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在华东政法大学交谊楼的圆桌会议室里召开了《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论坛》再改革:法学与经济学的对话(二)混合所有制背景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研讨会,本期主题是资本和市场平等的实现。现将会议实录及递交论文摘编刊载,以飨读者。
●混合所有制本身的提法还是有问题,还是在说来源于国有,来源于民企、外资的。但是这个提法本身是消灭这个东西,通过混合所有制逐渐淡化而不是继续保留。
●评估出来的价格高于交易的价格就把国有资产流失了,评估价格和交易价格吻合,评估师里外不是人,评估也是不现实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市场价格,也可能让评估制度发生革命性变化。
再谈混合所有制,新意在哪里
顾功耘(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混合所有制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我记得,中共十六大报告里明确提出要建立混合所有制。这一次又提出来了。实际上从上个世纪90年代实施公司法,各方面的资金可以放在一起建立公司,那么公司的建设就是混合所有制。今天又提出来究竟有没有新意,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有几方面跟过去不一样。第一,特别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原来混合所有制的报告里面没有讲到“积极”,从对混合所有制的态度来讲,有很大转变。第二,这次把混合所有制和国有经济跟民营经济作为一种并列的实现形式,过去没有把混合所有制和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并列提的。第三,从这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来看,资本到市场应该是完全平等的。
我们一定要改变过去对民营的片面看法,过去对民营有三种不正确的看法和态度是利用、控制、改造。比如国有企业不行了,没有资金要筹措资金,通过市场筹措资金,大家有钱就投资,投到最后等到国有企业上市或者公司好起来,那他不管你了,这就是利用你。第二个是控制,不管民营或者私有资本投入多少都要控制,很多以前的上市公司都是被控制的,就是他的投资资本少于民间的资本还是要坚持控制你。第三个是改造,认为私有本质上是不行的。如果今天还是用这种形态对待私有是不妥的。如果不是平等对待,谁来经营是一个问题。是谁控制根据需要看,为什么要国有控制?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公有、私有的利益共同体,同时也要成为投资者和职工们的利益共同体,把职工利益跟企业利益挂钩。从现在的文件精神,我想这几个方面是有新意的。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混合所有制,我并不认为它是一个顶层的设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的面积非常广,涉及60项改革,到中央各个部委改成336项,也选择了一些省份作为改革试点,上海是现在中国最大的深化改革试点。从整个三中全会决定来看,国资这块并不是重点,或者说不是顶层设计非常细的重点。之所以没有一个非常细的设计,与国有资本改革遇到的问题相关。一方面确实是在学界、业界已经提过好多年了,另外混合所有制很多东西与实际的做法相比还是有滞后性的。实际上是过渡性的选择和策略性改革,目前国资改革顶层设计时机还不成熟。
现在有两套语言的体系。第一套体系,这次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讲得很明确,“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这句话非常重要。最近总书记在一些地方考察特别讲到,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的执政基础,必须搞好。这套语言体系是这么多年,从国有企业到国资改革主导性的改革意见。另外一套理论体系,是在2005年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中央搞了很长时间,到了2010年看新36条,新36条实际远远超过现在混合所有制还有所谓选择的概念。
在我们政策体系里面,有两套语言体系,一个是国有企业要继续做大做强,另外一套体系希望民营企业在所有的国资领域全面的参与。顶层设计不是特别清晰,可能是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没有完全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出现了妥协的提法,就是混合所有制,这是我个人理解政策的来源。在目前的情况下,算是对国有企业的突破点。这个突破点我认为还是一个短期性的、策略性的。
张晖明(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中,特别提到“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对照今天的“积极发展”的提法,可见,既往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是一种接受认可的提法,肯定“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在现实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中的存在和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这也呼应了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在处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上所提出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创新”。正是这样,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就有“股份制是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的论断,实际上,股份制就是多元出资组合形成的“混合所有制”。正是在改革实践的探索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科学处理好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
为什么要重申混合所有制?明确强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上给以正面的阐述回答。改革、制度创新重构触及基本经济制度如何规定、如何表述、如何落地并高效运行。需要在所有制理论方面有新的发展。换句话说,所有制问题绕不过去。正是这样,《决定》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具体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需要有产权关系的变革创新,来加以界定、加以维系;正是在各类要素产权得到尊重并得到保护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动员各类要素参与社会生产运行,让一切生产要素活力迸发。
实践证明,改革的深化推进,所有制问题绕不过去,所有制性质与社会主义原则规定性,必须直面回答。重申混合所有制,从既有的“接受”“承认”“混合所有制”的存在,进一步强调“积极发展”,将其作为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是理论上的一大突破和进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有专门章节讨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其中的第六条就是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标题,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论述阐明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特点和作用。
王杰(锦江集团副总裁):现在中央提出混合所有制,我的理解是在回避宪法没有改革公有制前提之下,不去争论民资和私企这个敏感话题的不错选择。这次,既要解决国资的改革和发展问题,同时也要解决国企的问题。国有企业在历史的过程中最终要消灭,当资本进入到社会以后,企业应该是平等的,大家都根据公司法、根据市场规程做。混合所有制可能能解决国资改革和发展的瓶颈。中共十六大提出国资委要管资产、管事、管人相结合,10多年来我们自己的亲身体会这个是做不到的,管人组织部从来没有让过手,管事发改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也从来没有放手。最后管资产的主体可能是财政和检察院,因为检察院要解决国有资产的流失。我们的体会,那个时候提出这件事情可能是匆忙的,现在回归到事物的规律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提法是遵循经济规律,这是我的感受。
开出一张民营资本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
李曙光: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来以后,下一步具体操作涉及三个关键角度。
第一个,从宏观来说,混合所有制关键要回答谁来主导的问题,因为存在两套顶层设计的语言体系,这个问题就成了下一步在操作或者在开始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遇到的头号拦路虎。我最近也去考察,广东省委国资委的方案里面就涉及一些关键问题,特别涉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的起草、合同的起草必须由国企主导。地方也看不清楚,但这样做是安全的。
另外一个角度,在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出来以后,很多民营企业跃跃欲试,但是这些具体的改革方案一出来,很多民营企业就考虑了。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第二个改革是分类改革分类管理,上海是三类,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的,广东分为公共性、基础性的、平台性的、资源性的、引领性的。因为各地对于国企分类的定位不一样,对于分类之后这些民营企业在不同类别的进入,实际上是有不同的混合法的,功能类在上海,肯定是不允许控股,在广东像平台性的、资源性的、公共性的、基础性的也不允许主导。而且这个分类的标准和科学性有问题,打个比喻,现在我们所谓的是A加B加甲,不是一个层面的分类。三中全会决定写得非常好,改革力度非常大,但也不是毫无瑕疵,我们要指出来。混合所有制不管怎么分,肯定在混合形势、比例、方式有很大差别,这一块不是三中全会决定能解决的,也不是各个省的方案可以作为样板,因为各个省的方案是第一层级的,中央的资源垄断性的企业根本涉及不到,实际上最大的一块是央企,央企掌握的国有资源是最多的。
另外混合所有制没有提到金融企业的混合,这是下一步的重点。我们提到要搞民营银行、保险制度,市场机制,但是没有人提到金融企业是中国经济中最需要混合的问题。从中观层面来说,涉及不同类别的混合策略是不一样的。负面清单是政府拿出不允许开发的,不让混合的就叫负面清单,其他都是可以混合的,这个是对政府的要求,必须把清单一列一列开出来。
顾功耘:我讲一点,要利用股份所有制来吸引民营经济,究竟能够进入哪些领域,跟我们分类监管实际上很有关系。从现在来说,国家战略层面的产业,国家要控制的。这些产业现在都是概念,没有具体决定究竟是哪些方面,哪些方面是负面清单。所以现在不知道,哪些方面是都放出去就可以的。负面清单是越少越好,因为现在没有确定,那么民营究竟哪些进、哪些不进要搞清楚。外资能进,那民营资本肯定可以进,至于可能还要超越过去。如果把竞争行业确定下来,竞争银行业应该是完全开放的,然后剩下是公共领域的,我认为应该是逐步开放,因为国外方面公共领域也可以让民资进入,但民资在公共领域是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不能赚大钱,有的甚至于要亏损,那么让民资进来,政府也要给民资订单,或者给民资确定的回报,民资才会进来。所以今后在公共产品这些领域,想利用民资那必须给一定的政策保障,到最后他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也愿意做这个事情,这样在某种程度会帮助政府实现政策的目标。
混合所有制 民营资本在想什么
李曙光:国企国进民退还是国民相近,或是国大进民小进,还是有这样的问题在我们的观念、决策考量当中。政治上对民营企业是不是放心?很多地方领导更多是要这个事别走太快,不想出事。具体的方案中第一个是不要有责任,这是技术问题。民营企业是很市场化的,要进去肯定有利可图,在法律框架里面要有利益,从技术层面两者的心态不在一个平台上。所以我们现在是屁股一头热。从国资角度,特别是决策层讲这个想法非常强烈,从民营企业来讲更多是看机会的可靠性和利益最高化的可能性,以及操作当中具体的作为。
前不久民营企业在聚会的时候更多关注的是有一些地方是动员他们去混合,但有的地方是不自愿的,进去以后是开门迎客,还是关门打狗?是不是市场建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现在很多企业是退不下来。要着力解决政商结合的问题,另外要解决政府依法行政的问题,我们很多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很低。另外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前提。
王杰:现在发展混合所有制,可能会对原来企业运作、国资监管的套路发生不定性的变化。
像锦江这次引进了北京鸿毅资本,北京鸿毅是柳传志下面的基金,通过二级平台成为第二大股东,我跟他们董事长谈,问为什么看中锦江,他说锦江兼备地产和服务业的特性,他也看好这个团队,因为锦江从2003年重组以后一直在探索市场化的运转。所以这次鸿毅进来应该从战略层面而不是从财务投资者的层面,这解决我们如何来引进,什么层面引进的问题。评估出来的价格高于交易的价格就把国有资产流失了,评估价格和交易价格吻合,评估师里外不是人,评估也是不现实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市场价格,也可能让评估制度发生革命性变化。
鸿毅进来,我们完全按照资本市场公开透明的规格做,可能在运作上也会带来一些变化。特别是公司治理层面,变化会更加大。我们在国有企业干了很多年,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很不完善,首先体现在国有资本到底是听谁的。我之前参加一个论坛,有一个人不理解国有企业到底有没有战略。我说像锦江这样的企业是有战略的,但是因为是国有企业,战略还是要听国家的。今后的战略到底听谁的?混合所有制以后这个问题解决了,股东来制订战略,可能就是市场化。现在其实不能做到这一点,这也很现实。
混合所有制以后对整个公司治理从战略层面包括规程、金融水平都会发生很大变化。
企业考虑最多的是如何赚钱,如何做大产业,如何在自己的产业领域里面独占鳌头,如何给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也是我非常看中混合所有制提出以后下一步的更高层面的政策和方案。这一次中央国资委比较被动,各个省市出了系统性的文件,最后搞了一个方案,争论比较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很孤立,争论大的话做起来很麻烦。上海最近公布的混合所有制12条,从现在全国情况看,上海含金量比较高。上海混合所有制在资本平台运作,通过整体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形式。国有资本退到哪个部分,国有股份退到多少,能不能退到第一大股东,我们认为是完全可以的。像锦江,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成为旅游产业类的控股集团,可能我前年收购了美国的400家酒店,我接下来会是3到4000家酒店,那锦江的资产一半在国内一半在境内,这样就符合国际集团的面貌,可能有两个总部,这样改革的话,也要混合所有制在理论和实务上的突破。
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需要的外部环境
李曙光:混合所有制,现在更多是政治层面的问题,更多是党的主张。当然我们有一些法律依据,比如公司法、合同法,但是法律问题跟政治还是有冲突的。第一个冲突是混合的方式,因为一旦进入到混合的具体操作当中,马上涉及法律政策依据。江苏国企改革也提出资产证券化,让国有企业上市、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突破问题,这个过程中在资产的重组、并购和协议交易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
目前,在不同的领域、在资本市场和非上市资本市场的政策和法律还是比较零乱的。股权比例限制的问题,民营企业很多地方涉及的比例最多不可以超过多少,包括竞争类的企业。还有法律制度的不平衡,在具体的设计当中遇到讨价还价,国企一直到现在还是董事长专制,这个职位的归属很重要,还有经营和财务控制权。关键要加强一些法律的修改以满足混合所有制的需要。
这次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心是司法改革,现在中央政法委在引导司法改革,是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这个改革对于无论混合所有制还是对未来的市场都会带来非常正面的外部环境,所以司法改革对下一个经济改革也会起到非常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张晖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文化,市场经济很难真正建立起来。讨论“混合所有制”不能只是在经济理论意义上加以讨论,实际上,伴随混合所有制形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被普遍采用,必然关联存在着资本主体(所有者)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的变化。
如前所述,混合所有制发轫于这样的历史时刻,即生产力发展超出个人资本能力,资本需要联合使用运营,才能更好地适应生产力进步的要求。这就有了单个资本主体对个人能力局限性的认同理解,于是就有了在实践中的开放联合,实际上就是作为资本所有者不再是简单地以自身个体的逐利判断行事,而是选择合作,表明资本主体具有“开放的胸襟”;其次,这种联合出资行为,彼此之间必然需要有相互尊重,共同遵守一定的议事规则。因此,单个资本主体彼此之间的相互尊重即产权权利平等。这就是所谓“产权关系的平等性”,“同股同权同利”,基于股权平等基础上的“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规则,即所谓“产业民主主义”。再次,这种单个资本之间的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全社会的一种法治精神。
以上分析表明,混合所有制经济运行发展,以产权关系的“开放性”、产权权力关系和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产权关系维系方式的“法制性”为底蕴。
联系检讨我们的现实经济生活情况,在我们的既有观念、传统理论和日常管理行为中,先验地存在着对于“公有制”、“私有制”性质认识上的情感色彩,总是偏好于“公有”,总是认为“私有制”是落后的,首先要加以否定和消灭的经济形式。甚至在政策设计和上存在对“私有制”的“歧视”。既有的传统累积形成了“国有经济”、公有制资本似乎天然地高一个等级、具有特权,造成公司之间的“不平等”,欠缺公平的法治环境和行为方式。
由此我们可以引申提出,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需要在综合配套改革上下功夫,绝不能只是“为混合而混合”。换句话说,就是需要配套创造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类条件。比如,经济运行的资源配置方式、思维取向上是“计划”还是“市场”;是“实物型资源配置”工作内容方式还是货币价值资源配置工作内容方式;追求简单的数量控制还是注重实际的功能控制,等等。
进一步说,公有制与私有制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的人文环境,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建设。包括,基本人权保障、财产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等等。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和定义“所有制”。马克思定义的所有制是马克思时代的,今天的所有制要重新定义,当全社会居民自身都拥有一定的储蓄能力,基于市场发育的金融产品多样化,居民具有投资理财能力,通过混合所有动员个人资本,有可能出现新型联合资本所有制——公有制,这将会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有新的发展。促成资本民主机制的发育,现代民主制度成为公有制相对高效率运行的重要条件。
高富平(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院长):从法学的角度,市场经济是去身份去属性,而国企、民企,都是身份标准,而在市场经济里面不管谁出资,到了市场的领域都是一样的,都是可交易的财产。混合所有制的目标应该是拒绝,而不是再去贴标签,越贴越混乱。混合所有制本身的提法还是有问题,还是在说来源于国有,来源于民企、外资的。但是这个提法本身是消灭这个东西,通过混合所有制逐渐淡化而不是继续保留。因为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主体立法就是去身份,投资人有身份,但到了企业这个主体是没有身份的,都是平等的。如果一个行业可以准入,那么是以企业身份准入,现在实行的不分身份进入市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定要树立市场主体没有身份,但投资人是有身份的,投资人是国家就是国家的,个人就是个人的,这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去身份、去标签、去属性,还原市场主体。
混合所有制与企业治理
王杰:今年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施行20周年,人类只用了300年左右的时间,即人类历史的千分之一不到的时间,创造了世界上近百分之八十的财富,而这些财富的创造主体就是公司。
公司是西方法理社会演化出来的产物。马克思说:“公司化的资本加科学化的管理产生了巨大的生产力”。公司是市场经济中人与人合作的主要形式,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正是通过这种形式,不同要素的所有者可以组织在一起,合作生产出市场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获得各自的收入。也正是公司这种组织方式,推动了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类合作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全人类生活得到了普遍改善。没有公司制度,就不会有市场经济,更不会有世界范围的分工合作和经济的全球化。应该说,公司治理问题受到如此普遍的关注和研究对改进市场经济的效率和促进社会公平是非常有意义的。
公司法的核心就是要保护股东的利益,而实现股东利益的关键则是落实公司治理的原则。公司治理又称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架构,主要调整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依章程。
在学术界,参与公司治理研究的不仅包括经济学家和法学家,而且包括金融学家、会计学家、管理学家、政治学家,甚至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文化学者。在各国政府和相关国际组织,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已成为立法和制定公约的重要议程。在产业界,完善公司治理已成为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公司的董事会成立了“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
在中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几乎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代名词,也是在诸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这样一些监管机构工作的官员的口头禅,这些机构发的法规性文件有相当部分可以划归于“公司治理指引”。
我认为首先,公司治理应该关注和调整好宏观界面的法律关系:包括在国家所有者的所有权、出资人制度安排、股东的公平待遇、利益相关人的法律关系、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公司的社会责任等各方面。这里必须解决好经济法和民商法的协调和完善。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关注和调整好微观界面的法律关系: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利和义务,而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背景下,良好的董事会结构和规范的董事会建设更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和核心,这里必须落实好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公司法修改的时候,我曾经推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可能会废止,但是国有资产法颁布以来,我的想法又有了改变。因为2006年的公司法大幅度引进国际规则,我就想到了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央报告中讲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给人一种信心,中国国有企业的民商法主体地位将确定在世界的形象当中。但是国有资产法颁布以后,加上刚才讲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今天仍然在,这个就很难理解,公司治理再次步入混乱。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一个非常革命性的观点,就是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原来的提法是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现在是管资本为主。从法律上来讲,管资本为主就是管股权。国资委的职权就是公司法38条的职权,就是股东会的权利。如果履行了公司法38条的权利,国资委就到位了,否则就是越位或者缺位。这个事情可能随着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和股权多元化,以及管资本的国资监管的新的格局的形成而不断完善,我的判断是很乐观的。混合所有制结合整体上市要通过资本平台来运作。通过资本平台定价,通过资本平台确定战略投资者。通过资本平台,让真正的战略投资者能够成为战略伙伴,让真正的财务投资能够赚钱,让真正的国有资产能够发挥整个社会的引领和控制作用。所以混合所有制会在整个资产领域带来革命性变化并且从根本上混合解决了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
我对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持有保留意见。作为专业人员的外部董事是可以的,但是作为资产代表的外部董事是多此一举的。外部董事大于内部董事的做法中,外部董事到底起到了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吗?而混合所有结构里不同的是,我持有股份,这是真金白银的,那么我们的董事会就是真的。所以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混合所有制还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它是一箭双雕的。
公司治理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选拔具有企业家素质的人领导企业;二是激励和监督企业领导人更好地创造价值。在私有企业中,这两个功能主要是由“股东”承担的。尽管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选择和监督企业领导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是有积极性做好这两件事的(至少大股东如此),因为如果企业领导人不具有企业家素质或没有积极性创造价值,股东将是遭受损失的第一人。综上,混合所有制经济遵循了企业发展的历史规律,遵循了现代公司的法律理念。
李曙光:公司治理结构很重要,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把新加坡看作唯一的学习模式,是有偏差的,新加坡确实可以作为模式之一,但是还要看到中国国有企业的多样性、规模性,国有企业的改革复杂性以及在中国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扮演角色也不一样。中国混合所有制模式,经营、公司治理模式应该更加复杂。但是混合制度会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使公司治理结构在未来企业发展当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部级国企、厅级国企是分配的,以及薪酬体制,这次提到要控制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控制薪酬实际上是控制工资这块,但是对于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和股权的激励,实际上没有限制,现在初始的工资定太高确实有纳税人资产准入问题,但是把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和业绩挂钩,可能更好。当然实际上构成很大的冲突,如何从干部体制转向混合所有制的薪酬激励体制,也有政策和法律的交叉冲突。还有雇员的政策,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国有企业担保问题,现在国有企业债权债务问题非常大,也可能是担保的风险很多。
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应有清晰的可操作规程,以避免交易腐败问题,混合所有制在过程中可能会有少数的交易腐败。目前的情况是用国企的钱用很高的价格买一个价值很低的资产,类似的案例很多,当然个人从中拿多少好处就不用说了,这个在混合所有制过程中避免出现。
王杰:我的感觉国有企业领导跟企业家不是一个概念,如果这个人是国有企业领导,那肯定是听党的话多一点,看市场少一点。如果他从国有企业领导转化为真正企业家的时候那可能听市场了。所以国有企业培养职业经理人,这个问题不存在。那么混合所有制以后,我们企业家培养的土壤可能真正产生了,在这么一种股东结构下才能够产生职业经理人。我们跟世界上排名前5位的大酒店管理公司谈项目,他介绍自己的时候只讲自己的经历,干了什么事情。但是我们这里的领导干部出去先讲他是哪里的,这个是不对的。在锦江这个层面,集团层面的干部自己不能说了算,要跟国资、党委、组织部商量,子公司的干部要党委来审核。同样是五星级宾馆的总经理,体制内的干部可能年薪30万元封顶,同样的外资酒店不给200万元留不住,那么如何体现劳动的公平性?这些情况随着混合所有制以后,在公司层面、在董事会层面会有更大的自主权。
提升国民经济竞争力是最终目的
张晖明:混合所有制经济开辟出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融”的新途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模式处理好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创新。既坚持公有制,又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动员利用各类资源,使劳动、资本、技术、管理和土地等各类资源活力迸发。
找准“混合所有制”作为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有助于推进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改革,有助于更好地处理政资关系、政企关系。通过国有资本管理方式的改革带动国有企业的改革。有助于推进政府职能调整和政府官员施政行为方式的转变。从而推动政府体制和干部任用考核体制的改革,为政治体制改革开路。
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多元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现代公司制”企业,引入“亲市场”的机制,通过建构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促成公司决策运营的科学管理,保证公司具有经营获利和市场竞争能力。由此奠定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
以“混合所有制”形式组织不同属性的资本合作,有助于培育全社会的资本平等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更好地引入对于资本运营效能的市场化外部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也有利于资本流动机制的发育,形成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包括技术进步、消费升级等)的资本重组的灵活机制。
基于“混合所有制”的产权关系和外部市场对资本贡献的客观评价机制,有助于科学评价资本贡献与劳动贡献关系,从而方便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更好地调动管理者、科技人员和其他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资本与劳动更加紧密的合作。塑造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新产权实现机制。同时也为全社会居民提供参与投资和“投资型理财”、获取“财产性收入”更多的机会。由此会带动社会民众的新型“主人”意识的发育成长,为走向现代“公民社会”助力。
许为民(东华大学经济学教授)
我们现在有三套体系,政策、法律还有经济体系。我认为还有一个行为意识,从投资主体角度来分有关的资本或者产权是比较合理的,所谓私营或者民营来讲,一类是政府企业、一类是非政府投资企业,也就是从主体角度分可以绕开私营或者国营的概念。第二,我的感觉是我们国家在习总书记领导下在做的是社会生态修复的概念。建国的这些年当中,在整个计划经济过程中,我们在经济、在生态上文化上做了很多的管制导致社会变异,这种形势导致现在城乡之间的两元,然后又造成民营和国营的对立,在计划生育里面一会鼓励多生一会少生,换句话政府在向非管制方向过渡,从社会角度讲是把一个原本不自然的状态变成自己状态修复的过程。混合所有制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后发展的方向是政府去管制。
从日本的私有化经验来讲,第一个是去国家化,第二个是去管制化,但是从日本的经验看,实际上日本公司去国家化做得很好,去管制化做得不好,日本学者认为他们的国有企业改制也不是很成功。说到有关民营企业进入什么样的行业或者股权,以我的概念讲,至少民营进入的行业和股权的比例不能够低于外资,也就是说我们在谈判当中允许外资进入的能力差得太多,对于今后泛太平洋协议这样的规则,假如我们想谈判,应该是开放的。
高富平:我觉得徐教授讲得很好,民营企业进入企业行业领域或者投资这样一个问题,我觉得很重要,因为刚才我也特别讲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他着力提升国民经济的竞争力来和外资或者外企谈。不管概念如何,提升国民经济的竞争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和外面竞争这才是目的,所以要提前开放。
王杰:锦江其实在探索的就是这条路。现在服务业里跟国外资本嫁接,既解决了资本层面的混合所有,又解决了管理层面的国际先进,同时把国际品牌和民族品牌在两个市场联动发展,既把民族品牌走向国际,又把国际品牌引入国内。那么这是一箭双雕的。
现在我关心的是混合所有制谈话过程中关注经济的多,关注法律的少,关注并购的少,关注民营经济的多,如果并购能够掀起30年前引进外资的高潮,那这一轮的混合所有制就是一步到位到世界水平了,所以锦江在这方面有所思考,集团层面的国际并购是很大的改革,可能因为集团层面还要受上海国企改革整个战略的把控,所以集团的自主权和发言权还弱一点,这就是国有企业的弊端,如果现在上海排位前10位的控股公司能够在国际并购的过程中实现资产的国际化,那么就是国际利益的混合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