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哪儿了?时间都去哪儿了?一个一个“去哪儿了”的主题节目和话题,展示了不同的行动方案和反思。与前几年“不差钱”相比,看看现在形成的落差,似乎可以类比地问一下,钱都去哪儿了?对钱都去哪儿了的追问,适用于几个方面。比如:股市多年一蹶不振,股民被套牢的钱去哪儿了?地方政府依赖于土地财政却债台累筑的钱去哪儿了?前几年担心热钱涌动,现在流动性紧张加上国际货币关系影响,作为国际资本的钱又要去往何方?对此种重大问题的追问,都与政府控制财政公共资源的方式有关,都会引发很多重大的思考,提供改革的重要线索。
特别是“八项规定”出台后,“三公”、津贴等与财政资金管理相关的改革,成效初显,而且这些措施与以往相比,有令不行的风气有所改观,但是与存在的问题相比,与人们的改革期待相比,取得的成效还是不够的。所以即使可能节减了一方支出,人们还是不禁要问:控制支出的效果是否属实?节约下来的钱又都去哪儿了?
具体观察,确实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些单位以观望的心理推进,甚至想方设法钻政策空子,力争分享最后晚餐。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就对取消公务车作出了规定,但是地方特别是各单位普遍不存在主动推进这项改革的意图,其他涉及影响单位领导财权的改革措施更是有如此遭遇。
控制支出的标准不明,一些地方部署落实政策时,只是上行下效转发文件。没有可供操作的详细标准,难以推进,结果集体违规、法不责众的现象比较普遍,很多政策落实还是处在测算摸底阶段。有些地方财政部门最后干脆对各单位的支出以一个固定的比例象征性地压减,而预算管理上并没有作出深入细致的规定。
虚假应付,存在不实行为。一些单位虚高上报往年“三公”支出,通过数字游戏的方式来体现本年度“三公”支出减少。一般式的联合检查代替专业审计,而检查时只是简单劝诫,没真正触动利益和灵魂。
措施单一,没有全面展开。人们当然对“三公”支出方面的问题久已诟病,但是导致“三公”问题的病根在深处,如果治了“三公”,其病根未治,其他方面的公共支出同样会是贪污腐化的重灾区。由于不是全面性控制支出,这次治理就明显存在这一问题,一些单位领导甚至借控制发放津贴之机,将资金用于漏洞更大的其他支出方面。
在财政管理透明度不高,控制支出没有全面铺开,公务人员的津贴受到影响,而单位负责人滥用财权未受遏制的情况下,人们就会普遍存在质疑:钱都去哪儿了?这种正当的质疑正反映出财政管理的要害。
打造阳光财政,就得对钱的去向有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当前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还远没建立并有效运转起来。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财权私人化。我国财政体制存在三个层次的分权,一是中央对地方的分权,二是地方对部门的分权,三是部门对个人的分权,结果在官本位突出的环境下,部门领导特权膨胀,单位财政公共资金就为部门领导控制。要解决钱去哪儿了的问题,实际上就要求各级政府真正进行自我革命。不解决公共财权的部门化和私人化问题,公共支出的管理就很难有突破。
公共预算软约束。财政预算本身就应当要有比较强的约束力,但是目前预算依据不足,预算方式跟不上形势,预算的民主化和公开化都不高,加之预算过于笼统粗疏,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这种情况下财权就会为个人随心所欲支配。
问责机制形式化。一是现有财政体制总体来说不存在严格的问责机制。二是缺乏循环问责机制,我国形式上有审计人大纪检机构进行代理式问责,但是来自于授者权的问责不足。三是利益相关者缺乏直接的问责权限,广大民众,甚至部门单位的一般公务人员由于种种制度障碍,被一道道无知之幕排除在正常的问责之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站在国家治理与财政治理关系的高度上看,构建现代财政制度需要从两大方面来抓:一是从税收与产权及个人权利的相互影响,通过对私权的保护、调节和对公权的监督、制约,构建有利于权利保障和权力约束的财政收入获取机制;二是通过事权的明晰和财权的控制,对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进行约束、限定和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就是财政改革中对财权加以控制的重要部分。
要让政府有形之手更有形,让财政支出干干净净、更加透明、更加高效,可以从几个方面对财政支出制度加以改进。
实行财政预算的正面清单制度。根据单位的事权,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全面细致的分类,各单位允许开支哪些项目进行明确规定,项目要足够细化,除规定的项目外严禁开支。开支标准按实际需求的平均水平相符,能够明确规定的要尽量明确,真正实现单位收支分离脱钩,统一支出标准,实现部门支出的偏平化和均等化,消除部门支出差距。同时要解决部门预算与决算脱节的问题,提高预算的准确性,预算调整要严加控制,决算与预算不一致的地方要重点说明。实际预决算公开制度,晒出全面的收支明细,让财政支出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完善公共支出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和重要项目招投标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购买支出要有明确的市场参考价作为支出的备查清单。资产性支出要有实物可查,服务性项目要有详细的服务清单,清查假合同假招标。对公共支出各环节不相容岗位进行完全分离,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程序。
改进和加强人大、审计和纪检监督制度。真正授予相关机构的监督权力,并对监督失职进行问责。审计部门对各预算单位财务报告进行年度审计,重点进行合规性审查。人大和纪检机构要充实懂财务的业务人员,对财政预决算和各类支出进行常规性审查监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要重典治理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惩治违法违规人员,以反腐成效取信于民。
对财政支出制度进行系统性技术改进。尽快建立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财政会计核算指南,对各种类别的支出核算进行示范性列举,指导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真实。加快“三公”支出改革,尽快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制定公共招待的详细规定,支出控制从“三公”向全部支出项目扩展,真正做到财政管理精细化全面化。对会计独立核算不具备条件和不健全的单位,财政部门仍有必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打破财权部门化单位化的惯性思维。
强化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将单位档案管理特别是财务档案管理达标作为强制性要求。保证财务档案安全完整,为外部监督提供可查询可追溯的记录资料,确保监督有据可查,消除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