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
学习领会“四个全面”的论述,要在准确把握内在联系上下功夫
“四个全面”思路明确,逻辑严密,重点突出,不但是有机的整体,更是相互印证、相互支撑的完整理论体系。在“四个全面”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根本目的,处于引领地位。只有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利益藩篱,实现小康社会才有动力;只有全面依法治国,建立规则新秩序、推进公平正义,实现小康社会才有保障;只有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领导核心,提供政治支撑,实现小康社会才有保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志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关键一步。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致力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在国际事务中的大国地位日益凸显,我们有理由相信,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根本路径,是激发社会活力与创造力、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在被视为“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的2014年,改革呈现加快推进之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80个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中央有关部门还完成了108项改革任务,共出台370条改革举措,数量之多、频率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得到了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得到了充分涌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实践证明,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大动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保障。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民主不断扩大,而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必须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公平正义。依法治国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比作“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如果说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那么法治则是护佑改革活力的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军治国,无不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从简政放权不断深入,到民生事业逐渐完善;从经济改革大刀阔斧,到党的建设抓铁有痕,法治都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实现了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全面从严治党是基础。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都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唯有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才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防止在大的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唯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政治保证;唯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学习领会“四个全面”的论述,要在准确把握“四个全面”的深刻内涵上下功夫
“四个全面”,核心是“全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里的“全面”,体现在人群的广泛性、多样性、全面性,它是不分地域、职业、行业、人群的全面小康,是不让一个人掉队的小康,是没有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小康。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从经济发展指标看,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从民主法治指标看,民主制度更加完善,依法治国的方略全面落实,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从文化建设指标看,公民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从人民生活指标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社会和谐稳定;从资源环境指标看,主要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全面深化改革里的“全面”,是在体制机制、利益分配、资本运作、社会管理诸多方面进行深入改革,而不是浅尝辄止,更不是只改皮毛,不动筋骨。今天的改革,根本在“改革”,关键在“深化”,重点在“全面”,与过去相比,既呼唤坚定果敢的行动、百折不回的信念,更呼唤全面系统的认识论、攻坚克难的方法论。为此,要明确方向,改革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辙”;要瞄准目标,那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理清思路,坚持“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要处好关系,即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全面依法治国里的“全面”,是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一切事务,任何人都要在法律范围内从事一切活动,不管是权高位重的群体还是人微言轻的群体,都要讲规则,守秩序,都要尊法学法知法守法。全面依法治国,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来说,无疑是国家治理领域异常广泛而又深刻的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宣示的“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彰显着法治的权威;强调的“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一步”,发挥着法治的力量;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了法治的实践;要求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塑造了法治的信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手中握有重权的作为重点,不能再让过去那种对有权有势的搞人治,对普通老百姓搞法治的现象继续下去了。
全面从严治党里的“全面”,是说要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都要采取“刮骨疗法”,施以重拳。“全面”是基础,它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既要靠教育也要靠制度,一柔一刚,同心向力;它是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的有机统一,既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又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守纪律、重申守规矩;它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既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又要层层传导压力,全党动手、全党参与。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要做到教育要严、标准要严、执纪要严、惩治要严、制度要严。落实“严”字,思想上要把好总开关,作风建设要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制度落实强调“抓铁有痕、踏石有印”,反腐败斗争要强调“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样做了,我们的党就能充分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就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作者为武警西宁支队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