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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思考

 时间:2015-05-12 10:20:00 |  郑仲 | 字体:【 】| 阅读: 129

习近平总书记任职以来多次提到守纪律讲规矩,要求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要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党的纪律建设和守规矩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必须遵循的一条铁律。这些思想体现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法治精神,浸透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现代治理理念,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内涵及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党内政治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中国共产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基本规则。党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守纪律讲规矩的内涵应当是系统综合的,包含立纪律规矩、守纪律规矩、执纪律规矩、护纪律规矩等等。

从法治角度考虑,规则规矩是法治基础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守纪律讲规矩与守法律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规矩是法律的初始规则,法律是规矩的定型和发展趋势。在党内,先有规矩,后上升为纪律。在约束对象上,先党员后公民,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可以说从规矩到法律的过程,恰恰是党的意志变为人民群众意志的过程。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考虑,两者不可割裂,不能分开,更不应曲解。

守纪律讲规矩体现了如下法治特征:

一、宪法、法律调整范围的普遍性。宪法、法律对全体公民都有约束力,党员作为公民的一员更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学会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司法公正,依法办事,绝不能触犯法律红线。

二、《党章》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员及其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内宪法,总章程,总规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自觉遵守党章,严守纪律和规矩。可以说,执行了党章就不会违反宪法和法律,因为两者的规定从领导主体到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到为民理念都是统一的。

三、党内法规调整力度的权威性。党内法规是党的制度体系中的核心规范和高级形态,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总称。党员守纪律就是守法、守规矩,因为纪律比法律要求更严格。

四、党的政治规矩调整层次的延伸性。党的政治规矩包括传统型、惯例性不成文规矩。政治规矩是我党的治党理政传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底线,是党员领导干部强筋健骨的法宝,是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起模范表率作用的标准尺度,是制度治本的前置条件。治标从办案做起,治本从守纪律讲规矩做起。

实践中应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规矩与成文纪律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纪律规矩与宪法法律、党章的关系。对于破坏纪律规矩的党员及其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所谓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以及相应采取的措施方法等。守纪律讲规矩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具体化,是法治理念到法治适用的切入点,即法治理念的实践应用。

一、守纪律讲规矩是规则至上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则规矩至上的思维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和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正是在沿用这样的思维阐述规矩的,他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强化道德“内心法律”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思维和方式,要求公民树立规矩意识,用权利义务思维和方式分清是非,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强化道德“内心法律”。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为民争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讲话中指出的,“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我们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的严格纪律规矩,保证公民权利的公正合理运用,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谋利益。

四、守纪律讲规矩是限制特权及治官治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守纪律讲规矩是限制公权力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在《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治官治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从严治党。

五、守纪律讲规矩是遵循程序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了保障实体上的公正,必须首先确保程序上的严密,善于考虑程序上的“一票否决”。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指出:“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进一步强调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

守纪律讲规矩的法治定型

一、立纪律规矩与立法相衔接。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便对新一届中央领导定规矩,这(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立纪律规矩与立法的关系应当是立规矩能起到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引导作用,立法是对立规矩的定型化。一方面,将来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等在立法或修改完善时应考虑及时将成熟的纪律规矩补充到相关的条款之中,并及时将成熟的纪律规矩上升为党规国法。另一方面,立纪律规矩也不能突破宪法党章禁止条款的红线,做到“改革要于法有据”。

二、守纪律规矩与守法相一致。违反法律首先是违反纪律规矩,因此强调守纪律守规矩,守政治规矩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在守法守纪律的同时,还要自觉守规矩。一方面,守法守纪是底线。另一方面,守规矩是党员及领导干部严格要求的需要,是义务。做到守规矩要坚持五个必须:必须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团结,必须遵循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人。

三、执纪律规矩与执法相协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把纪律建设作为重点,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纪律规矩挺起来,起作用。同时,做好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协调。执纪过程中,对构成违法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做到快办快结,执法机关也要关口前移,主动接手,自觉履职尽责。

四、护纪律规矩与护法相契合。国家各级执法人员和纪检监察队伍应当成为遵守和维护纪律规矩的先锋队伍和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捍卫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惧,要敢于担当对党忠诚,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执法,坚决严查破坏规矩的行为和一切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规矩抓好法治治本。把依法治国同依规治党统一到与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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