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两亿,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从养老到医疗,从出行到娱乐,就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国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
多年来,我国养老院一直存在着公立机构“一床难求”、私立机构价格高昂的局面。特别是高龄、失能老年人,很多养老机构不愿接收和陪护。
《意见》要求,(动画)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鼓励各地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意见还对老年人的卫生保健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细化。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老年人出行常常选择公共交通,可面对人多座少的现实,常常会感到无奈,特别是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很不方便。
意见要求,交通场所和站点应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设立等候专区,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实现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无障碍”,还要求打破地域、户籍的限制。在北京常年居住的外地户籍老人有30万人,从去年开始,只要年满65岁,他们就可以跟北京市户籍的老人一样,凭一张老年人优待卡,享受免费乘公交、逛公园、博物馆等9项优待。
山东优待老年人的政策规定,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门票费。这个优惠政策不分户籍,只要拿着身份证,证明达到60岁就可以。
过去,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相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一些文件,但是在资源匮乏的农村执行起来很困难,特别是在组织和资金保障方面。
意见要求,要关注农村老年人文化体育需求,适当安排面向农村老年人的专题专场公益性文化体育服务;鼓励影剧院、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票价;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