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打印 加入Vip

改革开放35年:法治道路上留下坚实足迹

 时间:2013-11-11 09:37:00 |  陈卫东 | 字体:【 】| 阅读: 127

201311080933521934

从改革的趋势来看,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将有更为具体的改革对案,劳动教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等都将成为改革的重点内容,法官制度、检察官制度也都有相应的改革,等等。可以充满信心地认为,司法改革即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不断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法治转型的一大特色。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中国的司法改革走出了一条“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自我革新之路。

迎着春风起步

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成效已经显现。司法正踏上现代化之路。实践中,在民事经济领域,由于法院经费问题而导致的不规范办案方式给司法公正蒙上了阴影,最终导致199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对举证责任分配进行重新规定。除了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之外,人民法院就民事经济案件审判程序问题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审判方式的改革也随着对司法改革的讨论逐渐扩大到刑事审判领域,并最终导致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实现了控辩式庭审方式的转变,法官的职权色彩得到淡化,诉讼的对抗性得以加强。随后,审判方式的改革引发了一场蝴蝶效应,最终导向了司法体制的改革。以此为契机,拉开了司法改革的序幕,也由此开了后续不断推进的中国式司法改革的先河。

这一阶段的改革逐渐体现出系统性、计划性等特点。根据1992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改革政法管理体制”精神,法院系统在1995年召开的第17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审判方式改革、法院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改革任务。1996年还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审判方式改革会议,系统地提出了审判方式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向着法治目标全面展开

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并首次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根据十五大报告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陆续颁布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对下一步司法改革进行了详细部署。

人民法院的改革主要集中于两大方面,一是法院、法官制度的改革,二是审判制度的改革。就前者而言,主要包括法院机构改革、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法官队伍建设。就后者而言,主要进行了审判组织、审判程序、证据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就人民检察院的改革而言,主要集中于检察方式、检察官制度、检察组织等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发布了《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在全国推行检务公开,从而拉开了检察改革的序幕。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先在审查起诉部门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内部机构改革。根据《检察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加大了人事改革的力度,推行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度。

法律共同体的改革也是此次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于2000年进行了《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改,并进行了律师制度的改革,统一了司法考试制度。

与前一阶段的司法改革相比,这一阶段的司法改革体现出两个特点:其一,司法改革由最初的审判方式改革扩展到司法制度与审判方式两方面的改革;其二,司法改革由人民法院一家推动变为由法、检两家共同推动。

在党的领导下统一推进

2002年,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03年4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向中央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的请示》;5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自此以后,司法改革不再单纯是各个机关部门自行展开的一项改革,而是在党的领导之下,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统一推进。

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和完善检察监督体制,改革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和完善监狱与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改革和完善司法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部门、企业管理“公、检、法”体制等十个方面。总体来看,这次改革主要推进了法律制度的改革完善,也部分涉及体制改革问题。

围绕四大方面重点突破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十七大的总体要求,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文件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60项改革任务。由此,司法改革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从改革的内容来看,这一阶段的司法体制改革不仅集中于各项法律机制的改革,在体制改革方面也取得重要进展,实现了铁路公检法划归地方。2012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总结了改革成果,这一阶段司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朝着新阶段出发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十八大精神,新一轮司法改革将在纵深方向得到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也将成为此次改革的重心。目前,有关机关正在对司法改革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从改革的趋势来看,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将有更为具体的改革对案,劳动教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等都将成为改革的重点内容,法官制度、检察官制度也都有相应的改革,等等。可以充满信心地认为,司法改革即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公文写作,请认准公文库 https://www.gongwk.com
公文库客服

QQ扫我,联系客服

风过无痕老师,fgwh799

微信扫我

此生此时老师,fgwh7919

微信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