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安徽省铜陵市首批56户农民领到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房屋在铜陵从此有了“合法身份”。“盼了这么多年,我们农民终于有房产证了!”家住安徽铜陵市郊区灰河乡五洲村的农民侯万喜拿着刚发的房地产权证对新华社记者说,“有了房产证才觉得房子算自己的,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有关三农方面的专家表示,虽然我们制定了《物权法》,但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计划管理方式,尤其是土地市场同地不同权、同证不同权问题仍是未来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目前的试点,已经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将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资源城市和农村双向流动改革提供更充实的基础条件。
农民拿到房产证意义深远
谈到为农民住房发放房产证,我们不能不提到多年为这一问题鼓与呼的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厉以宁教授。
近年来,厉以宁教授尽可能地利用各种场合呼吁政府给农民发产权证,包括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证、宅基地的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他认为,房产证尤其重要,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撬杠”之一。
对于农民住房问题,厉以宁有一个“老鼠”的比喻。他说,目前中国城里的房子是国家所有,买的房子有房产证,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没有办法认证。导致了农民想抵押房子没有办法抵押,想出租也难,出租了还有风险。农民离开家乡打工,就留下一把锁,于是出现了两个问题,第一是没人住的房子变成“老鼠窝”,第二个是农民到了城里以后,两手空空,租人家的地下室,变成了“地老鼠”。更糟糕的是,这些房屋由于没有产权最容易成为炼地沟油、赌博、嫖娼场所。而这些问题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产权证。
厉以宁教授认为,给农民住房发产权证至少有三大好处:第一,农民的房产权得到确认后,将对农民以后处理这个产权,包括今后一旦政策允许出让、抵押等,都是一个主要依据;第二,农民有了产权证后,房屋就会增值;第三,有利于解决很多农民家里空置的宅基地。
商都网特约网评员熊传东认为,别小看一个小本本,对农民来说,可是他们行使责权利的唯一依据,如兄弟姐妹分家分财产,或其他用途,都免不了要“有证可依”。房屋产权证可解决诸多农村矛盾和纠纷,如家庭财产纠纷、邻里房产纠纷,房屋与土地使用纠纷、建房搭屋面积问题等。这个小本本确实能解决农民生活中的很多实际问题。
去年3月,高陵县湾子乡大夫雷村五组32户村民领到陕西省第一批农村产权证,一套三份,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家组成员周晓翔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表示,农民拿到产权证的意义深远。现在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村大量的资源变成资产,必将极大解放农村生产力。他说,过去土地是集体的,宅基地也是村上划分的。有了产权证,就好比城里人以前住单位的房,经过房改后有了房产证,经过确权的事项都可进入资金市场进行流转,甚至交易,比如农民的土地、房屋,以后就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变现等。
“农版房产证”试点全面推开
“老石,有了这个小本本,你的房子就值钱了。按现在的市场价值,凭这个房产证,就可以贷款20万元。”4月6日,听了河南舞钢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张国军的介绍,该市尹集镇张庄中心社区居民石金遂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啥?你再说一遍,20万元?”确认自己没听错后,石金遂兴奋地说,“这可救了俺的大急,俺急着开家庭宾馆就是没本钱”。
这是《河南日报》(农村版)对河南省舞钢市为21户迁到张庄农村社区的居民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的生动报道。舞钢市委书记高永华表示,农民致富难,除了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等诸多原因外,缺乏启动资金是其中一大难点。多年来,农民的住宅只具有居住功能,是真正的“不动产”,不像城市的房子,可以变现。舞钢市把如何盘活农民资产作为一个课题,深入研究,提出了只要符合“凡是有新型农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屋都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思路。凭房产证,经相关部门估价后,金融单位可以最高给予房屋总价70%以内的贷款。为了帮助农民致富,舞钢市还规定,对于以社区住房抵押贷款用于创业的,市财政还给予70%的贴息。
据记者了解,在安徽省铜陵市、陕西高陵县和河南舞钢市之前,四川、湖南等多地也已经开始了不同程度的农村房屋产权的登记确权工作的试点。2008年6月份,湖南省建设厅已颁布《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提出“集体土地范围内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去年10月1日,《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农民的房屋办理产权后,可以直接拿着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武建说,此次放开农民房屋抵押登记后,农民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申请农业专项贷款,来解决目前的资金难题。
而在一些地方,这一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在山东省莱芜市,约10万户农民将有属于自己的产权证。莱芜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斌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农户要想拿到房屋产权证首先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宅基地必须是经过批准的,二是房屋的建设也要符合规划,最终拿到房产证的能占到70%。
一些基层人士认为,农村农民住宅房屋一旦颁发了房产证件,违规拆迁及侵占农民利益的情况肯定会有所收敛,并且农民为得到住宅房产证,也会更加依规盖房,相应的违建违盖现象自然也会减少。
对于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接受采访的农民都表示很高兴。他们告诉记者,村民办证的呼声之所以提高,因为大多数村民知道,虽然平时村民之间大多相处融洽,但是一旦涉及到土地纠纷时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遇到土地纠纷,只能劝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有了‘两证’,这些土地纠纷判断就相对容易多了。”广东省惠州市田牌村村民黄新容说。
要让农民看到真正的实惠
对农民拥有自己的“房产证”,大多数专家都表示支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认为,农民手里最值钱的财产就是住房,如果允许以住房抵押贷款,将大大缓解农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难题。农民住房登记办证是一种创新,将盘活农村最庞大的房产资本。
但给农民发放房产证,国土资源部目前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副主任李国祥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省份给农民颁发房产证,但不希望农民自己建房子,有的乡镇找开发商建设房屋,然后逼着农民买房。”他说:“目前的房产证是基于集体所有制下的个人资产,虽然可供抵押、继承,但还不具备真正的流通自由,或者说买卖的市场价值,这就限制了它的价值体现”。
据了解,目前农村产权证的“含金量”还十分有限,在大多数地区只能证明户主对房屋的所有权,还不能用来抵押、担保,离盘活农村资产功能的“期望”还有所差距。之所以农村房屋产权证的“含金量”低,就低在目前的政策法律条件下,农民的产权房流转受限仍然很多。我国的《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能抵押的只能是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济南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吉泉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及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来看,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内流转,因此担保后如果发生后续执行,会面临着相关财产难以利用的问题。要想解决农屋不能担保的问题,还需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必要的修订。但要《土地法》、《担保法》、《物权法》三法同修,难度会比较大。
也有人认为,给农民办房产证不宜操之过急。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表示也要提防背后的社会风险。他认为,当这些农民进入到城市,虽然有房子住,但是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到头来吃亏的还是农民。其实没有房产证并不影响租赁市场流通,只是不能买卖,而农民也不愿意去买卖自己的房产,因为很多农民都是弱势群体,并没有买房的能力,还是给他们留一处落脚之地。
而在多数地方,很多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子只有“宅基地使用证”,没有城里人所谓的“房产证”。对于房产证,他们也并不过于热衷。
“有土地使用证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办什么房产证。”对于农民住宅办理“两证”问题,不少农民都这样认为。《惠州日报》记者去年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农村住宅尚未办理一宗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则发放了1万多本,占发放任务的87%。大亚湾区澳头街道黄鱼涌村渡头村民小组的吴瑞喜家中有4本《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其中有两处已建了新房子,但都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有土地使用证就足够证明房子是我的了,再说村里人哪个不知道这房子是我的啊?”吴瑞喜说。吴瑞喜的儿子吴锦文也有自己的看法,“我又不用融资做生意,不必抵押房子贷款,也不会将房子卖掉。所以有没有房产证都一样。”
用好房产证,使它在农民的增收致富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西安市委副书记董军去年在高陵县调研时就表示,不要只把证发给农民,让他们压在箱子底完事,重要的是要向他们讲清楚这些证都能干啥用,怎样用,让农民看到这些证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