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课教师进行补偿,政策本身是好的,可究竟是什么,让年近六旬的代课教师竟死在了好政策面前?当地要求代课教师自证教龄,对年老体衰的代课教师而言,这无异于人为设置障碍。当程兴贵拿着盖了当地教委公章的教案,想要证明自己时,审核人员却说,“这不过一张废纸。”吊诡的是,等到程兴贵自杀身亡,他丢失的8年教龄竟然不证自明了。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3年3月,云南省出台实施细则,对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补偿终于进入实质性阶段。云南10余万代课教师将获得人生最重要的一笔补助,同时被要求自行举证证明代课经历。但他们普遍缺乏物证;证人也大多年老或死亡。在艰难的自证前,58岁的代课教师程兴贵叫喊着“我有证人,我有证据”,从近50米高的瀑布跳下。
代课教师身份是沉重的历史符号
读罢新闻,心情格外沉重。作为一名教师,本应该是“生命教育”的践行者,不该在高瀑上一跃,画完人生的句号。这让人情何以堪!然而,面对这样的归宿,我们实在不忍心去作太多的指责。
翻开历史,“代课教师”是个沉重的时代符号。毫无疑问,代课教师为我们的教育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在历史的天空中应该为他们写下庄严的一笔。将近一个世纪来,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公办教师一起挑起了民族的脊梁。随着时代的变迁,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通过“辞、退、转”等措施解决了民办教师,宣布已没有了民办教师。然而,由于各地财政吃紧,需求很大,又有一大批“代课教师”被返聘重返讲坛,特别是在那些落后贫困地区,代课教师的贡献不可磨灭,也一时不可代替。
随着教育条件的改善,代课教师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我们对这些燃烧了自己,奉献了青春的代课教师们应该予以政策性补偿和人性关怀。2013年3月,云南省出台实施细则,补偿进入实质性阶段,这应该是这一政策性补偿的体现。按说,相对于这点标准的补偿,根本无法补偿代课教师的付出,但他们的奉献精神决定了他们不会有太多的苛求,会乐意接受,只要能够体面地退出历史舞台就心满意足了。可是,程兴贵老师的无奈自杀实在不该发生。
要证明程兴贵老师的教龄本不会很难,25年来兢兢业业在教育一线,有村里人,有学生,有同事,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如果细查,甚至根本不用查就能很容易证实他的教龄。难道查明他的教龄身份,要比破获一个大案要案还要难?只能说明教育管理部门的失职和冷漠!程老师自己翻出了自己的教案记录以及还有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领导的检查签名,却被拒绝。
按说,教育局和本地中心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应该有代课教师的档案,何须他自证身份?这些只能说要么是当地部门漠视了代课教师的存在,也疏于管理。要么是想有意克扣一笔补偿费用。他死后,居然不用他自己证明了,予以25年的肯定,又该作何解释?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代课教师程兴贵所“缺”的8年教龄,算起经济补偿来或许是一笔大数字,对一个贫寒的家庭来说是很重要,但与生命比起来又值几何?何须用此绝路来自证清白!可见在他的眼里,名节声誉比生命更重要。说实话,早些年来我们对教育的投入确实很少,对老师特别是代课教师有着太多的亏欠,“再穷不穷教育”并没有真正地落实。现在国家不断加大了教育投入,在代课教师退出舞台的节骨眼上,发生了这样的事件某种程度上是戳痛了曾经的教育伤疤。社会应该让这些代课教师光荣地告退,给予他们应有的待遇和尊严。(重庆晨报 徐大发)
让代课老师“自证教龄”太悲怆
这是一则没能登上门户网站首页的新闻,虽然其中有自杀、含冤、上访等刺激眼球的新闻元素。用生命“自证教龄”的程兴贵,因为没有“工资条”丢失了8年教龄。他四处奔波,为了寻找证人,花了400元包车,这笔费用相当于他和妻子一年收入的五分之一。而他想要拿到的这笔补偿款,也仅仅是每年补助830元,8年的补偿,算下来也只有6640元。对很多人而言,可能是不值一提的数字,却相当于程兴贵家庭3年的收入。
对代课教师进行补偿,政策本身是好的,可究竟是什么,让年近六旬的代课教师竟死在了好政策面前?当地要求代课教师自证教龄,对年老体衰的代课教师而言,这无异于人为设置障碍。当程兴贵拿着盖了当地教委公章的教案,想要证明自己时,审核人员却说,“这不过一张废纸。”吊诡的是,等到程兴贵自杀身亡,他丢失的8年教龄竟然不证自明了。
“自证教龄”的荒唐之处,在于当地教育部门在聘任、清退代课教师的时候,本来理应有备案,否则代课教师的微薄工资就无法发放。程兴贵用生命“自证教龄”,对有关部门不啻为警示,别再让“自证教龄”的悲剧重演,就必须尽到尊重和重视代课教师的责任,事后发放杯水车薪的补偿款根本无法改变他们的命运。
程兴贵的遭遇,也是无数代课教师人生的真实写照。勤恳踏实、兢兢业业,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回报。他第一次登上讲台,是在1977年,面对即将到来的改革开放大潮,当其他村民纷纷外出打工赚钱时,像程兴贵一样的代课教师,甘守三尺讲台,结果反而因教育返贫。
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像代课教师程兴贵这样,社会亏欠过的人群有很多。代课教师、农民工、老兵……如果没有他们的牺牲,没有他们无私付出,就不会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但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人们生活的改善,他们却成了被遗忘的人群。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不公,无人问津。就算是公共舆论,似乎也失去了对焦的耐心。掌握话语权的人们,对于此类题材,不愿跟进,面对厚厚的申诉材料,往往以一句“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来应付。
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的幸福程度,不能简单地做加法,把个别人被无限放大的幸福,与多数人卑微的不幸累加在一起,得出整体幸福的结论。更应该多做除法,看看有多少国民的幸福指数达到了及格线,又有多少人举步维艰跑不到幸福跟前。
社会的亏欠究竟什么时候还,历史的欠账究竟什么时候还?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前提应该是不要再让被亏欠者活得如此悲怆。(新华每日电讯 刘晶瑶)
“艰难的自证”到底有多难
尽管付出与收入严重失衡,但于乡村一隅,代课教师们曾坚守在讲台上,持续点亮着那盏知识之灯,给孩子们带去希望。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恐怕不是国家补偿所能完全体现的。更何况,国家的补偿款并不多。因此,对于代课教师而言,这笔补偿款最大的意义不在经济上,而在于对他们劳动和价值的肯定。
明乎此,也就不难体悟程兴贵老师的话:“国家没忘记我们,还有一点补偿”。那么,就是这么“一点补偿”,为何不能让程老师领得更方便、更有尊严呢?程老师到底陷入了多么艰难的自证中,乃至于被折磨得选择自杀?
由新闻可知,为了自证一段8年的教龄,程老师先找到了“盖了公章的教案”,但工作人员否决了其效力,且称“上面并无什么内容,不过一张废纸。”之后,程老师又找曾共事过的正式教师给自己开证明。可按照“面对面填表,背对背审核”的原则,工作人员要求程兴贵将证人带来当面作证。而证人已82岁,因患病而难行。代课教师之死的引线,在此被触发。
盖了公章的教案为何不能作为依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将一位教师精心保留下来的教案称为“一张废纸”,无论如何有失尊敬。更何况,程老师已是年近六旬的老人。即便按照规定,教案不可作为证据,审核人员也应耐心礼貌些,跟程老师好好地解释沟通呀?相反,审核人员粗糙不敬的工作作风,让程老师“感到屈辱”,深夜难眠。
至于要求证人当面作证,虽是按规定执行,但让人无法理解是的,审核人员为何不提前将此告诉程老师,乃至让其白跑一趟呢?难道,工作人员之前没有开展任何宣传工作,向代课教师们解释哪些证据有用、该怎样证明吗?在此,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若程老师已告知审核人员,证人因高龄、患病而无法到场证明,那么,只要审核人员亲自走访,难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程老师“艰难的自证”有多艰难?我觉得不难。如果工作人员能够多一些事前宣传、多一些耐心解释,多一些尊敬,化被动为主动,程老师的自证之路上不会生出屈辱和荆棘。要知道,他们的名字是代课教师,那一群甘于贫苦,曾为乡村教育付出了无数心血和青春的人呐!在教龄认证的工作上,他们难道不值得我们的公务员们考虑得更周全一点,工作开展得更人性化一点吗?
程老师已走,但别处还有很多代课教师,他们也将面临自证教龄的问题。而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乡村教师们普遍缺乏物证,证人也大多年老或死亡。如果政府希望悲剧不再重演,希望代课教师们领取补偿领得更顺利,那么,请更周全人性地部署“教龄认证”的相关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尽职尽责地为代课教师服务,为他们的代课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对于代课教师,我们欠的已经够多了。这笔欠单上,不能再添上“尊敬”二字。(红网 张隐曜)
代课老师教龄的认定程序应更灵活
明明是补偿和慰藉代课教师的好政策,为什么给程兴贵他们带来新的伤痛?问题出在代课教龄的认定太僵化,代课经历“自证”的要求太苛刻。
回顾让程兴贵无奈而走入极端的原因,看似他8年教龄难以“自证”事出偶然,实则是必然的结果。代课教师绝大多数都身处农村,“临时工”的身份注定了他们缺乏编制内教师才具有的详实档案材料,而乡村学校对“临时工”任课、人事、财务资料的管理和保存又无法做到很规范,同事、领导很多已经离散、老病甚至去世,在如此艰难的情境下,无法自行证明教龄并不意外,反而是能够清晰自行证明教龄值得庆幸。
尽管整体专业水准可能不够理想,程兴贵这样的一大批代课教师,为中国教育事业特定阶段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尤其是偏远的农村,代课教师曾经长期担当着课堂主力的角色。他们拿着少得可怜几十元、上百元的微薄薪水,撑起了风雨飘摇的乡村学校。他们已经淡出历史,但历史却不改淡忘他们。
过去十来年的时间里,全国数十万代课教师陆续被清退,有些人获得微薄的补偿,有些人两手空空地离开。站久了乡村的三尺讲台,对“百无一用”又岁数偏大的代课教师们而言,无论务农、做工还是经商,谋生的“转型”之路都异常艰难。在岗的时候收入微薄,离岗的时候身无长物,对这些奉献一生、清贫一生却最终被剥夺教师身份的教育事业“有功之臣”,国家应该给与物质和精神上的补偿。
好在国家和政府并没有忘记代课教师。2011年,教育部联合多部门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代课教师将获得数额不等的一次性补偿。2013年3月,云南省出台实施细则,补偿终于进入实质性阶段。对云南的十余万代课教师群体来说,这是唯一也是最后一次获得来自国家的政策补偿。可想而知,对被清退的程兴贵来说,这是他生平最大一笔收入,不仅意味着可以极大地缓解生活的困窘,更意味着来自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温暖,意味着他数十年的代课教师生涯得到了认可和价值体现,丰富的寓意远远不只是钱的问题。
对于程兴贵的不幸遭遇,不能止于对他本人25.5年的教龄加以认定,这不是一个人多拿少拿几千块钱的事,而是事关数以万计代课教师基本权益和尊严的大事。
要反思此项补偿政策存在的显著缺陷,针对乡村代课教师生存窘境的现实,为什么不能“因陋就简”?在指定的物证缺失之外,为什么不能允许旁证的采纳?在人证不能到场的前提下,为什么不能允许证人其他形式的作证,或者为什么教龄审核人员不能主动去探访证人呢?希望藉此不幸的教训,让代课教师教龄的认定程序更灵活、变通,让审核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更尊重代课教师的感受和权益,这或许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红网 许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