文化体制改革怎么改?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型的出路在哪里?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在回答本网记者提问时认为,“文化体制改革转型应当允许民营资本参股、购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3月7日,农工党小组讨论会结束后,张新建委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题论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问题,作为文化系统的委员,我深受鼓舞”。
文化单位转型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背景下,如何能够适应新的发展形式?张新建委员认为,文化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型可以探索不同类型的改变模式,具备条件的可以转企改制,也可以采取股份制等多种经营形式;不能转企改制的,也可以转化为国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甚至应当允许民营资本参股、购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改革要依靠文化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他们既不是改革的对象,更不是改革的阻力,而是改革的主导力量。”张新建委员希望有关部门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制定改革方案充分征求、吸收他们的意见,使他们参与和支持改革。
谈到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政府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时,张新建委员说,改善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形式,由向国有事业单位投入改为向文化项目投入。可以采取招标等不同方式,政府为社会公众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应当面向全社会购买、面向全社会无偿或低偿提供服务。
张新建委员在分析现状时坦言,“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是上热下冷”,政府部门希望能够通过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但是,也应该看到,政府主导式的文化改革成本高、周期长、震荡大。对此,张新建委员认为,文化事业改革的根本出路还是要调动基层单位和职工共同的积极性。
“文化体制改革越早越主动,越晚成本会越高,包袱会越重,改革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张新建委员希望社会各方能够进一步地关注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