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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应“补人头”而非“补砖头”

 时间:2013-06-14 09:58:00 |  贾康 | 字体:【 】| 阅读: 179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于房产问题一直有着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住房供应体系确立为“市场轨”与“保障轨”并存而需合理统筹的“双轨制”,这是中国住房体系进一步健全的证明。

贾康

政府应统筹“双轨”良性运转

在关于“双轨制”中政府的职能问题探讨时,贾康表示,“顶层规划”之下,住房的“市场轨”由市场主导,政府的职责重点在于做好基于公平竞争规则的调控和监管。“保障轨”则由政府主导,政府的职责重点在于组织资源、制定规则和实施对入住者的“进与退”的管理。

而“双轨制”的要义在于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统筹协调“市场轨”和“保障轨”的良性运转。

“补砖头”应转为“补人头”

政府的统筹中,贾康提出“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化的建议。

贾康指出,在住房供应相对充足(包括空置房潜力可调动)的地区,改变实物保障方式为租金补贴方式,即从“补砖头”转为“补人头”,发展 “市场建房、居民租房、政府补贴、社会管理”的“保障轨”模式。具体的补贴方式可以按“国库集中支付”路径,比照政府采购直接付给房东。

中国许多二三线城市和县级城市,住房供应往往已较为充足,并有一定规模的房屋空置,住房保障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空置房屋盘活进入租房市场。因此,在这些地区,政府应该采用租金补贴方式“补人头”,因地制宜地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开征房产税,房价并不会应声而落,单靠一个税制不可能改变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动产价格上扬的基本趋势。但是房产税的实施,会使上扬曲线的斜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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