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是对党政主要领导的一种通俗称谓。由于“一把手”职位高,权力大,极易成为各种势力腐蚀的对象。从近些年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一把手”腐败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一把手”腐败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监督不够。
■就监督客体而言,存在自我监督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
监督能否有效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的素质和态度。从近些年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不少“一把手”个人素质较差,缺乏起码的民主素养,人称“一霸手”。常常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家长制”,唯我独尊,容不下各方面的监督。他们将上级的监督看做对自己的不信任,将同级的监督看做跟自己过不去,将下级的监督看做是吹毛求疵;认为监督束缚手脚,妨碍决断,影响工作效率,影响安定;认为自己身份特殊,一贯正确,长期将自己置于监督之外。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欧阳德在任东莞市委书记时竟然要“摘掉纪委的牌子”。有些“一把手”言行不一,口头上喊加强监督,工作中又不能用于预防和纠正各种错误,其实质就是旧社会家长制作风、特权思想和宗法观念在党内的反映。还有的“一把手”喜欢党员唯命是从,不喜欢党员提不同意见,对党内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予以歧视、刁难、压制和排斥,甚至予以打击报复;一部分已经明显违纪、触犯法律的“一把手”担心问题暴露,在自己势力范围内,更是采取各种手段玩弄权术,害怕监督,逃避监督,使自己凌驾于组织监督和人民监督之上。如浙江省瑞安市前市委书记叶会巨为防止当地干部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他的问题,竟与人称“地下组织部长”的政治流氓陈仕松相互勾结、相互利用。
■就监督主体而言,存在不重视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无法监督的问题
首先是有的上级党组织对“一把手”存在重选拔、轻管理、弱监督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对“一把手”的培养选拔都是慎之又慎的,但有的地方和系统干部任职后管理却跟不上。对“一把手”的监督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只注重对“一把手”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有的上级领导和党组织片面强调“能人效应”,认为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是小事,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就是好干部,就能够“一俊遮百丑”,对其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避重就轻。有的上级领导和党组织的态度是放手不管,担心监督严了,批评多了,挫伤下级的积极性,影响其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级监督部门存在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一起工作,对“一把手”的情况最为熟悉和了解,从实施监督的角度来说,他们是最有发言权的。但是从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来看,一些班子成员存在消极心态,不敢不愿监督。由于“一把手”在班子成员的升降去留上有很大的发言权,班子成员一般不敢得罪“一把手”,往往采取附和、迁就的态度,甚至为了取悦“一把手”而放弃原则;有的班子成员认为开展监督容易得罪人,担心被“一把手”误解为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从而产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求洁身自好,不愿得罪人;有的班子成员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遭“一把手”的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当成是“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有的班子成员甚至认为监督是上级的事,上级领导“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监督也是白说,提监督也是白提。同时,在目前的双重领导体制下,作为监督同级党委政府的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制于党委的领导而不敢监督。有关调查显示,在回答“在民主生活会上,你对其他同志特别是‘一把手’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这一问题时,“敢于当面批评”仅占38.9%,“害怕报复,不敢批评”的占19%,“害怕得罪人,因而不敢批评”的占18.6%,“害怕影响团结,因而不会批评”的占23.5%,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占到了61.1%。同级之间存在的“一把手情结”,使同级监督总体上处于乏力状态。
再次是普通党员群众必要的知情权缺乏可操作性的保障,存在监督乏力的问题。有关调查显示,在回答当前“一把手”权力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时,选择“权力封闭运行,使人无法监督”的占55.8%。知情是监督的前提。由于目前党内民主化程度还不高,党员群众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大决策缺乏参与、了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情况更是知之甚少,他们对“一把手”的工作能力、工作情况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评价都停留在表面的感觉上,有的还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来评价领导干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党员群众因不知情而无法监督,从而形成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群众监督虚位的状况。尤其是在民主监督权力缺乏保障的情况下,群众往往由于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
■就监督过程而言,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从主体对客体进行监督的整个过程看,对“一把手”的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主要起预防和控制作用,事后监督则是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当前,对“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监督不到位。所谓监督不到位,就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不够,更多地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结果上,往往是出现了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了,才得到查处。主要表现为:对党内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事前防范措施不力;对苗头性问题,发现和纠正不及时;对权力运行,缺乏经常性督促检查,往往是事后出了问题才进行监察处理,而且习惯于采用思想教育和秋后算账的政治运动这两种方式,监督方式单一,缺乏全过程监督,结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事与愿违、腐败反而越来越严重。
■就监督机制而言,存在着无力监督的问题
一是监督主体未完全形成合力。从理论上说,虽然“一把手”处在组织监督、班子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全方位的监督之中,但也存在着监督主体职能交叉重复、责任不清的问题。由于几者之间还没有一个好的协调机制,合力尚未形成,仍存在孤军奋战现象。二是监督内容和领域过于狭窄。就监督内容而言,对“一把手”的监督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对其他诸如事权、人权、品德修养方面规定或是没有,或是有了也较原则,粗线条,弹性空间大,不利于操作。就监督领域而言,对“一把手”的“工作圈”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则相对乏力。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手”权力缺乏监督制约,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党内监督机构的领导体制不顺,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为此,我们必须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基础上,从多方入手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
第一,要强化监督意识,把监督意识内化成习惯。有无监督意识,是能否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强化党内监督意识,既要强化广大党员主动参与监督意识,又要强化“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
第二,要增强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如果权力制约主体没有相对独立的权力而依附于被监督者,就不可能以权力制约权力,权力制约的目的就会落空。搞好“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增强监督主体的独立性。比如,要建立垂直的监督领导体制。需要建立起与同级党委平行的党内监督机构,实行党的各级纪委直接受上一级纪委领导并对其负责的垂直式的党的监督领导体制。纪委和同级党委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不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第三,要规范“一把手”的权力运行。对“一把手”监督的本质,就是对权力进行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纠正公共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的行为,保持权力不变质。为此,必须科学地分解和配置“一把手”的权力,从规范事权、财权、人权入手,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第四,要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网络。对“一把手”监督,必须要做到“关口前移”和“关口后移”相结合、“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相结合,完善监督网络,实行对“一把手”的全程式立体式监督。
第五,要着力于相关制度建设。邓小平在总结“文革”教训时也曾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突出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比如,要改革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党代会在理论上是党内的最高权力监督机关,但在现实中党代会监督党内权力存在会前监督不到位、会中监督错位和会后监督失位等离位问题。
此外,还应加快“一把手”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建设、廉政述职制度建设、廉政民主测评制度建设。同时还要健全“一把手”推荐干部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