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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把握反腐败斗争规律

 时间:2013-09-04 15:15:00 |  记者 马献忠 | 字体:【 】| 阅读: 146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重拳反腐,信念坚定,举措有力,好评如潮。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这是我国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之后的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针对如何深入理解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工作规划》的亮点及其重大意义,本报记者连线有关专家进行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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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中央反腐坚强决心

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了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党的十八大站在新的起点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战略目标。以党的十八大为新起点,从中央到地方,反腐之风劲吹,一批‘苍蝇’、‘老虎’相继落马,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主任冯秋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工作规划》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表明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不仅对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搞好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各项改革大计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直强调不论是谁,不论职位有多高,只要搞腐败就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记者,《工作规划》的制定显示了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完善党内反腐倡廉的教育、预防、监督、惩治制度体系的坚强决心。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形成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出台《工作规划》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和中央纪委基于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判断而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方向和未来的工作要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监察局局长、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壮志表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作为重要内容被纳入《工作规划》中,充分展示了中央的反腐决心和新的思路。

“突出制度反腐是规划的亮点。从一定意义上说,《工作规划》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顶层设计’,其核心是把权力管好,构筑起反腐败无缝的、牢固的‘防火墙’。而这正是长期以来公众的呼声、舆论的期待。”冯秋婷认为,《工作规划》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和自觉把握,也表明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正一步一步迈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新境界。

改革纪检体制是《工作规划》的一大亮点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中央纪委调整内设机构,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十八大以来有多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同时充分发挥中央巡视制度作用,下派10个中央巡视组,出重拳“打老虎”。“《工作规划》在惩治和预防腐败这两方面都呈现出亮点,对坚决惩治腐败和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举措,其中改革纪检体制是《工作规划》的一大亮点。”冯秋婷表示,中央决心大力改革纪律检查体制的决定可追溯至十六大,“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被正式写进十六大报告。随后的10年中,中央先后推行了一系列的纪检体制改革:建立监督领导班子的巡视制度;由中央掌握省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与任命权;对地方派驻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逐渐改变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模式;巡视组实行“一次巡视、一次授权”;等等。对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重要的是对监督权力的改革。目的是要将反腐利剑打造得更加锐利,从而更好地担负起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民族复兴大业保驾护航的重任。

突出反腐制度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工作规划》的亮点。“《工作规划》重点突出,行文简洁,思路清晰,要求明确,原则性和指导性非常强,与中央的一些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孙壮志认为《工作规划》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集中体现了中央近一段时间出台的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新战略决策,立意高远,也为各地方、各部门落实中央要求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的空间;二是根据面临的形势对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作了调整,进一步加大案件惩治腐败力度,在标本兼治的前提下要以重视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三是把转变作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制度化,纳入未来五年规划有助于真正建立长效机制;四是更加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同时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五是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工作安排,与惩防体系纲要的内涵和前一个五年规划衔接紧密,一方面突出了阶段性特征,另一方面又立足于长远,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中央对当前的反腐败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重点谋划如何从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建立一套真正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建设“廉洁政治”的终极目标赢得时间。

“我国未来有可能推出专门的反腐败法律,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腐败和选人用人腐败的打击力度。”汪玉凯认为,《工作规划》为未来预防和整治腐败画定了一张“路线图”,昭示着中央将进一步加大从制度层面进行反腐的力度。

【背景链接】

近年来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历程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从2004年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起草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5年1月,中央正式颁布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年5月,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我国颁布实施的首个反腐五年规划。规划颁布以来,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惩治腐败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201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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