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中心主义对政治合法性的扭曲
(一)政治合法性的内涵
政治合法性问题古已有之,奴隶制时代和封建制时代的帝王均要大力宣扬以遵从“天命”或“神旨”来君临天下,以凸显其统治的合法性。其时政治权力特别是高层政治权力大都被贵族所垄断,民众参与程度甚低。资产阶级革命以“天赋人权”论和“人民主权”论彻底否定了封建贵族的政治合法性,建立起资产阶级自身的政治合法性,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一般认为,政治合法性包含实质合法性和形式合法性两个方面。哈贝马斯认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1],这种认可包括实质认可和形式认可两个层面,实质认可指被公民认可,形式认可指符合宪法和法律。阿尔蒙德指出:“如果某一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而且不仅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处, 而是因为他们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 这个政治权威就是合法的。”[2]显然,这指的是实质合法性,其来源就是公民对政府的价值理念、制度政策及其贯彻成效的自觉认同。至于形式合法性,指的是政府执政、施政的直接根据是宪法和法律,政府权力受宪法和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当然,这里的宪法和法律,必须是符合民心公意的良法。又由于任何具体的、特定的宪法和法律都是历史的范畴,故所谓“良法”也是相对的、有局限性的,它还必须符合更高层次的以抽象的理性和正义为取向的“法”:在西方是所谓“自然法”,在中国则称为“天命”或“天道”。从逻辑上说,实质合法性重于形式合法性,后者甚至可以从前者推论出来;从人类总体历史实践的角度看也是如此:实质合法性往往是社会革命必然性的证明和成果,形式合法性则是以规范的形式对此加以肯定和保障。但对于具体的历史过程而言,形式合法性对实质合法性往往有巨大的反作用,在特定条件下甚至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于一个执政团队而言,实质合法性和形式合法性必须同等重视。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我国对这个问题有了比较科学的认识。
(二)西方中心主义对政治合法性的扭曲
西方中心主义政治观认为:欧美发达国家采用的多党竞争、票选民主、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已经被历史证明是唯一正确、因而唯一“合法”的制度,且已构成现今世界政治秩序的基础,故其他国家均须效法,否则就是离经叛道,就没有“合法性”可言,他们就有责任“替天行道”迫其就范。只看最近20余年,从“苏东剧变”到“华盛顿共识”,从轰炸前南到海湾战争,从“颜色革命”到“阿拉伯之春”,从“中国崩溃论”到“中国威胁论”,无不是西方中心主义霸权逻辑祸害世界的斑斑劣迹。
历史地看,18世纪末是西方中心主义的滥觞时期,19世纪是其全盛时期,20世纪以来则是其渐遭质疑和批判的时期。德国历史学家赫尔德开其端绪,认为“唯有在欧洲,人类的生命才是真正历史性的,而在中国在印度在美洲土人中间就没有真正历史的进展,而只有一种静止不变的文明”[3]。黑格尔认为“世界精神”的发展历程是:它在古代东方度过其幼年时期,在希腊度过其青年时代,在罗马度过其壮年时代,在日耳曼基督教世界则最终步入其老年时代。但此老年时代绝非衰弱不振的身体的老年时代,而是精神的老年时代,它有着“完满的成熟和力量”[4]。德国历史学家兰克更认为东方社会只有倒退而无所谓进步,“人类的思想,只是在伟大民族(他指的是拉丁和条顿民族)中历史地形成的”[5]。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则系统论证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的优越性和唯一性,认为世界其他国家要实现现代化都必须全方位引进西方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模式。
(三)西方中心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文化伴随着大炮、商品和投资涌进中国,各种知识、思想、观念纷至沓来。虽经“中体西用”论、“全盘西化”论、“中西结合论”等的长期辩论,但人们对比较抽象的知识与价值、普遍价值与特殊价值的辩证关系,以及更实际的西学与国情、西学与我国的学科建设(主要指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辩证关系,仍不易认识清楚。中华民族为反抗西方的侵略掠夺,引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创造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取得伟大成就。但迄今为止,西方挟知识、科技、经济的强势仍然主导着世界秩序。在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上,许多学者仍摆脱不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桎梏。郑永年认为,当今中国虽有庞大的社会科学群体,但“大多数人所做的仅仅是寻找中国证据来论证西方理论。不难发现,大多论文都被冠以类似‘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这样的副标题。多少年来,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互相竞争的都是来自于西方的各种思想、意识和观念。来自本土的思想、意识和观念到今天为止还是空白。实际上,就连对中国传统思想的论述例如儒学也已经严重西方化了,所谓的对中国的研究仅仅是用西方‘八股’所做的再解释罢了。缺失自己的知识体系对中国的文化和文明发展的负面影响正在日益展现出来”[6]。这种情况确乎值得深思。
二、马克思主义者和部分西方学者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
(一)马克思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
马克思毕生所要着力论证的,并不是资本主义的历史合理性而是其历史暂时性,即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揭示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规律。如果说,西方中心主义是以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为基本根据,那么,马克思的揭示则内在地包含着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和否定。因此,马克思属意的,是民族的、国别的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是通过工人阶级的解放推动全人类的解放,而西欧北美只占人类的一小部分,人类更大部分实现解放的道路不能不让他格外关心。为此,由于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主要以西欧特别是英国为范型,他十分担心别人把他的学说教条化而随意套用。他一方面毅然决然地指出,谁“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7]。另一方面,他致力于更深入地研究人类的全部历史和文明的多样性。他以年老多病之躯,50岁才自学俄语并深入研究俄国如何利用历史提供的难得机遇跨越“卡夫丁峡谷”的问题,并花费很大精力写下40万字的《人类学笔记》和140万字的《历史学笔记》拟对人类历史作更深入系统的研究。由于马克思本人和恩格斯(马克思写这些笔记时恩格斯并不知道)都没有直接说明,人们往往不解马克思为何放着《资本论》第2、3卷草稿未去整理出版,却抱病(生病曾几次使他中断《资本论》第2卷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去浏览卷帙浩繁的人类学、历史学资料。其实,这可以说是时代的要求和马克思的理论品格决定的。19世纪70年代以后,一方面,欧洲资本主义进入一个加速发展、而且能够通过经济危机进行一定程度自我调节的阶段,而期待中工人阶级利用经济危机掀起全面革命的形势却迟迟没有出现。此时俄国和东方的的人民革命却在逐步兴起,大有反过来促进欧洲的工人阶级革命之势。世界革命的整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动。显然,如果不能因应形势而把非西方国家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问题纳入研究视野,马克思主义就将落到时代后面,这是马克思不能接受的。另一方面,马克思在理论上对自己的要求十分严苛,认为有必要通过对西欧以外历史的深入研究来验证、充实、完善他发现的唯物史观,使之更具备普遍性。虽然马克思来不及以这些笔记为基础撰写专著,但这些成果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逻辑结构、思维层次和实践指导作用的整体提升是不可低估的。从积极的方面看,这些思考使马克思改变了提出唯物史观时一直认为的东方各国要等待西方资本主义输入来完成“双重使命”而后实现社会革命的看法,而认为由于它们各自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完全可能走与西欧不同的跨越式的革命道路,从而达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性与各个民族的特殊性相统一的理解。从消极方面看,马克思通过这些成果“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历史哲学’、‘经济决定论’、‘西方中心论’这些对唯物史观曲解的更重要的问题”[8]。况且,他获得的新视野、新观点还以各种形式(如书信)对各国革命实践起着重大指导作用。
(二)西方学者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
到20世纪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在欧美本土乃至全球引起的各类矛盾的激化乃至世界大战的爆发,对西方文明的怀疑开始增长。施宾格勒于1918年写下《西方的没落》,认为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产生、发展、衰落及灭亡的过程,西方也不例外,并把一战看成现代欧洲文明正在走向衰落的表征。他“反对以西欧的历史为世界史的中心的说法,认为那只是‘托勒密式历史系统’。主张西方的历史,只是人类文化史上的一部分,其他各文化的历史也都具有各自的地位与独特的成就”[9]。以倡导全球史观闻名的斯塔夫里阿诺斯针对西方中心主义历史观指出:“就世界历史进程而言,其问题并不在于要和盘托出更大量的史实,而在于要保持一种不同的视角——一种全球的而不是地区的或民族的视角。”[10]另一位全球史观倡导者巴勒克拉夫则说:“历史学家所要达到的理想是建立一种新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认为世界上每个地区的每个民族和各个文明都处在平等的地位上,都有权利要求对自己进行同等的思考和考察,不允许将任何民族和文明的经历只当做边缘的无意义的东西加以排斥。”
赛义德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更为深刻,他在影响颇大的《东方学》(或译东方主义)中指出:从本质上说,东方主义是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人以西方种族文化优越论为标准,通过对东方和东方人的类型化和符号化,形成的一套妖魔化东方的权力话语体系,是西方君临和控制东方的霸权方式,是一种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工具。“五角大楼和白宫的美国顾问们使用着同一套陈词滥调、同一套侮辱性的固定观念、同一套论证霸权和暴力(毕竟,合唱队这样唱道,霸权是他们能理解的唯一语言)合法的依据……它肩负着启蒙开化、带来秩序和民主的使命,并且它是不得已才诉诸武力。更为悲哀的是,总是有一群通同一气的知识分子用平静的声调论说慈悲或无私的帝国存在的可能性,就好像人们不应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由最近的‘文明使者’所带来的毁灭、痛苦和死亡。”
三、深入批判“西方中心主义”才能正确理解“合法性”
虽然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在理论上受到马克思主义的深刻批判,在实践上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猛烈冲击,但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带来巨大历史进步的制度,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其巨大的自我调节能力,都是大部分马克思主义者没有或没有完全估计到的。20世纪可以说是资产阶级统治合法性与工人阶级统治合法性此消彼长激烈斗争的时代。如果说,世纪初的“十月革命”和世纪中的中国革命曾让西方政治家和学者惶惶不可终日,那么世纪末的“苏东剧变”则让他们以手加额高唱“历史的终结”,以为即将最终证实资产阶级统治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谁知曾几何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势崛起又使他们心劳日拙徒唤奈何。尽管当今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经济体均陷入1939年以来最严重的金融—经济危机,但从总体上看,西方中心主义仍然统治着世界舞台,对它的批判仍然需要长期的努力。
(一)不断揭露西方中心主义语境下政治合法性说教的虚伪性
与以前的统治阶级几乎不避讳政治权力的垄断性不同,资产阶级标榜自由、平等、民主和政治权力的开放性。然而究其实质,他们不过是用多党制、三权分立、竞选、议会辩论、质询、倒阁等一整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政治设计来掩盖资产阶级独占政治权力的事实,其体现的恰恰是资产阶级的虚伪性。马克思在分析英国议会的两党斗争时指出,资产阶级“不是靠把政权经常保存在同样一只手中而使自己永存下去的,而是采取这样的办法:它轮流使政权从一只手放下,又立刻被另一只手抓住”。这实际上是用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斗争来制造政治上自由、民主、平等的假象,欺骗人民大众。列宁则揭露了金钱、资本实际上左右着资本主义政治的状况:“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值得注意的是,资产阶级会随着技术和经济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在政治上变换花样以掩盖其虚伪的本质,所以对它的揭露不可能一劳永逸,而必须与时俱进。
(二)不断揭露西方中心主义为掩盖政治合法性说教之虚伪性的理论障眼术
要维护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霸权,就必须掩盖其在政治合法性问题上的虚伪性。为此,又必须千方百计地为这种“合法性”寻找理论根据。而只要深入剖析就可以发现,这些似乎振振有词的所谓理论根据,都是站不住脚的,说到底只是几种理论障眼术。
一是以西方政治的特殊性冒充全球普遍性。西欧、北美作为原发性的资本主义诞生地,其建立的一整套资本主义制度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也在很大程度上为全人类指明了发展的方向。资本的贪婪本性推动着资本主义列强把自己的势力扩张到全世界,为此不惜采取最残酷、最野蛮的掠夺手段。但他们却美其名曰“传播文明”。正像《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但问题是,西欧、北美只是人类的一小部分,而且他们的发展是建立在剥削本国人民、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他们建立的经济、政治制度是在他们特定的内外条件下形成的,里面虽然包含某些值得肯定的价值,但作为制度体系绝不可能适用于所有国家。但多少年来,西方资产阶级一直武断地宣称他们的制度是最好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而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军事侵略来强制推行于世界,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华盛顿共识”之于拉美、“颜色革命”之于原苏东国家,“阿拉伯之春”之于北非中东,都是以西方政治的特殊性冒充全球普遍性并不择手段强制推行的典型。
二是以手段代替目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属于上层建筑,是既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承担着阶级统治和公共管理两大功能,为社会创造秩序和发展条件,最终实现人类和谐幸福的社会设施。如此看来,政治可以是目的,也可以是手段。从理论逻辑看,相对于建立政治秩序、实现政治稳定而言,各种军事、经济、文化措施都只是手段;相对于国家长期的经济文化发展和人民和谐幸福而言,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又只是手段。从历史实践看,革命党在从事夺取政权的斗争中,政治毫无疑问都是目的,各种军事、经济、文化措施都要为夺取政权服务;而夺取政权以后,政治又成了发展经济、军事、文化的手段。这都是一种根据条件的转移而变动的辩证关系。我们党在“六四”风波之后提出“稳定压倒一切”,从十五大以来一直强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是在体认这种辩证关系基础上提出的正确方针。而不少西方学者往往偏颇地把某些政治设施(如三权分立、两院制)或政治手段(如多党竞争、首长直选)孤立起来抽象化、目的化,又以此为标准来要求、规范其他国家,不符合这些标准的就是离经叛道甚至大逆不道,就是“不合法”,就要制裁。殊不知,这些政治设施和政治手段虽然都是重要的政治文明成果,但它们总是同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相联系,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强制推行的结果大都是苦涩的,许多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在独立之后全盘引进这些政治设施和政治手段,效果大都很差,一般都是陷入长期混乱而难以自拔。
三是以形式掩盖内容。内容与形式是辩证法的一对重要范畴,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是在反对封建主义过程中初步形成的,又是在巩固对工人阶级的统治过程中逐步发展完善的。因此它带有明显的二重性:一方面,它体现了资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对封建主义的胜利,人们的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得到制度、法律的肯定和保障;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制度和法律又是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首要原则,它又在实际上起着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保障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剥削的作用。而资产阶级学者一般会强调资本主义制度的前一方面的作用,对后一方面作用则避而不谈。表现在理论上,就是侈谈抽象的自由、民主、平等而不问其阶级内容;在实际的政治操作上,则仍然是强调三权分立、两院制、多党竞争、票选首长这些政治形式,而回避在垄断财团控制着强大的经济、军事和文化资源的条件下,这些政治设施和政治手段的真正效果是要大打折扣的。马克思在揭露资产阶级在这方面的政治伎俩时曾嘲讽道:“宪法的每一节本身都包含有自己的对立面,包含有自己的上院和下院: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所以,当自由这个名字还备受尊重,而只是对它的真正实现设下了——当然是根据合法的理由——种种障碍时,不管这种自由在日常的现实中的存在怎样被彻底消灭,它在宪法上的存在仍然是完整无损、不可侵犯的。” “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这就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真实写照。
当然,西方资产阶级对其历史局限性、阶级虚伪性是绝不承认的,总要以各种谬见加以掩饰。我们的任务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坚决揭破西方中心主义的侵略本性和掠夺本质,在争取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高度上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合法性”逻辑和“合法性”思维,理直气壮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才是根本之图、长久之计。
注释:
[1]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化》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84页。
[2] [美]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美] 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5页。
[3] [英]柯林伍德《历史的观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
[4]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 年版第106—111页。
[5] 张广智、张广勇《史学:文化中的文化》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88—89页。
[6] 郑永年《中国的教育哲学问题》,参见http://www.rmlt.com.cn/News/201207/201207101658204136_1.html。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30页。
[8] 庄福龄主编《马克思主义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38页。
[9] 刘蔚华主编《世界哲学家辞典》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045页。
[10]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 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9 年版第4 页。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