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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也是腐败

 时间:2013-08-20 14:07:00 |  刘卫华 | 字体:【 】| 阅读: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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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一栋26层楼顶平台上的“空中别墅”被称“最牛违建”的报道让舆论一片哗然。违章建筑实施人在北京人济山庄小区耗费6年时间大兴土木,在高楼顶部搭建出一个小型“花果山”,管理部门不作为的程度可见一斑。管理部门诉苦说无法纠正的原因是“找不到人”,“进不了屋”等等。其实,认真分析一下,这些只是借口而已。违章建筑摆在那,执法部门真要执法会进不去,找不到人?1年365天,6年2190天,怎么可能天天没人?此外,即使没人,也不妨碍对违章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显然,“最牛违建”能够存活6年的根本原因是管理部门的不作为。

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也称为职务不作为,是一种腐败,它不仅具有腐败的全部特征,而且具有极坏的社会腐蚀作用。管理部门存在的基本理由就是依法服务和管理社会事务。如果管理部门该管而不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法律规范社会秩序的目的就不能实现。通常的腐败都是公权力积极作为,而不作为是腐败的一种特殊形式。俗话说“拿人手软,吃人嘴软”,不作为就是手软和嘴软的表现。不少腐败行为都有不作为的影子。如警察收了好处,该罚的不罚;法官拿了好处,该追责的不追责。

不作为的社会恶果并不小。我们社会似乎越来越多的戾气中,就有不作为的影子,必须引起警惕。浦江死猪、机场爆炸、温岭火灾等等,无不让人震惊和心痛。但戾气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社会管理的不作为,或者说不作为的增多是助长戾气的一个根源。明代张居正曾说过:“冤愤不泄,戾气不消。”戾气是积累起来的,而一件件不为人注意的不作为就是积累戾气的土壤。因此,要实现“化戾气为祥和”的目标,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管理部门要尽到管理的职责,决不能再用不作为放弃责任,破坏法律的权威。从“空中别墅”的违建来看,如果没有有关部门的纵容、放任又如何可能?而居民面对违章建筑无可奈何,对发生在身边其他违法事实同样束手无策之时,社会的祥和之态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不作为腐败最大的恶果是违法行为的普遍化。北京“最牛违建”达到这个程度,是以大量违建的存在作为傍依的。比如,当该小区的违建被曝光之时,小区负责人还很委屈:“这个事(指违法建设)对物业行业来说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不仅是我们这一家,北京市的高楼上面,估计70%以上都盖着(违建)呢。”正是这种完全不把违建当做一回事的管理心态,促进了违法现象的普遍化。而其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法律特别是公众的权利保障得不到应有的落实。从一定意义上,管理部门是不是不作为,与居民是不是敢于抵制违法现象有直接的关系。居民本应有权举报违章建筑,并通过行政和司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和司法部门对于抵制违章建设的居民,应当大力支持,但从“最牛违建”的行政和司法支持看,显然正好相反。据媒体披露,记者在采访该违章建筑附近居民时,居民谈及此事时顾虑颇多,不愿多说。多位居民回忆,曾有居民因告状被打,之后干脆卖房回老家了。管理部门不能积极有效地支持抵制违章建筑的居民,其结果必然是敢于抵制违章建筑的正能量越来越弱,而违章建筑的负能量必然日益猖獗。

近日,“最牛违建”所在地人济山庄小区的部分居民自发在小区内悬挂横幅,要求追究放纵违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有其正当性。笔者支持该小区居民要求追究放纵违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的主张。有关部门要认真查一查,当年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居民投诉后违章建筑越建越大,而不能仅仅满足于今天一拆了之。对于涉及腐败的,必须坚决追究。由于不作为具有促进违法行为普遍化的功能,它事实上成为一种加剧腐败的力量。我国社会必须提高对不作为严重性的认识,绝不宽容不作为,坚决抵制不作为,决不让不作为有任何存活的空间。习总书记说得好,反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其中也包括了不作为。建设和谐祥和的社会,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抵制和追究任何形式的不作为。

(作者:上海松江政协常委、民进中央法制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政党理论所所长、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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