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冤假错案问题备受关注。笔者认为,绝大多数冤假错案不是司法人员有意为之,而往往是在正义凛然的心绪下将一整套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如今年上映的影片《圣诞玫瑰》中的检察官陈志天,在一审环节帮助其认为遭受到性侵犯的身患残疾的钢琴教师李静,将香港名医周文瑄成功送入牢房,而在二审环节李静吐露心声时,才查明所谓“性侵犯”只是李静暧昧不成后的诬告。
也许,我们会以事后诸葛亮的姿态指责这位检察官不够客观、不够公正,但你能说这样一位不愿为权贵打官司、誓为弱者讨公道的检察官不是一位心怀正义的好检察官吗?
我们的正义感往往体现为对一个案件的预判,见到恶者欲谴责,看到弱者想扶助,这是人之常情。特别是在缺乏直接证据,靠间接证据来定案的情况下,内心正义感的强弱往往影响内心确信的程度,影响经验常理推断的力度,最终影响案件的最终裁判。德国学者科殷在其《法哲学》一书中称:“面对具体个案,永远不可能放弃个人所感觉到的正义的活生生的声音;这种声音是永远不可能被排除的。”这种正义感固然可敬,但在其支配下的预判则必须限定于一定的规则之内。
预判不能调低证明标准。影片中检察官陈志天认为,在特殊的情况下(在只有两人在场的封闭诊室内,周文瑄对李静做身体检查),且在确认周文瑄对李静有好感的事实前提下,被告人周文瑄对李静进行性侵犯绝对有可能发生。但这种“绝对有可能”是否已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有学者指出,在适用刑事推定中,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要有必然的联系和高度盖然性。高度盖然性,不是发生与不发生的可能性各占50%,也不是多数与少数之分,而是绝大多数与例外之别,用比例描述就是发生的可能性应占90%以上。在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背景下,我们应对刑事证明标准有更严格的把握。
预判不能弱化逻辑论证。影片中检察官陈志天凭经验判断作出事实判断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有发生。近年来,一些人以美国霍姆斯法官“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名言为依据,对逻辑不太注重,往往仅用一句话就完成了事实到法律适用的论证;或者没有仔细分析为什么得出这样的结论。殊不知,经验判断绝不是跳跃性推理或结论性阐述,而是以逻辑作支撑的理性经验。霍姆斯的这句名言反对的是形式主义的逻辑观,而不是反对逻辑。因此,即使参照以往办案经验,由于案情各不相同,逻辑论证也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只有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充分的逻辑论证显得尤为重要。
预判不能无视不同声音。办案中,我们常常是预判有余,而检验不足,甚至笃信预判。影片中陈志天轻易地否定被告人是无辜的可能性,正如实践中,有人轻易认为被告人口供的反复是无理辩解,将律师的意见视为无理辩护一样。我们遗憾地看到,正义感越强烈,这种内心倾向可能就越明显。案件中不同的声音,不是对检察官的“挑战”,而是协助检察官克服预判先入为主的定势、减少起诉不当的重要因素。这不仅是程序使然,更是内心正义感的召唤。
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其实,更值得思考的是,我们都在急忙赶路,忘记了是否在朝着正确的方向赶路。既然赶路是必须的,预判不可避免,那么规则需谨记心间。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