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展不同文明对话时难免遇到文化优越感所形成的“荆棘和地雷”。但“前面有危险”并不等于“此路不通”
文化“多元化”早已是不争的认识,但是在这一标题下却包含着不同的内涵。我们似乎无须再就文化是否是多元的进行论证了,但却应该清晰地分辨多元文化之间的种种关系。事实上,无论是广大民众的心理,还是一些国家当政者所实施的政策和策略,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感觉到一种盲目的文化优越感和“文化帝国主义”的残留物。而如果不同文化不能真正地、完全地平等地对话,就不会有真正的心灵的沟通,当然也就不能达致彼此间的真正的和平。换句话说,在千百年来彼此隔绝、各自养成了牢不可破的风俗礼仪、宗教信仰后的今天,人们即使在理性上认识了文化应该是平等的,但在心灵深处总会有唯我独优的影子,特别是在当前个人中心主义、民族中心主义泛滥的时代。因此,现在我们开展不同文明对话时难免遇到“荆棘和地雷”。但是,诚如保罗·尼特所说,“前面有危险”并不等于“此路不通”,“危险是实际存在的,但它们是可以避免的,有时需要小心地标示出来,有时需要绕道而行。”我猜想尼特的意思是,不同文化都应该培育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真正平等的意识,其中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是极为重要的。
只有重塑伦理道德,重新强调人的价值,人类的未来才有希望
当今世界引发人们忧虑的种种问题,归根结蒂是在久经风雨之后仍然鲜活地存在于社会中、已经证明是正确的各个悠久传统文化的做人标准,也就是民族的、宗教的伦理准则,遭到了严重摧残。寻其根源,只是人心的问题:资本对利润的无限追求,促使它用刺激人的感官和欲望的办法不断推销花样翻新的“新产品”,吊高人们对金钱的渴望,再加上对现代社会开始时形成的基本理念的扭曲和抽象化,于是形成了中国古老典籍《尚书·大禹谟》上面说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局面。在这样一个滚滚红尘的世界,只有重塑伦理道德,重新强调人的价值,人类的未来才有希望。
众所周知,自20世纪80年代起,欧洲一批具有很高声望的公共知识分子,开始大声疾呼建立人类共同伦理。世界上的事情瞬息万变,我们的研究需要紧跟上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同时,在这个宏大视野、宏大议题下,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思考研究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所谓实践,就是促使各国政府、政党和社会团体自觉地、实实在在地承担起“世界责任”。
对构建人类共同伦理的几点建议
不同文化就着人类共同伦理进行研究讨论,会受到诸多挑战。的确,挑战和机遇从来是孪生姐妹,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对应于构建人类共同伦理的困难,我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或者可以视之为“对策”吧。
●在研究讨论人类共同伦理时,暂且搁置关于信仰的争执,就着不同宗教和信仰所推崇的那些“善”的伦理和习俗进行对话。
例如中国的儒家是不是宗教,佛教的“空”和涅槃是不是绝对存在,笛卡尔的二元论是耶、非耶,这类问题可以放到另一类的场合去讨论。之所以如此处理,是因为这类问题太多,太复杂,已经辩论了几百年尚无比较一致的认识,暂时付诸他所,并不妨碍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剖析和争辩。同时生活在贫困和苦难中的人们,以及同样遭受了苦难的地球正在嗷嗷地等待着和谐、和睦与和平。
主要着眼于不同文化的伦理,从中寻找到人类共同的东西。不论是对一神教、“自然神教”,还是巫觋信仰,我们不再主要依靠他人转述的第二手资料,也不再以自己的信仰为标准,而是要深入到对方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现实中去,以“无知”者、学习者和欣赏者的身份,把“他”视为“我”,在对方的语境中去领会另一信仰的概念、心理和习俗,去发现彼此的同与异。
参与者应当一起研究如何应对全世界所正在经受的共同威胁。今年七月我参加了韩国政府举办的一个儒学论坛,我的讲演题目是“中韩同命,携手并进,奉献世界”。事实上现在已经是“全球同命”了。我希望“世界汉学大会”呼吁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伟大的宗教,明确地宣称在个人中心、金钱至上、技术崇拜、虐待环境这类“恶”的标准所鼓动起的大潮中,谁也不能幸免;唯有形成人类共同伦理,约束自己,监督政府,制衡社会,才是唯一的出路。
●理想中的关于人类共同伦理的对话,应该不断向着“深”和“广”两方面开拓。
所谓深,即虽然搁置关于信仰和宗教教义的争执,但并不等于一味回避,而是引进不同信仰的“教义”,寻其根源,证其必然。例如关于善与恶的界定、分辨。所谓广,即不仅关注群体与群体的关系,而且要观照个体与个体的关系,因为后者才是与亿万人们息息相关并受到广泛关注的。只有不断向着深而广前进,未来的路才可能是无限的。
●要让人类共同伦理成为全世界人民共同的向往和责任。
关键是这一观念需要通过教育、宗教和社区三个系统的积极参与,传下去、扩开来。我们清醒地知道,学者的声音一般只能达到学术圈子的边界;而教育、社区和宗教则可以把我们的成果送到每个人面前。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种观念要成为千千万万人的内在,决定性的动力在于自己对崇高的追求,而这正是困难之处:需要时间、环境、礼仪和学习。所以,当我们看到孔汉思在《世界伦理手册》中单辟“如何实践世界伦理”一章,也就不感到奇怪了。
自古及今,所有民族的伦理,基本上是围绕着构成我们这个世界的两大组成部分而形成、展开、延续的:一是人,二是天,或曰自然。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就以空前的效率破坏着我们的小小地球和无限星空;后工业化时代因为技术以传统思维难以想象的速度更新、创造,在引来人们高歌欢呼的同时,对环境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疯狂地毁坏。这种毁坏原本基本上出现在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后殖民时代到来,新兴国家出现,殖民形式变得“温柔美丽”,于是像亚洲、非洲的很多地方竞相克隆18、19世纪的欧洲,灾难实现了“全球化”。
●解决人类生存环境问题应该是人类共同伦理的重要内容。
遏制物欲,蔑视奢华,敬畏天地,不同信仰和宗教都有各自的“方便法门”。在伦理的诸多方面,可能唯有拯救地球是最容易取得广泛一致意见的。但是在其他方面,我们还需要把畅行了几百年、几乎人人知晓并且歌颂的“自由”、“平等”、“博爱”和“人权”,以及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福祉”、“正义”等等具体化。由理性概括的、抽象的伦理概念,容易并已经被一些人填进了许多与之相悖的货色,异化了。当我们回过头重新阅读古圣贤的教诲时,蓦然发现,无论是释迦牟尼、孔子、耶稣还是柏拉图,他们在提到那些人人欣羡的伦理时,从来不孤零零地空喊名词术语,总是把自己的理念放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中呈现。语境,就是最好的解释。让我们学习他们,给予世界一些人人能够理解、欢迎、履践的语言。而这也正是我在下面所要谈到的。
●重新深入审视和研究“黄金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为“黄金法则”,为人所称道。但是《黄金法则》一书的作者H.T.D.罗斯特说:“这是一个具有伸缩性的术语,对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它的涵义还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对此,我们是否应该给以关注?是否还需要沿用这一术语?另外,有人把《马太福音》的教导称为“积极的黄金律”,而把孔子对“恕”的解说称为“消极的黄金律”。这样的分法是不是合适?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又该放在什么地方?怎样理解耶稣所说的“恨你们的要待他们好,诅咒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这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教诲如何协调起来?等等,都有待我们深思。
孔汉思坚持他提出的“四项不可取消的规则”:坚持一种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文化;坚持一种团结的文化和一种公平的经济秩序;坚持一种宽容的文化和一种诚信的生活;坚持一种男女之间权利平等与伙伴关系的文化。后来在他参与起草的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的《世界伦理宣言》中,简约为“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说谎”、“不可奸淫”,他的这一杰出建议的精神也因此而更广为人知。从那时到现在,人类又经历了20年的历练,人们基于自己的实践和思考,基于当下的现实,对他的卓见还有没有什么补充?人类共同伦理并不是乌托邦,而是“一种从现实出发的、有望实现的远景”,是人类历史的必然,更是在悬崖孤岛上的唯一生路。但是,理想和现实的距离太大了。这20年来人类的灾难非但没有消减,反而更为严重了。我们是否应该探讨:如何才能让五大洲的公众看到孔汉思的四项规则有了开始落实的苗头?
人类共同伦理和世界各大宗教的戒律、启示、教导相符,可以说是世界不同文化伦理的共性或共同基础。通过我们的细化、深化、传播,特别是如果各国政府和各种组织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就将给现在乱糟糟的世界带来令人心醉的清风。但是,我们并不是弃理论研究于不顾。实际上也确实有些问题需要多视角地研究,例如,关于善、恶的起源、界定和转化,关于研究对话时的优先性:是不同文化的差异性优先,还是上亿人正在遭受的苦难优先?又如,共同伦理与国际法和本国法的关系,共同伦理和宗教、世俗的关系;在不少宗教那里,通过履践共同伦理而获“救赎”的形式;人类共同伦理对政府、社会和个人的约束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