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领导干部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核心主体,他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行为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和放大效应。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结合:
理论认知与付诸实践相结合
古人云:“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党的学风要求学习必须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前提是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在支撑,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和根本原则。只有认真学习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性,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群众立场,才能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领导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和群众立场,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有效实现对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有光辉灿烂的前景。领导干部离开理论认知这一前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盲目的乃至虚假的。因此,要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原著坚定理想信念和明确政治方向;通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真正在思想上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界限;通过学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领导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目的。同时,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知程度的检验。从根本上讲,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落实在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要通过领导干部的执政实践和作风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使领导干部成为社会的中坚、阶级的先锋、民族的脊梁、事业的楷模。领导干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将进一步促进和提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主导作用与率先垂范相结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领导干部必须责无旁贷地发挥宏观的主导和驾驭作用。全社会能否成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主导和驾驭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领导干部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进程与方向,敏锐地发现产生的重大问题或错误,及时解决或纠正。同时,抵御国内外错误思潮、低俗风气、落后观念的侵蚀和影响,确保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机制健康运行。
领导干部发挥主导作用,不是让他们置身事外,而是必须同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引领者同时也是建设者。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必须冲锋在前。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要求和特点,将核心价值观理念渗透到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中。要求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全社会禁止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坚守底线。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引领作用。
内强素质与外树形象相结合
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一定的素质支撑。没有较高和过硬的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能长久和彻底。不可否认,领导干部历经执政岗位的磨炼,一般都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但是,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看,特别是我们正处在社会变革、经济转型的加速期,领导干部需要进一步提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素质,提升人性的真善美、塑造更高水平的德性、进一步增强党性,也就是要把为人处事、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三者融为一体。三者内在完美的统一才能确保领导干部忠实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者之一出了问题,都将损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和践行。人性、德性和党性三者的素质要求都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因此,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都是领导干部增强素质的立身之本。
加强内在素质的同时,必须注意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在形象。内强素质是隐性的,但也一定会客观地透过外在形象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只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形象才会受到全社会的推崇,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能够展现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外在作风包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勇于担当、公正为民、清正廉洁、慎独自尊等。这些外在作风的有效保障正是内在的素质提升。
自觉践行与外在监督相结合
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在自觉。这种自觉首先来自理想信念的坚定和理论的成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是信念、信仰、理想和道德等思想意识层面的东西。思想意识的改造和修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不断地自觉强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理论成熟和政治信仰坚定是领导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强保障。若政治信仰动摇,理想信念缺失,再奢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自欺欺人。领导干部必须科学处理理论学习与勤奋工作的关系,时刻自觉将践行活动贯穿在领导和管理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领导干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重点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
保证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方向,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实践证明,由于领导干部属公众人物且掌握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因此对他们加强监督非常必要。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监督,有助于规范和促进他们积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监督不仅局限于八小时以内,而且关键在八小时以外。这也已经为领导干部所普遍接受。随着网络的发展普及,公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愈加深入全面。领导干部应当怀着坦诚的心态和崇高的使命感,自觉自愿接受外界监督,确保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质量和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