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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网络空间 优化舆论环境

 时间:2013-08-27 13:38:00 |  王传宝 | 字体:【 】| 阅读: 185

(原题:营造健康文明理性的网络舆论生态)

制图:方汉

●一些别有用心的所谓“水军都督”,在网络上肆意传播虚假信息,操纵舆论、妖言惑众,严重践踏社会底线和公众道德良知。

●依法遏制散布恶意抹黑的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优化舆论环境,是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必然选择。

近日,北京、上海、山西等地警方拘捕了“秦火火”、周禄宝等“网络推手”“网络大谣”,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诈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支持。但是,对于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反对腐败之间的关系,一些人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对有关部门整治网络谣言,少数人还有疑虑。因此,有必要对网络谣言的起因、表现、危害予以分析,澄清一些错误认识,从而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健康文明理性的网络舆论生态。

网络谣言毒化舆论环境、威胁社会安定

在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4.64亿的今天,网络谣言的影响急剧增大。一些别有用心的所谓“水军都督”,利用网络的低门槛、匿名性等特性,在网络上肆意传播虚假信息,操纵舆论、妖言惑众,严重践踏社会底线和公众道德良知。

网络谣言的形式表现各异,传播内容千变万化,但加以总结还是有规律可循的,跳不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整体失实。这类完全子虚乌有的谣言往往不是为了谋求商业利益,就是想以舆论整垮他人,比如抹黑构陷对手、恶意中伤等。二是捏造细节。通过刻意捏造的恶劣细节,使事件过程变得耸人听闻,迅速挑动公众情绪,引起不理性的反应。三是图文不符。拿其他事件中的图片来为谣言传播助力。四是夸大事实,多是放大负面信息,以不切实际的评价吸引眼球。五是过期信息。拿旧闻改头换面来设置议程。六是断章取义。故意脱离事件的语境,突出某一部分,误导舆论。

在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传播路径中,还有两种表现形式,需引起足够注意。一种是故意策划一个事件,以一种冠冕堂皇的形式加以包装,挑动网民的情感、情绪和情欲,组织网络水军接力传播,制造舆论热点,并掩盖其真实的谋利企图。比如大量的“伪爱心”事件等,以传播正能量为标签,达到引起关注吸引眼球从而谋取暴利之实效。另一种是求辟谣的方式,以肯定式质疑和口吻来达到掩盖造谣、传谣之实质。比如“秦火火”之流以及一些微博大V,就很喜欢用这种形式来造谣、传谣,以期既达目的又图谋规避法律的打击。

网络谣言的危害人所共知:扰乱网络秩序,煽动不满情绪,诱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权益,亵渎正义、嘲笑良知、解构崇高,甚至颠覆维系社会安全的主流价值观,恶化和毒化舆论环境。依法遏制散布恶意抹黑的网络谣言,已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必然选择。造谣者在主观上往往会针对社会热点或者特定利益群体进行事实篡改,来毒化舆论环境,制造紧张和矛盾,企图“谣动中国”,这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社会进步存在很大的威胁。

网络谣言的特点与起因

自古就有谣言传播。网络谣言,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虚假信息。网络将谣言的传播途径由人际传播、口头传播变为网络信息传播,因此,网络谣言的传播具有不同于以往的传播特点。

一是快捷性。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带来了信息的高速流动,这就导致网络谣言具有比传统谣言更快的流动速度,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影响。二是广泛性。网络覆盖的范围较大,相比传统谣言的小规模传播,网络谣言能够迅速在大范围内进行扩散。三是难控性。传统谣言由于人际传播的速度、范围相对有限,往往容易得到控制,而互联网因为具有上述特点,网络谣言也因而难以得到完全控制。四是互动性。传统谣言存在小范围的社会互动,而网络谣言因为经常以BBS论坛、QQ群、贴吧、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平台的方式进行传播,且参与的人数更多,互动的程度更强。五是辐射性。网络谣言往往借助相比传统谣言更为形象的材料来“证实”其可信度,以利于其传播。PS技术使得一些“貌似真实”的图片更直观形象,颇能迷惑公众,其辐射性更强因而更具有危害性。

探究网络谣言的成因,不妨从客观性和主观性两方面来分析。从客观方面看,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权威信息存在缺失、滞后或者模糊。当一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时,如果权威信息没有及时出现,就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发挥空间,导致舆论的失控,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第二,网络把关人的缺位。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路径丰富,往往缺少像传统媒体一样的“把关人”,信息的流动相对自由随意。这导致网络谣言等不实信息或负面信息能够广泛传播。第三,传统媒体解释不到位。一些重大公共事件出现后,传统媒体对信息的披露和解释不彻底,缺乏说服力,部分受众不信任这种澄清,甚至从反面进行理解,这进一步加大谣言的扩散。

就传播的主观性而言,网络谣言的泛滥也有深刻的原因。其一,网民的辨析能力因为网络谣言中的威胁性内容而受到削弱。有的网络谣言往往依存于一些突发的重大公共事件,如地震、瘟疫等灾难性事件。这些事件往往和网民有着重大的直接利害关系,导致相当一部分网民心理承受能力被削弱,恐慌、焦虑的情绪在网民中蔓延,如果权威性的信息缺失或者模糊,必然导致网民对网络谣言等“小道消息”的信赖程度增加。其二,社会负面情绪的宣泄。当前我国社会尚处于转型时期,某些方面的问题矛盾比较突出,有的社会群体存在着一定的负面情绪。当网络谣言触发了这些人的怨愤,容易引发不满情绪共鸣,传谣则成为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这在一些仇富、仇官事件中,表现尤为明显。其三,利己主义的思想作怪。一些“网络推手”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恶意制造网络谣言,鼓励和有组织地操纵舆论,或者积极参与到谣言传播中去,借此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因传播“7·23动车事故”谣言而被拘捕的“秦火火”“立二拆四”之流,就是恶例。也有因为个人恩怨,而对相关人员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以达到打击报复的目的,正如编造“非洲牛郎”网络谣言而被警方刑拘的傅学胜之流。此外,还有个别网民为了满足自我表现欲、吸引关注、增加粉丝而制造、传播爆炸性的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的特点与起因

自古就有谣言传播。网络谣言,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虚假信息。网络将谣言的传播途径由人际传播、口头传播变为网络信息传播,因此,网络谣言的传播具有不同于以往的传播特点。

一是快捷性。网络快速的传播速度带来了信息的高速流动,这就导致网络谣言具有比传统谣言更快的流动速度,容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社会影响。二是广泛性。网络覆盖的范围较大,相比传统谣言的小规模传播,网络谣言能够迅速在大范围内进行扩散。三是难控性。传统谣言由于人际传播的速度、范围相对有限,往往容易得到控制,而互联网因为具有上述特点,网络谣言也因而难以得到完全控制。四是互动性。传统谣言存在小范围的社会互动,而网络谣言因为经常以BBS论坛、QQ群、贴吧、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平台的方式进行传播,且参与的人数更多,互动的程度更强。五是辐射性。网络谣言往往借助相比传统谣言更为形象的材料来“证实”其可信度,以利于其传播。PS技术使得一些“貌似真实”的图片更直观形象,颇能迷惑公众,其辐射性更强因而更具有危害性。

探究网络谣言的成因,不妨从客观性和主观性两方面来分析。从客观方面看,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权威信息存在缺失、滞后或者模糊。当一些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时,如果权威信息没有及时出现,就为网络谣言提供了发挥空间,导致舆论的失控,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第二,网络把关人的缺位。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路径丰富,往往缺少像传统媒体一样的“把关人”,信息的流动相对自由随意。这导致网络谣言等不实信息或负面信息能够广泛传播。第三,传统媒体解释不到位。一些重大公共事件出现后,传统媒体对信息的披露和解释不彻底,缺乏说服力,部分受众不信任这种澄清,甚至从反面进行理解,这进一步加大谣言的扩散。

就传播的主观性而言,网络谣言的泛滥也有深刻的原因。其一,网民的辨析能力因为网络谣言中的威胁性内容而受到削弱。有的网络谣言往往依存于一些突发的重大公共事件,如地震、瘟疫等灾难性事件。这些事件往往和网民有着重大的直接利害关系,导致相当一部分网民心理承受能力被削弱,恐慌、焦虑的情绪在网民中蔓延,如果权威性的信息缺失或者模糊,必然导致网民对网络谣言等“小道消息”的信赖程度增加。其二,社会负面情绪的宣泄。当前我国社会尚处于转型时期,某些方面的问题矛盾比较突出,有的社会群体存在着一定的负面情绪。当网络谣言触发了这些人的怨愤,容易引发不满情绪共鸣,传谣则成为一种非理性的情绪宣泄。这在一些仇富、仇官事件中,表现尤为明显。其三,利己主义的思想作怪。一些“网络推手”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恶意制造网络谣言,鼓励和有组织地操纵舆论,或者积极参与到谣言传播中去,借此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因传播“7·23动车事故”谣言而被拘捕的“秦火火”“立二拆四”之流,就是恶例。也有因为个人恩怨,而对相关人员编造网络谣言,恶意诽谤,以达到打击报复的目的,正如编造“非洲牛郎”网络谣言而被警方刑拘的傅学胜之流。此外,还有个别网民为了满足自我表现欲、吸引关注、增加粉丝而制造、传播爆炸性的网络谣言。

整治网络谣言需要系统的综合治理

对如何整治网络谣言,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甚至有些人还持有异议。网络上有一种声音很有代表性:网络谣言并不可怕,谣言造成的危害,可以通过民事或者刑事追究。有的人甚至以“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是不会害怕谣言”为借口为其开脱。这种说法很具有迷惑性和蛊惑性,但却经不起推敲。正如知名新闻人杨澜所说,网络谣言和言论自由是两回事,在非理性的语言暴力中,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在西方新闻理论中,最初流行的“观点自由市场”的自由观念,早已被“社会责任论”所扬弃。让网络的自净功能来化解网络谣言的危害,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事情,网络谣言对民众的伤害,对社会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放眼世界各国,无不对网络谣言持高压的打击态势。韩国《电子通讯基本法》严惩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信息散播者,曾有一名16岁的韩国中学生因涉嫌散布“朝鲜做好战争准备,韩国要先发制人”等战争谣言被首尔警方逮捕。美国有130多项法律、法规规范约束网络传播内容。英国则把谣言治理作为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可以说,在信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今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对网络谣言听之任之。

对网络谣言的整治,需要系统的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强网站的社会责任感。尤其是商业网站,不能为了提高知名度和点击率而不顾企业的社会责任传播低俗谣言,对没有确信的消息一定要慎重刊发。二是要提高网民素质和法律意识。网民不能认为跟风转帖传谣可以不负责任,即便法律上能够脱责,在伤害别人的同时最终也会让自己成为受害者。三是要完善互联网管理制度和惩处办法。不管对网站还是网民都要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办法,做到行得通、可操作、能落实。对发布虚假信息和谣言的网站不能仅仅采取封站处理,更重要的是要严厉追责。对肆意发布谣言的网民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四是要构建一个健康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造谣可恶,传谣也可恶。网络只是个工具,虚拟网络对应的是法治的现实社会。只有严惩造谣、制止传谣者,才能净化网络空间、优化舆论环境。

对当代军人来说,要有效抵制网络谣言,首先要坚定信念、严格自律。每名军人都应在强化理想信念的基础上,终始坚决与网络谣言作斗争。只有信念坚定,才能有效自律,自觉抵制形式各异的谣言蛊惑和传播。要强化责任意识。网络也是阵地,在这个阵地上,同样要强调守土有责。除了不轻信、传播谣言,还要担负起和传播谣言的人作斗争的责任。要提高信息素养。在信息时代,只有加强学习,熟悉网络传播规律,了解谣言的表现形式和传播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做谣言的制止者。部队对军人使用互联网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军人应该严格遵守部队的相关条令条例。

网络“意见领袖”这个群体,在引导网络舆论、处置网络事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上,有10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1.9万个,有百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3300个,有千万以上粉丝的大V超过200个。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和有关限制性规定,使这些大V中,军人数量非常稀少。因此,军队也有必要培育舆论领袖,让这些舆论领袖站到抵制谣言尤其是涉军网络谣言的一线,成为网络上传播正能量、传递权威涉军信息的中流砥柱。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军事新闻传播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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