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友善”应属道德、伦理学的范畴。
从汉字字面上看,“友善”由两个字“友”和“善”组成。
“友”字的本义就是“朋友”、“友好”,如《荀子•性恶》:“择良友而友之。”这句话有两个“友”字,词性不同,前者是名词,指“朋友”;后者为动词,指“友好”。我国古人的“朋”和“友”也有区别:“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友”字从“友好”之义又可以引申为“相亲近”。《论语》:“与朋友交”;《司马光•潜虚》:“君子相友,道德以成”。
“善”字会意从言从羊,本义“吉祥”,词意非常丰富。例如“美好、善良、慈善”(形容词);“擅长、修治”(动词);“好人”(名词);“好好地(副词)等等。古人云:知善致善,是为上善。《国语•晋语》:善,德之建也。《论语•述而》: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左传》: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
把“友善”作为核心价值观,我认为可从五个方面来解读:
首先是作为人的“心理”和“意志”。这是最核心的方面,需要长时间的打磨、修练和积淀,才能成为固定在心中的“常态”。从主观上出发,即发自内心,总是“与人为善”,总是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在长期的实践中,“友善”已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心理积淀下来,变成“意志”乃至成为“自由意志”,成为最优秀的品质之一。在这里,“友善”虽然不属于世界观的范畴,但是作为“心理”和“意志”,却又最接近世界观,最终形成价值观和世界观的统一。
第二是作为人的“状态”和“境界”。这个方面来源于“心理”和“意志”。当人们在评论某个人“很友善”时,是说这个人的“状态”,属于客观的评价。使“友善”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然而,主观上的自我评价是否“友善”,也很重要。当夜深人静,扪心自问:我是一个“友善”的人吗?能达到“友善”这种心灵的“境界”吗?这种自省是人的自我认识和反思。应该说,能够真正到达这种“境界”的人,堪称完美。从哲学上说,“友善”作为人的“状态”和“境界”,形成了主体和客体、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第三是作为行为和动作。“友善”是人的一种行为,是在动态中体现出来的。判断其人是否“友善”,主要还是看实践,听其言观其行。而作为个体的人,更主要是践行“友善”。形成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友善”的氛围和风气,都直接与绝大多数人能否践行“友善”密切相关。践行“友善”,是在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能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践行“友善”,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四是作为目标和追求。“友善”可不可以作为一种目标和追求?我以为是可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友善”作为核心价值观,成为一种目标,去追求和塑造,看做是人的自我完善,是完全必要的。追求“友善”也是在追求幸福,因为“友善”的人,乐于助人,乐在其中,心中充满了幸福和快乐。“友善”的氛围、风气乃至社会环境,是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志。幸福也是社会主义的属性之一,“友善”则是社会主义幸福大家庭的“重要一员”。
第五是作为价值和意义。“友善”作为核心价值观,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应当深入思考和认识。在践行“友善”的过程中,人们将进一步思考和认识究竟什么是“友善”?怎样评价“友善”?这也正是“友善”的价值和意义。如果人们在践行“友善”时能够善于深入思考和认识它的价值和意义,那么就会朝着更高的文明跨越一大步。
上述五个方面,实际上是关于“友善”作为核心价值观的哲学思考,是在“真、善、美相统一”的哲学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