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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新规出台:如何避免“瞒天过海”

 时间:2013-09-25 14:24:00 |  | 字体:【 】| 阅读: 160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出台,接下来就该认真落实。一方面,相关机关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检视本单位、本部门的会议情况,该砍的砍,该合并的合并,该缩短时间的缩短时间,把腾出来的时间用到下基层和为民服务上,把剩下来的公共财政资金用到民生上。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也应参照中央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议费管理细则,从严掌握,强化管理,真正把这部分支出降下来,把钱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当然,最关键的还在于严肃问责。

近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办法》规定,各单位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9月23日中国新闻网)

管住会议费,从制度上倒逼改会风

时下,在政府机关部门的公务支出中,会议费已经成了“三公经费”之外的一项大宗花费。种种迹象表明,很多奢靡消费都是假借会议支出的名义开列的。经过会议费的“夹带”,大笔公共财政经费就这样被白白消耗掉了。严查会议经费,不仅是加强和规范政府财政管理的正当程序,也是转变作风、改革会风的必由之路。

一般民众只能感觉到很多政府部门的“会多”,至于具体多到什么程度,难知其详。据《京华时报》6月28日报道,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披露,一些部门在计划外召开会议,有的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会议费。其中,审计的45个中央部门本级2012年共举办会议8698个,包括三类及以上会议2036个、其他论证和评审等会议6662个,实际支出6.98亿元。

这6.98亿元的会议支出,远远超出当年“三公”支出比预算减少的5.59亿元。也就是说,好不容易降下来的“三公”支出,又在高高翘起的会议费支出中花出去了。若再不加以控制,一方面,持续走高的会议费还将继续吃掉宝贵的公共财政;另一方面,因为“三公经费”被严控,相关的支出也会隐蔽地转向会议费。事实上,在上述审计署公布的数据中,已经发现,抽查的5.33亿元会议费中,超标准列支3954.61万元,转嫁其他单位或挤占其他支出4036.5万元。

会议过多过滥,不仅占用巨额公共财政资金,造成不必要的财政浪费,还会助长政府官员浮躁粗疏、高高在上的为政之风。开展工作,习惯于会议来、会议去,安排布置下去就算完成,汇报上来就算有成绩,长此以往,当然会滋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毛病。无实事求是之心,有哗众取宠之意,凌下媚上,莫此为甚。

这些年来,很多地方为什么热衷于兴建楼堂馆所?说好听些是为了招商引资,不客气地说,很多奢华设施与招商无关,也与民众无关,不过是为了满足政府官员自身的享乐需求罢了。有必要的会议要开,没必要的会议也要开,只为“放松放松”。于是,很多政府定点宾馆,几乎就成了官员们休闲娱乐的乐园。凡此种种,与中央践行群众路线、转变作风的要求背道而驰。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出台,接下来就该认真落实。一方面,相关机关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检视本单位、本部门的会议情况,该砍的砍,该合并的合并,该缩短时间的缩短时间,把腾出来的时间用到下基层和为民服务上,把剩下来的公共财政资金用到民生上。

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也应参照中央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议费管理细则,从严掌握,强化管理,真正把这部分支出降下来,把钱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当然,最关键的还在于严肃问责。现行管理办法禁止性规定仍不够明确,应明确对违反规定办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制度。除了审计之外,也要进行社会监督,鼓励民众举报。唯有管住了会议费才能真正改革会风。(新华每日电讯 胡印斌)

刹奢侈会风,需“三公”变“四公”

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已经将三公消费单列,会议费的预算管理也可这样做;2013年,中央政府承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这样的原则会议费其实也适用。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3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和改进会风。

对于政府机关浪费的问题,公众的关注点多集中在三公消费上。可实际上,会议费的浪费与腐败程度,并不亚于三公消费。此前,媒体报道披露了许多会议费奢靡浪费的案例,去年以来,各地为中央八项规定,对会议经费大幅度压缩,金额动辄几百几千万,从这些傲人的“成绩”中,我们不难看出,会议经费其实存在很大压缩空间。

会议经费不仅浪费严重,而且往往和三公消费紧密捆绑,公款吃喝和旅游、公车消费等往往是会议费的“大头”。会议经费可视为三公消费之外的“四公”消费,理应像“三公”一样进行治理。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新规,相较此前的会议费规定,有诸多亮点。例如,范围扩大,将中央事业单位纳入,要求参照新规执行;会议从三类增为四类,管理更加细化;增加了会议经费公开的内容,要求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还要向社会公开;增加了问责条款,对于对计划外开会、虚报会议开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显然,会议新规抓住了当下会议浪费和腐败的种种症结,拿出了一套有针对性措施,一改以往略显粗放的管理方式,强化了对于会议费的行政约束。相信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新规出台后,各地方也会跟上,这些无疑有助于巩固八项规定治理成果,进一步遏制奢靡浪费之风。

会议新规的出台,对于刹住奢侈会风,开了一个好头。接下来,对于会议费这一“四公”消费的治理,我们不妨借鉴三公消费的治理经验,大胆尝试摸索,为公众监督创造便利。

一些地方的财政预算,已经将三公消费单列,会议费的预算管理也可这样做;2013年,中央政府承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这样的原则会议费其实也适用。今年7月份,国务院通知要求,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若“三公”变成“四公”,到时候会议费也不妨列入公开范围。

人们注意到,这次公布的会议费新规专门有会议费公示的条文。而之前的201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也要求逐步公开出境、出差、会议等经费支出。从中可看出中央推动会议费管理透明的决心。

有此前三公经费公开的经验在先,会议费公开的步子,完全可以走得更快些,把会议经费公开并入现行的“三公”经费公开轨道之中,将“三公”公开变成“四公”公开,以方便接受公众监督。(新京报社论)

落实会议费标准关键要公开透明

曾记得4年多以前,广州市政协委员高德良,参加当年广州政协会议时,拒领房卡,他还批评大会没带头压缩开支。事情的背景是,当年正值金融危机,可当年广州的政协会议,却安排委员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酒店食宿。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酒店对外标出的房价最低1500元/晚,最高的总统套房19800元/晚,但若入住实际价格最低为798元/晚。显然,即便是这个实际价格,也是高于新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标准的。

当然,地方有地方的情况,各地物价水平也不同,但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会议费标准,至少对地方来说,也算是个很好的参照。而且,每个地方无论多么富裕,至少也不能拿纳税人的钱随便用于开会消费。每个地方也一定按照上级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会议费标准。而事实上,广州政协会议费用偏高并不是孤例,这些年来,很多地方的会议费标准都偏高,以至于公众怨声载道。

不否认,因为物价上涨,2008年颁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确实显得会议费用偏低,正是因此,相关部门才制定颁布新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标准较以往只是略微提高,这体现了中央部门带头节约。上行下效,各地也应该节约会议费用。

但节约和控制会议费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中央机关带头节约,相关部门高压查处过高的会议开支肯定有效果,去年底至今很明显。可如何将这种高压转变成一种常规状态,让任何时候,政府机关会议都能控制好费用,坚决不铺张浪费显得非常迫切。其实也并不难,首先预算阶段做好控制,其次每笔会议开支都做到公开透明。

问题的命门就在于此。政府公务会议开支,应该是信息公开的一部分,让公众知晓,并纳入详细的预算和审计,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我们看到,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在接待外国元首时,国宴吃了什么,都是通过媒体公开了的。这是个很好的表率,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有助于控制公款开销,对各级政府部门控制宴会、会议费用开支都是很好的示范。希望中央机关能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落实会议费用标准,为各级政府做好表率。(青年时报)

治理“会议腐败”尚需更多配套制度

当前,一些地方会议泛滥现象依然严重,会议经费管理也存在着诸多漏洞,由此衍生出的“会议腐败”更是广受社会诟病、群众痛恨。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曾出台过相关规定,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以防止各种各样的“会议腐败”,但是由于这些规定多是一些浅层次的要求,缺乏系统的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没有硬性的处罚问责办法,因此也就难以收到实效。

管好会议费,靠一两个通知、一两句要求是不可能产生明显效果的,必须有更多的制度和措施跟进,方能为肆意挥霍公帑者织就一张防护网,使其不能、不敢碰触,最终达到改进会风、惩治腐败的目的。

首先,要明确会议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创新会议模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数量,尽量利用新媒体减少会议,力求采取合并会议、开套会等方式减少会议。要建立党政机关会议审批制度,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否则,追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其次,要明确经费标准。据报道,现在定点饭店“定了就完”,吃喝玩乐全都可开“会议费”的发票。“会议费”俨然是个筐,什么费用都往里装,这就说明会议经费管理上的漏洞确实不小。

比如,虽然文件对“会议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会议分类和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但是会议的年度计划是否合理?预算是否得当?会议一级到四级的划分标准谁来把关?审批者是否需要承担监督落实的责任?这些非常具体的问题,在文件规定与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有着巨大的“操作”空间,一纸文件显然很难完全堵住其中的漏洞。

要堵住“会议费”漏洞,就必须将“三公经费”扩容,实现“四公经费”公开。要严格会议费开支标准,把会议费纳入预决算公开的范围,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同时,要主动、敢于引进外部监督,把会议费预决算、会议费支出等情况,交由人大代表行使审议和批准权,让社会公众知情与评议,直面舆论反馈。对那些虚列会议费、套取会议费的单位和个人,处以严厉惩罚。

最后,要明确参加对象。什么样的会议,该什么样的人参加,必须要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否则,不管大会小会,不管有关无关,统统都要主要领导列席,统统都要这个重点讲几句、那个补充几句,就会无形中扩大会议规模,增加会议费支出。在这方面,关键是领导部门要把好关,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以防有些地方借“领导”的名义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

总之,只有制度配套到位,并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令行禁止,才能杜绝各种会议的泛滥,才能有效遏制会议费中的腐败现象,才能确保财政资金不被白白浪费。(河南商报 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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