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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革新的历史沿革:经验与教训

 时间:2012-04-16 15:11:00 |  谷源洋 | 字体:【 】| 阅读: 156

【内容提要】越南的革新有其特定的国内外历史背景,经历了1979-1986年革新探索和试点,在1986年12月越共六大确立了越南革新的路线。越南革新是以思维革新为起点,从实际国情出发,尊重和运用客观规律,扬弃旧的观念和思维;越南革新是从以经济革新为主,走向政治、文化和社会革新,从思维、认识和思想革新走向党、国家和人民各阶层的实践活动革新;越南革新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在革新进程中逐渐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然而,越南革新的道路并不平坦,经历多次反复曲折和斗争,才建立起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机制。

【关键词】越南  革新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

作者谷源洋(1934-),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732)。

1975年越南南方解放,实现了南北统一。在国家百废待兴的形势下,越南又发生了经济社会危机。1976-1980年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基本没有完成,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仅为1.4%,国民收入只增长0.4%,通货膨胀率高达120%。许多企业和手工业合作社停顿和倒闭,商品和物资匮乏,百姓生活十分艰难。在同一时期,苏联、东欧国家也出现了类似越南的危机,而资本主义国家则利用科学技术革命和先进工艺,推动了经济增长,摆脱了经济衰退乃至危机。面对国内外出现的危机与变动,一些在基层工作的领导人和人民群众深感不能再沿袭传统的旧有方法,必须对过去推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进行反思、调整与改革,以尽快走出经济社会危机。时任胡志明市市委书记的阮文灵选择了该市的一些企业作为试点,允许在完成国家计划外,将其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尤其是永富、海防等省市一些农业合作社实行农业生产承包制,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这种现象在过去越南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开始是少数人秘密地做,后来演变成多数人公开地做,形成了难以阻挡的革新潮流。对于上述新做法,起初有人拥护,有人反对,有人怀疑、犹豫,有人则不知所措。但实践结果表明这些新观念、新做法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符合社会主义管理原则。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从反对、怀疑转向认可、接受。上述情况不能不影响到越共中央的决策,开始从被动到主动进行经济领域的革新,并逐渐将经济革新扩大到其他领域。然而,越南革新的道路并不平坦,经历多次反复曲折和斗争,才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

一、越南革新的探索与试点

越南革新探索和试点,起始于1979年8月越共四届六中全会,终点是1986年12月越共六大。这一时期主要任务是加深对社会主义的正确认识,通过革新逐步克服经济社会危机。

越共四届六中全会原本是讨论地方经济和消费品生产,但后来转向讨论全国面临的紧迫经济社会危机问题,因而触及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社会路线和政策,会议分析了越共中央和政府在领导经济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并作出了以下重要结论:(1)必须承认越南南方存在着多种成分经济(即多种所有制经济,下同),因而必须正确利用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经济,以推动经济发展。(2)必须改革计划经济工作,把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把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三种利益结合起来,反对计划工作中的官僚集中。(3)必须在制定经济、财政政策工作中反对不思进取的保守思想和行为,鼓励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特别是需要颁布有利于发展农业、林业、渔业、消费品和出口产品生产的政策。(4)必须对越南南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且把稳妥放在首位,反对急躁冒进、强迫命令、损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做法。对于南方私人资本工商业的改造,必须正确执行越共中央关于多种成分经济并存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成分经济的劳力、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去大力发展生产。(5)必须调动国营、集体、公私合营、个体、民族资本等一切经济成分发展消费品生产,以缓解消费品匮乏的压力。

越共四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其目的是克服经济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调整经济方针与政策,打破壁垒障碍,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为日后经济革新做准备。

1981年3月召开的越共五大,基本上沿袭了1976年越共四大所通过的路线。越共五大决议指出,1981-1990年是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始阶段,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需要集中力量发展农业,把农业作为头号生产领域,努力把农业引向社会主义的大生产,努力增加消费品生产,继续建设一批重要的重工业;把农业与消费品工业、重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农业与工业有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因此,1981-1985年五年计划的许多指标完成得比较好,其中农业年均增长4.9%,工业增长9.5%。人均粮食从1981年的273公斤增至1985年的304公斤。

越共五大决议虽然严厉批判了党内存在的主观、急躁思想情绪,然而在探讨给经济“松绑”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失误,主要表现为在1981-1985年期间,越南对许多商品实行“双重价格”,除了按低价供给的商品外,国家继续规定其他多种商品价格,使得国家价格与市场价格愈益相背离。在国家维持价格稳定的同时,市场价格上涨很快,其造成的后果是国家财政对工业和建筑业亏损给予补贴的数额越来越大,工资中价格补贴部分虽然很多,但仍然赶不上市场价格的增长幅度,导致货币贬值,工薪阶层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严重下降。这一期间,人民必需消费品(如大米、肉类、食糖、肥皂、自行车轮胎等)的供给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10倍上下,1985年与1984年相比,其市场价格上涨了300%,通货膨胀呈现加速上升趋势。

在上述情况下,越共中央召开了五届六中全会、七中全会和八中全会,其中1985年6月八中全会尤为重要:一是会议承认了商品生产的客观存在及其商品生产的规律,认为官僚集中包给制的继续存在是经济社会危机挥之不去的主要原因;二是会议强调市场要按照供求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价格,“双重价格制”必须转向“单一价格制”。只有市场“单一价格制”才能结束数额巨大而不合理的亏损补贴,才能避免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损失;三是会议决定废除工资“包给制”,把所有商品供给的补贴计入工资,保证工薪阶层能以自己的实际工资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按照市场价格去购买生活必需品;四是会议决定在1981年隆安省进行价格、工资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价格、工资、货币改革与调整,实现单一经营价格,全部废除供给价格,取消商品购买票证,调整全部商品价格,并进行新旧货币的兑换工作。由于价格、工资、货币总体改革与调整,是在很短时间全面铺开的,造成了全社会从未有过的骚动。特别是在完全不具备增加货币价值保证的基础上进行货币兑换,其错误性质显得更为严重,人民群众在银行的存款只剩下1/10,而年均通货膨胀率从两位数上升到三位数。

上述错误说明,尽管越共中央多次会议批判了主观、急躁思想和冒进行为,有些人却仍在犯过去类似的错误,其后果越来越严重。到1985年底,越南经济社会危机发展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迫使越共中央只好后退一步,重新对一些商品实行“双重价格”政策,以防止发生社会动乱。在革新探索和试点时期,虽然犯了一些错误,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但越共中央依然肯定了越共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是摧毁旧机制壁垒的首次突破,促使生产“膨胀”起来,而越共五届八中全会则是废除旧机制的第二次突破,官僚集中包给机制终于被民主集中、经济核算和社会主义经营的新机制所代替。

在筹备召开越共六大的过程中,越共中央召开了多次会议,每次会议所讨论和争论的问题都围绕以下三个重要问题展开:一是多种经济成分构成问题,二是经济结构与投资结构问题,三是经济管理机制问题。1986年8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集中研究与讨论了上述三个问题,并就经济问题作出了结论性意见,包括在确定经济、投资中必须以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轻工业;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必须确立多种成分经济结构,多种成分经济是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一个特征;在经济管理中以计划为重心,同时正确使用商品-货币关系,废除官僚集中包给机制;价格政策必须运用价值规律,进而实现单一价格政策。此次政治局会议要求按照新观点重新起草越共六大政治报告,同时指出,时代发展要求越南必须正确认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必须从越南和世界的实际出发,独立自主地制定自己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选择适合于越南国情的发展模式,并强调这是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思想领域“新与旧”之间的一场斗争。然而,思想、认识的发展和实际运行轨迹并不是直线的,出现了反复,具体表现为批判了主观、急躁,但后来又犯了主观和急躁的毛病;批判了官僚主义,但又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官僚主义;批判了旧机制,但在步入新机制时,往往又被旧机制拉向后退;虽然批判了保守、停滞思想,但不思进取的保守思想在许多人的脑海中依然存在。因此,经济社会危机有时好转,有时恶化,经济管理机制的“破旧立新”工作进展迟缓。然而,在革新探索和试点时期,经历了思维、理论认识变化和实践发展变化过程,越共中央对社会主义及其模式的认识越来越清晰。

二、越南全面革新的起点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转折点

1986年12月召开了越共六大,当时越南正处于经济十分困难的时期。越共六大决心纠正过去的错误做法,逐步在全国推行革新开放政策。革新从哪里开始?越共六大明确指出革新首先要从思维更新做起,而思维更新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正确运用客观规律,全党必须自我扬弃错误认识、落后的过时观点;重新正确认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以及胡志明关于社会主义的思想;根据越南和时代面临的新历史条件,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思想和学说,其中心问题是扬弃社会主义的旧模式,创建社会主义的新模式;把革新概念纳入党的路线,将革新视为越南革命事业的迫切需要和生死攸关的问题;实现全面革新路线,从以经济革新为主,走向政治、文化和社会革新;从思维、认识和思想革新走向党、国家和人民各阶层的实践活动革新。具有决定意义的革新是越共六大强调了执政党自身的革新,其目的是要与其执政党的政治任务相适应。

越共六大通过的所有文件都体现出革新精神,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越共六大认为对过去10年(1975-198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社会主义形势的评估,必须“面对事实,正确评价事实,说清楚事实”,换言之,对其成就与危机、损失,对其优点与缺点、错误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神。总结10年来的形势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求得正反两面的平衡。10年的事实是越南全国已步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但出现的经济社会危机迫使越南必须改变思维方式及评价方法,使其对形势的认识能符合现实状况。越共六大指出必须充分看到形势的消极面,充分认识到缺点和错误,首先是党在领导工作中的错误;找出犯错误的原因,首先是主观上的原因,以便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要“敢于承认并纠正错误决定”。根据上述精神,越共六大承认,“党在方针政策、战略指导和组织实施方面犯有持续性的严重错误”;“在领导经济社会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缺点,其根源在于指导思想、组织和干部工作中的缺点,这是一切原因之首”[1]。引发犯错误的思想根源有两种,首先是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路线和目标、社会主义改造步骤、建设物质技术基础、投资结构布局中,存在的主观主义和唯意志思想,思路及行动简单化、急躁、凭借主观愿望行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时,不能正确评价形势及其成绩与缺点;刚刚步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始阶段,就想实现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许多目标;在指导工作中存在放任自流倾向,在贯彻实施中没有严明地执行党的路线和原则。其次是对社会主义理论认识、过渡时期活动规律认识的教条主义和保守思想;没有充分注意总结越南的实践经验,机械地学习、照搬兄弟国家的经验;当发生经济社会危机时,没能坚决地进行管理机制革新,及时地推出新的方针和政策,害怕对新机制的探讨和试点偏离社会主义方向,担心修正马克思列宁主义,走向资本主义道路。上述两种思想长期同时存在,越共六大政治报告指出“这是小资产阶级思想,既是‘左’倾也是右倾的表现”。

(2)越共六大从越南建设社会主义实践及党领导工作所犯错误出发,总结出以下经验教训:第一,党必须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贯彻“以民为根”(即“以民为本”)的思想,发挥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第二,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提高认识能力和按规律办事是保障党的正确领导的条件。第三,党必须在新的条件下,把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结合起来。第四,党必须关注自身的建设,把党的建设作为执政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政治任务。这些基本经验教训,虽然现在从字句上看并没有太多新意,但在当时却充满了崭新的精神,对越南革命事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让每一个越南人在国家面临的实际形势面前清醒起来,认识到正是官僚命令、脱离群众、违反人民当家作主权,认识和行动不符合客观规律,许多方针政策不从实践、不从客观规律、不从人民正当利益与愿望出发,才导致效率低下或没有效率,甚至造成严重损失。

(3)越共六大保留了越共五大关于越南处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的观点,强调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是一个长期而困难的时期,是革命深化、全面和彻底变革的时期,因而必将包括许多阶段。越南必须在过渡时期的起始阶段,就要建立起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以促使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沿着新的方向发展。如果不能取得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的胜利和成功,那么就无从谈起越南社会主义的前途。越共六大认为在过渡时期初始阶段,越南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包括部分克服了经济分散和落后状况;部分改变了经济社会构成,为新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但总体看,步伐不大,进度不快。因此,越共六大决定继续推进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的发展,并确立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五个具体目标:生产足够的消费品;初步建立合理的经济结构,以利于生产发展;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建立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社会各领域进一步向好的方面转化;满足巩固国防和保障安全的需要。越共中央认为实现了上述五个目标是越南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结束的标志。

越共中央强调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头等重要的工作是深入推进经济和社会革新。

1. 深化经济结构调整与革新

越共六大再次肯定了农业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的观点,强调必须集中人力和财力完成粮食-副食、消费品和出口产品生产的三大任务,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把大量资金用于发展重工业,重工业建设要量力而行,讲究效益,并直接服务于农业和轻工业,因此,必须对基本建设做大的调整,严格控制新建工程项目。

根据列宁新经济政策以及从过去10年革新探索和试点的实践出发,越共六大认为越南在过渡时期的经济是由多种成分构成的经济,包括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经济、国家资本经济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各种经济成分中,社会主义经济和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支配着其他经济成分。

值得注意的是,越共六大对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观点做了重大修正,从过去认为改造可在短期内完成,调整为改造是整个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常性的和持续性的任务,改造形式要与其改造步骤相适应,使生产关系符合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这表明,越共中央在理论上认为社会主义改造不单纯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迅速废除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经济,而是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成分,不断发展生产力,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在发展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同时,制定正确利用与改造其他经济成分的政策。在此之前,越共中央认为只要生产资料公有化了,也就有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而没有看到建立新的生产关系,除所有制是基础外,还需要建立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越共六大强调只有将所有制、管理与分配三方面相结合,才能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并不断向前发展。假若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与其生产关系不相适应,那么新的生产关系就发挥不出优越性,甚至会抑制生产力发展,使生产陷入停顿,进而导致社会失去稳定。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改造是同时展开实施的两项任务,共同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

2. 继续推进经济管理机制革新

在革新探索和试点时期,越共中央对官僚、集中、包给的旧经济管理机制已作过调整与修正。越共六大决定必须以新的经济管理机制替代旧的经济管理机制,新的经济管理机制有两个特征。

(1)计划性。这里所说的计划与过去不同,对其计划内涵有了新的认识,表现为在旧的经济管理机制中,指令性指标系统是由上面制订的,尔后交由下面贯彻执行,可以说只有集中而没有民主。各行政部门和经济管理机构深深干预基层经济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然而,它们对干预决定造成的后果又不负有任何责任。由于基层经济单位没有自主权,因而不受生产和经营后果的制约。这种计划化方式使得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日趋恶化。而在新的经济管理机制中,计划的提出和制订是在中央的引导、协调和平衡下,自下而上进行的,指令性计划只限于一些真正必要的指标,其他多数指标均属“定向指标”(指导指标)。因此,要求具有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的中央机关摆脱事务性工作,集中力量和精力研究宏观经济战略、制订中长期计划,协调经济综合平衡关系,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和法规。

(2)使用商品-货币关系。这一特征要求必须把生产与市场结合在一起,一切经济活动必须考虑成本与效益,生产和经营单位必须有盈利和积累,以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除商品-货币关系外,还要尊重和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的规律。过去,越共中央把商品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经济,而越共五届八中全会原则上接受了商品生产和市场概念,到越共六大则正式提出:“在越南从小生产走向大生产的过程,是带有自给自足性质的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我们正在有计划地管理着具有过渡时期特点的商品生产经济”[2],并把商品经济看作是人类共同的而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产品”,同时认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并不是要超越商品生产阶段,而是要利用商品经济服务于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承认商品经济和商品生产是越共中央经济思维中最基本的革新内容,也是后来越南经济思维继续变革的出发点,新经济思维正确反映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越共六大提出,必须综合利用各种经济规律,其中包括商品生产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及商品-货币关系,等等。

新的经济管理机制要求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在稳定市场和价格的同时,必须推出与其财政、货币、银行、税收、工资制度相适应的系列政策,以激励生产的能动性、积极性,调动国内外更多的资金,投入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劳动者生活。新的经济管理机制中的民主集中原则,主要体现为分级管理,确保“三级的作主权”:一是中央对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部门和领域的决定权,保障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地方在实现本地区经济社会管理责任中的主动权;三是基层经济单位在生产经营和劳动集体中的当家作主的自主权。三级组织机构都必须把权限、义务与其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限制国家机关对基层经济单位生产和经营活动进行干预的同时,要提高它们的自主权和责任感,包括生产经营自主权、财政自主权、根据国家计划选择最佳生产经营决定的自主权。与此同时,基层经济单位需要采取恰当的形式和方法,使劳动集体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中真正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然而,越共六大对经济问题的认识和主张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做了新调整,例如,对私人资本经济成分的政策,起初只允许小型资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商业资本则必须予以取缔,后来修正为生产经营资本不限于小型资本,商业资本亦可参与国民经济活动。再如,越共六大仍将市场分为有组织的市场和自由市场两种类型,后来修正为只有单一的市场机制。

3. 从经济革新到全面革新

越共六大通过的革新路线是全面革新的路线,涉及广泛的领域,但仍以“经济革新作为重心”。

(1)大力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越共六大继承了之前的观点,亦即科学技术革命在越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处于关键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必须包括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越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巨大动力,是全社会生产力构成的一部分。与以往不同的是越共六大指出社会科学对解决理论问题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领域、参与党的理论工作以及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和越南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性,为越南在过渡时期制定社会主义革命纲领作出的贡献。社会科学必须成为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维方式、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和人格的有力工具。越共六大指出必须把发展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有机结合起来。

(2)统筹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把人置于党和国家路线和政策的中心地位:越共六大首次把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统一起来,在各领域中都突出了社会民生问题,如计划生育与解决就业;实现社会平等与公平;保障社会安全、恢复社会秩序与纪律;不断满足人民对教育、文化和增进健康的要求;建设新生活风尚和新文化家庭;社会保险与住房;民族、阶级和宗教政策,等等。由此可见,社会问题及其政策已涵盖了越南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重视社会政策意味着越南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视人的要素,制定社会政策和解决社会问题意味着关注人的权益。解决社会民生问题是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发展的结果为实现社会政策提供了物质条件,反之,社会政策的实现又提高了人的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直接作用于生产和经济发展。越共六大提出社会政策这一基本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成为越南建立社会主义新模式的基础。

(3)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管理机制的革新:越共中央认为必须建设和完善由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管理的机制,使其成为“管理全社会的基本机制”。如果说经济管理机制是保障社会生活中最主要领域发展和运行的机制,那么“管理全社会的基本机制”则是保障党-人民-国家发挥各自作用的机制,形成管理全社会系统的综合力量,越共中央此后将这一提法,简称为“政治系统”。越南所说的“政治系统”革新,比通常所说的“政治改革”,其包涵的内容和范围更为宽泛。“政治系统”革新支配着经济管理机制革新,反之,经济管理机制革新又要求“政治系统”革新。

越共中央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提出过“政治系统”革新问题,然而执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在党与国家关系,党、国家与人民关系上存在不少问题,但越共中央一直在努力改善和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强调党领导和国家管理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做国家的主人、做社会的主人、做自己的主人。根据胡志明思想,领导者和管理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官职”。越共六大严厉地批评了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及贪污受贿等人民痛恶的弊端,并把这些消极现象视为党、国家与人民关系恶化以及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无效率的重要根源。越共六大突出强调的一个新观点是“让人民知情,让人民议论,让人民作主,让人民监督”,并认为这“四个让”应贯穿于社会日常生活之中,以体现劳动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新制度。

越共六大特别强调党的自身革新。党的革新包括三个领域:思维革新、干部革新及领导方式与工作方法革新。其中思维革新处于首要地位,思维革新的目的是摈弃错误观念,克服对社会主义、对工业化、对社会主义改造、对经济管理机制的落后和陈旧观念;继承和发展党在各革命时期提出的重要理论。越共中央指出思维革新具有紧迫性和长期性,经济、政治、社会革新的实践是思维革新作用的结果,同时又给党的思维革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党的思维革新仍面对各种阻碍,存在来自“左和右”的干扰,为此,越共中央要求在党的生活中要创造民主气氛,要开展经常性的和严肃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便使党的思维革新继续深入下去。越共六大作出党自身需要革新的决议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决定着越南全部革新事业的前途,其经济革新也包括经济观念、经济路线和经济方针和政策的变革,已不单是经济问题,革新的实质是经济领域中的政治革新。

三、越南革新的深化及革新的定向

1986年越共六大后,越南的革新工作全面展开。越共七大、八大、九大、十大通过的许多决议,把越共六大的革新路线逐步加以具体化和细化,并有新的补充和发展。

1. 越共六届六中全会(1989年3月)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提出“革新定向”六条原则:

(1)建设社会主义和越南走向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的目标,革新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目标,而是使这一目标按照社会主义的正确观点,采取符合越南国情的形式、步骤和方法有效地实施。

(2)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思维革新的目的是废除错误的观念,纠正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错误认识和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不是要偏离和远离这些基本原理。

(3)组织系统和政治系统的革新,目的是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有效管理国家,发扬人民当家作主权力,亦即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力和效力,使政治系统中各级组织的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4)党的领导是建设和保卫越南人民社会主义祖国事业取得胜利的决定条件,必须批判否定或弱化党领导的倾向,同时要聆听和接受对党领导和党建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批评。

(5)发扬民主是越南经济革新的巨大动力。民主既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使广大劳动群众得以解放,摆脱了压迫和剥削,成为决定自己命运的主人。越南的革新体现了民主的精神,及以人为本的精神,其口号是“民知、民议、民做、民作主”,并把这一口号视为新社会的日常行为,以体现劳动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制度。“越南革新的一切成果是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初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结果”[3]。越共七大(1991年6月)指出“我们继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社会主义向纵深发展,但是,为了正确发扬民主并取得预期的结果,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要选择符合社会政治形势的稳妥步骤。追随极端民主的要求,实现民主而不与政治纪律相结合或不充分考虑社会、政治形势,那么尽管有发扬民主的良好愿望,也不会取得成功,相反,将导致损害人民利益的后果”[4]。民主则必须有集中、有纪律、有法律、有公民责任意识。民主必须有领导,领导是为了正确发扬民主,民主是给予人民的,对于破坏革命成果和社会秩序与安定者则必须加以严惩。越南的客观历史条件决定,越南不接受多元政治和相互对立的多党制。

(6)爱国主义要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世界社会主义相结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相互结合。

越共中央指出,革新必须要坚持原则,有原则的革新才能使越南社会政治稳定,才能消除党员干部和各阶层人士的怀疑和动摇情绪,引导全党全民集中力量大力推动革新事业日趋扩大,最终把革新事业引向成功的彼岸。

2. 越共七大(1991年6月)制定和通过《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建设纲领》

《纲领》是关于社会主义思维革新和认识变革的产物,是1979年开始的革新探索、试点以及1986年越共六大革新事业实践的产物。在此之前,在越南共产党提出的纲领和政纲中,均把社会主义作为理想目标。而越共七大通过的《纲领》指出,社会主义既是直接目标,又是全党全民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实践活动。《纲领》的重要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1)《纲领》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亦即人民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具有六个基本特征的社会。第一,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第二,有建立在现代生产力基础上的高度发达经济以及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第三,有带有本民族特色的先进的文化。第四,人得以解放,摆脱了压迫、剥削、不公,根据自己的能力,按劳分配和享受,过着温饱、自由和幸福的生活,并有条件使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第五,国内各民族平等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第六,与世界各国人民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越共七大把上述六条看成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人、民族、国际六个领域。之所以称之为特征是为了区别于在越南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各种社会模式。

(2)《纲领》提出了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把握的七个基本方向。第一,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亦即建立人民的、为人民的和由人民选出的国家,是由共产党领导的、以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知识阶层的联盟为基础。充分实现人民的民主权,严明社会秩序,对侵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者必须进行专政。第二,发展生产力,以工业现代化、工业化与全面发展农业紧密结合作为中心任务,逐步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不断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和改善人民生活。第三,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逐步建立从低级到高级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有国家管理的、沿着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实行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以劳动结果及经济效益分配为主。第四,在思想和文化领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胡志明思想在社会精神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继承和发扬国内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接受人类文化精髓,建设一个能体现人的价值和真正利益的民主、文明社会。第五,实行民族大团结和国际大团结政策,实行和平、合作及与所有国家友好的对外政策。第六,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保卫祖国的两大战略任务。第七,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把党建设成为廉洁和强大的执政党,以与其肩负的任务相适应,确保完成党在越南社会主义革命事业中的领导责任。

苏联解体和东欧国家剧变之后,在越南党内外提出了两大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越共中央认为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属性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不同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而七个基本方向则回答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越共中央认为越共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的六个特征和七个方向是社会主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胡志明关于社会主义思想与在当今新形势下越南建设社会主义实践的结合。越共中央强调要从越南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作出新的总结,使什么是社会主义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内涵愈益充实和丰富。

(3)《纲领》把社会主义定向的概念正式写进党的文件,这是越共中央在理论上的新突破。与越共六大所说的建立多种成分商品经济而言,越共七大补充了两个重要的论点:一是社会主义定向;二是有国家管理的市场机制。“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有国家管理的、沿着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被视为革新时期越南共产党的经济路线。《纲领》强调:在革新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定向,不仅经济领域的革新要坚持社会主义定向,而且其他领域的革新也要坚持社会主义定向。为此,必须坚持和创造性地运用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发挥党对全社会的领导作用。党必须有独立性和创造性的思维与捕捉新事务的敏感,及时提出正确的革新路线、方法和措施,既不保守停滞,又不教条主义、照搬外国的做法;革新要全面、同步和彻底,但必须采取适合国情的步骤、形式和方法。革新的每一步,要正确选定关键领域,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为其他领域革新提供基础;必须首先集中力量搞好经济革新,把经济革新作为政治革新的重要条件。政治革新必须十分谨慎和严肃地研究和准备,不允许失去政治稳定。如果引发政治不稳定,乃至造成混乱,那么就谈不上经济和其他领域的革新,反而为敌对势力进行破坏和颠覆提供了条件;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药方”。市场经济激励了生产发展,解放了生产力,发挥了社会生产潜能,但是,如果让市场经济放任自流,那么就会引发社会分化,造成许多社会灾难。因此,必须加强国家对经济社会的管理作用。国家实现对经济社会管理作用的工具包括法律、计划、政策、信息、教育等。限制和克服市场经济的消极面,革新事业才能按照正确方向发展,社会主义本质才能得以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不断得以扩大,但需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取得好的结果。发扬民主亦即发扬有组织的民主,有组织的民主才能与纪律、纪纲紧密相连。社会主义民主完全不同于极端、无组织和无政府的民主,如果一种民主造成社会混乱,破坏革新事业,其最终结局是消灭民主。

(4)越共七大中期会议提出在革新进程中要谨防“四个危机”。1991年越共七大召开时,苏联还没有解体,但是苏联的所谓改组已偏离了方向,导致愈益严重的危机,当时越共中央认为苏联尚不会像东欧国家那样垮台。然而,在越共七大召开后的半年时间里,苏联解体了。这一事件对越南广大干部和人民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一些人动摇了,对社会主义前途失去了信心。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借机叫喊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是“社会主义的崩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寿终正寝”,等等。面对险恶的形势和挑战,越共中央及时明确指出,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社会主义的“终结”,更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失灵”。

在上述形势下,1994年12月越共七大中期会议召开,首次提出在革新过程中需要十分注意“四个危机”:一是存在与本地区和世界许多国家相比经济落后的危机;二是存在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危机;三是存在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的危机;四是存在敌对势力实行“和平演变”的危机。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把缩小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差距放在了首位,摆脱贫困、落后的不发达状态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生死存亡的问题。实践证明,外部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对越南实行“和平演变”的图谋,越共中央现已强调要防止“和平演变”变为“自我演变”,因而加大了对国内外敌对势力打击的力度。

3. 越共八大(1996年6月)确立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新阶段——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

越共八大指出从1975年到1996年,越南已走过了过渡时期的初始阶段,为国家工业化奠定了基础。工业化、现代化是全民的事业,是以国家经济为主导的所有经济成分的事业。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目标是在1996-2020年期间内,把越南建成具有现代物质技术基础、合理经济结构、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先进生产关系、物质和精神生活程度高以及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文明的工业国家。

越共八大继续强调在新时期发展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仍不能远离社会主义的目标,不能偏离社会主义方向。为此提出了社会主义定向的六条重要内容:第一,要长期实行发展多种成分商品经济的政策。在鼓励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经营组织形式中,要以解放生产力、最大限度调动国内外力量及提高经济社会效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头等目标和任务。第二,要主动革新、发展和提高国家经济、合作社经济的效益。为私人经营者长期安心工作创造顺利的经济和法理条件,扩大国家经济与国内外其他经济成分的联营形式。第三,要确立、巩固和提高劳动者在社会生产中的主人翁地位,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第四,要实现多种分配形式,以劳动结果和经济效益分配为主,同时按照其他要素对生产经营结果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以及通过社会福利形式予以再分配。鼓励合法致富与消除饥饿、减少贫困相结合,避免导致各地区和社会各阶层生活水平及发展程度差距过于扩大。第五,要加强国家宏观管理力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克服、阻止和限制市场机制的消极作用。确保不同经济成分的所有经营与个人在法律面前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第六,要维护在对外经济关系中的国家独立、主权和利益。

4. 越共九大(2001年)和十大(2006年)对越南革新路线及越南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做了新的补充和概括

2001年4月19日召开的越共九大提出了“从包给、官僚集中管理机制转向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机制;从只有国家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主要成分转向多种成分,其中国家经济保持主导作用”。但同时强调“按法律经营的各种经济成分都是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德孟总书记在2006年越共十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为了走社会主义道路,越南要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而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首要条件是把握住市场经济机制中的社会主义定向,亦即实现“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解放并不断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成分经济,其中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然而,有越南学者认为越共九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有国家管理的、沿着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当时只是说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而到越共十大才提出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

不管怎么说,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提出,意味着越南经济不再是按照官僚集中方式管理的包给经济,然而,它也不是自由市场经济,亦即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同时也不完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共中央认为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既是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又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引导和支配基础上的过渡时期的最优经济组织形式。换言之,这种组织形态既依靠于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律,又依靠于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本质。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是越南共产党在理论上的新突破点,是越南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新经济模式的总体概括。然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以及越南某些人认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是“没有希望、没有前途的”,说什么已经是市场经济了,就不需要社会主义了,反之,是社会主义,就不要市场经济。越南用自己的理论和初步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并不是一种幻想,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能够建设成功。

越共十大与之前各届党代表大会的另一个不同点是,作出越南共产党员可以从事私人经济,包括私人资本经济的决议。自1988年起,越共中央内部就党员是否可以从事私人经济问题,已进行过多次讨论,但是始终难以达成共识。1991年越共七大作出“党员不得从事私人资本经济”的结论。1996年越共八大再次肯定了越共七大的说法,并强调党员不得从事或借亲人名义经营私人资本经济。2000年越共八届十中全会讨论了什么是私人资本经济、什么是剥削及按什么方向解决党员从事私人资本经济问题。由于分歧太大,越共中央政治局提议不予表决,继续进行研究。2001年越共九大对这一问题仍未取得一致看法,大会通过的党的条例仍保留着党员要“从事劳动,不得剥削”的标准。但2002年越共九大第五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在实践中,从事私人资本经济的党员已为国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增加劳动者收入和稳定社会作出了努力。大部分党员都是严格执行法律、国家政策、关心劳动者利益的企业主。”[5]虽然政治局会议对党员从事私人资本经济有了肯定评价,但为慎重起见又把这一问题提交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再进行研究,直到2006年越共十大才正式作出党员可以经营私人资本经济的决议。

越共十大对社会主义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更加明确,已基本形成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和越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体系,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是建立在现代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基础上的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是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先进文化,人们从被压迫、不公平中解放出来,人人都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全面发展的社会;是越南各族人民都平等、团结、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社会;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所有、由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社会;是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社会。然而,继续走社会主义道路依然是当今越南面对的最重要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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