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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留之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职业尊荣的形成

 时间:2013-10-18 10:25:00 |  徐清 | 字体:【 】| 阅读: 146

在美国,各种各样的政治、社会、经济问题或早或晚都会转变成法律问题,诸如种族隔离争议、少数民族的平等待遇以及眼下的医保案等重大宪政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最高法院的判例。正如托克维尔感叹道:美国的最高法院,不管从其职权的性质来说,还是从其管辖的受审人的范围来说,均远远高于已知的任何法院。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因此被称为“护宪九尊神”,在美国享有崇高的地位和权威。 

鲜为人知的是,建国之初的大法官也曾遭遇待遇低、压力大、离职频繁的窘境。1789年9月24日,国会两院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由华盛顿总统签署生效。该法建立起美国最初的联邦司法体系:由六位大法官组成的联邦最高法院,以及由大法官兼任法官的三个巡回法院和十三个地方法院。刚开始的几年最高法院的工作量极少:在其成立的最初5年中,共审理了四件案子;在最初的10年中,平均每年只工作两周。可是大法官们却非常忙——由于他们同时还承担着联邦巡回法官的职责。工作辛苦、没有权威等因素,使得华盛顿时期的大法官离职频繁。 

1789年9月24日,华盛顿总统提名约翰·杰伊担任首席大法官并获参议院认可。1795年6月29日,杰伊辞去首席大法官职务出任纽约州州长。为此,华盛顿总统于1796年提名森·奥立佛·艾尔斯渥兹接替杰伊并得到参议院认可,但此公在首席大法官任上又被派遣出使外国。1800年12月,在法国执行外交任务的艾尔斯渥兹辞职,接替艾尔斯渥兹的是国人耳熟能详的首席大法官马歇尔。 

华盛顿总统最初提名的五位大法官中,有三位因种种原因离职:大法官约翰·拉特利奇于1791年2月辞职,出任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大法官詹姆斯·威尔逊于1796年投机失败破产,在巡回乘骑过程中被愤怒的投资者抓住,不得不因为债务问题入狱。因妻子生病而在任职的7年中没有出席过一次正式开庭的大法官约翰·布莱尔,1796年以个人健康为由辞职。此后,华盛顿总统提名托马斯·约翰逊接替辞职的拉特利奇,可这位仁兄在最高法院仅履职14个月即宣布辞职,转而接受华盛顿总统任命,担任国会大厦筹建委员会委员。 

1803年,即马歇尔出任首席大法官两年后,对最高法院地位产生巨大影响的马伯里诉韦伯案判决出炉,该案奠定了联邦司法权的基础。马歇尔时期的最高法院通过一个个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并维护了联邦的至上地位,对美国政治制度和国家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最高法院声名鹊起,大法官队伍逐渐趋向稳定。 

但是,仍有一些法官因个人原因而选择离开。如在著名的斯科特案中持反对意见的大法官本杰明·R·柯蒂斯,由于与同僚的根本分歧以及对最高法院的失望,促使他于斯科特案判决出炉的当年辞职,回到多金的律师界。1868年,在对安德鲁·约翰逊总统的弹劾案中,柯蒂斯出任约翰逊总统的首席律师;约翰逊总统还曾提名他担任司法部部长,但柯蒂斯予以拒绝。 

还有一些大法官强烈追求总统职位。如1830年就任的大法官约翰·麦克莱恩,在1832年至1860年的8届总统选举中都表示愿意接受总统提名,甚至在1856年共和党非正式总统候选人推荐会上获得了190票,却始终未能如愿。而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似乎与总统职位有着不解之缘:1908年塔夫脱总统邀请其出任美国副总统,但他予以拒绝,却于1910年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1916年6月16日,休斯辞去大法官职务参加总统大选,最终败给了伍德罗·威尔逊。此后,休斯重操旧业,成为当时美国最热门的律师之一。1930年,胡佛总统提名他为首席大法官并获参议院认可,离职14年的休斯居然成为最高法院掌门人。 

除了自动离职外,美国宪法规定,议会有弹劾大法官的权力,一旦“被弹劾而判罪者,均应免职”。但最高法院历史上,议会仅成功发动过一次弹劾——对大法官蔡斯的弹劾。蔡斯是激进的联邦主义者,出任大法官后依然特立独行。1803年5月,蔡斯审理案件时,对大陪审团发表了一通具有强烈政治倾向的演说,称“民主就是暴民政治”,从而成为杰斐逊总统发动弹劾的目标。1804年3月12日,众议院以73:32决定对蔡斯发动弹劾。1805年初,参议院开庭审理蔡斯弹劾案,出示证据及辩论持续了一个多月。1805年3月1日,蔡斯被宣布无罪。尽管国会多数议员讨厌蔡斯大法官的行为,但民主党中的反对派理性地看到,如果成功弹劾蔡斯,那么国会可以随时弹劾“不听话”的法官,使弹劾成为“促使最高法院保持与议会和行政机关代表的国家意志高度一致的手段,一旦宣布某一国会立法违宪的判决出炉,就发动一次弹劾,免职一位法官”。长此以往,司法独立将不复存在。

尊重和保障最高法院对宪法的终极解释权使其成为一个拥有巨大权力和权威的机构,大法官的职业荣耀是任何公职都难以企及的。塔夫脱总统就毫不掩饰自己对大法官职位的向往,他说:首席大法官职位是“仅次于我的老婆和孩子……在我的生活中最贴心坎的事物”。当提名爱德华·道格拉斯·怀特为首席大法官时,他感慨说:“再没有别的比首席大法官职位更让我向往的了。可是,我不得不目睹这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实:我是如此渴望那个职位,而今却在任命别人的文件上签名。”1921年,年老多病的怀特去世后,苦候多年的塔夫脱如愿以偿,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既当过总统又当过首席大法官的美国政治家。 

从建国之初的大法官纷纷辞职出任外交大使、州法官、州长,到十九世纪中叶二十世纪初大法官辞职参加总统大选,再到大法官职位成为总统最向往的职位,大法官职业尊荣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时代变迁,始终不变的是大法官们对法律的坚守、人们对法官的信任和对法律的信赖,以及无条件的对司法的服从,才使大法官成为拥有巨大权威和职业荣耀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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