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将“党管干部原则”作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应当坚持的第一位原则。这进一步凝铸了党管干部原则是坚持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定海神针”,明确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根本要求。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其领导人员是党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他们的管理,一直沿用的是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规定》的出台,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制度空白,将党要管党这一根本方针在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方面作了制度化的贯彻落实。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作为党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管理更应突出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其核心的思想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持而不懈地铸牢党管干部原则这一“定海神针”,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也从不例外。
铸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定海神针”,最为基础的是明确党管干部的内容。《规定》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就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的要求。管方向,就是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建设一支高素质事业单位骨干队伍。管政策,就是遵循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成长规律,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为目标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管制度,就是着眼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管人头,就是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拔任用,从严管理监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事业单位的优秀领导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
铸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定海神针”,最为重要的是明确党管干部的措施。《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强调党领导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强化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在任职条件和资格条件上,对所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提出要求,突出强调要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对其中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提出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程序设置上,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明确党委(党组)从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实体制度上,针对唯票、唯分等突出问题,开出了“药方”,等等。另外,《规定》还提出要注意选拔事业单位优秀领导人员进入党政领导班子。
铸牢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定海神针”,最为关键的是明确党管干部的责任。在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中,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都负有相应的职责。党委(党组)负总责,认真落实好选人用人导向,支持组织人事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负主要责任,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努力为党委选人用人当好参谋;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负重要责任,把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办事、职业操守、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严格实行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报告有关事项、问责等制度,织牢扎紧从严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