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在建党94周年之际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做出专项规定,剑指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标志着干部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区,必将成为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转折点,意义重大而深远。落实“能上能下”新规,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要从转变观念入手,要从制度改革着力,要用科学的评价标准、方法提供可靠保证。
如何对待“能上能下”考验领导干部的觉悟、境界
颁布“能上能下”专项《规定》,是中央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大局高度推出的一项全面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这场深刻变革面前,领导干部能否确立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能否正确对待个人的升迁去留,检验的是其权力观与群众观,考验的是其思想境界与心胸情怀,透视的是领导干部究竟是以工作事业为重还是以个人得失为重。
“能上能下”是斩向“官本位”思想、官场潜规则的一把利剑。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以来官场最大“潜规则”,其实质是官场“铁饭碗”“铁交椅”“铁帽子”,其最大弊端诱导人们为追逐这些“铁”的利益而奋斗,以当官为目标、以当官为追求,千军万马走“官道”、费尽心思入“官场”。这种潜规则的背后,深藏着的是封建主义“官本位”意识,即为权力而当官,光宗耀祖、养尊处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受这种错误观念和潜规则的支配,一些人致力于“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热衷于“裙带关系”、拉帮结派,陶醉于“苦心经营、极力钻营”。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沾染了这种恶习,就会形成“唯官是尊、上荣下辱”的思维定势。从本质上说,这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是权力观、政绩观、群众观的蜕变,是对党的根本宗旨的背叛。因此,实行“能上能下”,首先领导干部必须彻底转变“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该下”的固化思维,打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太平官”的念头想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能上能下”是克服“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等消极情绪的一剂良药。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高压态势下,不正之风有所收敛,腐败现象得到遏制。但也有些干部抱怨“为官不易”,有的甚至“为官不为”,乐得当得过且过的“撞钟和尚”。有的虽然礼不收了、饭不吃了、红包不拿了,但该做的事也不做,该解决的问题也不管;有的认为改革有风险,害怕主动作为“摊上事儿”,于是心甘情愿当起“太平官”;有的信守“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所以占位不管事、在岗不出力,心安理得地做个“堂前木偶”。显然,这种新的庸政、懒政、惰政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运行的效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在推进途中遇到了新瓶颈、遭遇“软对抗”。如何破解难题、迎难而上?中央当下颁布“能上能下”规定,就是向“撞钟官”“太平官”“木偶官”敲响警钟、亮出底牌,是治庸、治懒、治惰的治本之策。 《规定》向社会传递了这样的讯息:领导干部不再是“铁饭碗”,“能上能下”将成为新常态。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大局的高度来对待干部制度改革新举措,从党性的高度来确立“能上能下”“能官能民”“能进能退”思维,正确认识、努力适应、积极引领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深化。
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要靠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
长期以来形成的能上不能下局面,是由“官本位”理念和“潜规则”习俗相互叠加、相互作用造成的。 “官本位”孕育了官场“潜规则”,官场“潜规则”又反过来强化了“官本位”。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改革干部管理体制,实行“能上能下”,但由于种种原因,“能上能下”机制至今仍然没有建立起来,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有进一步固化的倾向。导致这种局面的根源是什么?是制度设计。换句话说,彻底破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必须全面深化改革现行干部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要解决“能上能下”问题。
建立科学有效的“能上能下”机制,既要有壮士断腕的改革魄力,也要有善做善成的政治智慧。既要注重设计好“能者上”的制度安排,又要重点打通“庸者下”“劣者汰”的制度渠道,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操作规范。要按照“能上能下”的要求重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从“GDP考核”向“综合考核”转变,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档案,为“能上能下”提供可靠依据。解决好“能上”的问题,当前要着力扭转“一边倒”“一刀切”“一考定终身”“一票定终身”的倾向,妥善处理、合理运用选任制、考任制、任命制三种基本选人用人方式。这三者之间不应当非此即彼,要因事制宜、因需而变,相互补充、相得益彰,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解决好“能下”的问题,核心是打破“铁饭碗”、破除“终身制”。为此,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不能“退而不休”;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不能因人而异;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不能“问而不责”;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不留“南郭先生”;健全领导干部辞职、辞退、罢免机制;推行治庸问责制,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彻底整治干部队伍的精神之庸、能力之庸、责任之庸,根本扭转干部“不尽职、不尽责、出了问题无人担责”的状况。
要用辩证思维正确处理“上”与“下”两个机制的关系,实现“能上”和“能下”的辩证统一,“入口”和“出口”系统配套,“选优”与“劣汰”相辅相成,形成多维立体的选人用人制度,让“能上能下”因制度化而成常态。要从单方面注重“能上”的正面导向激励,到同时注重“能下”的反向激励。要从坚持“德才兼备”上升到“德才兼优”,重要领导岗位尤其是各级党政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必须注重“德才兼优”,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政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及时把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用起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全面落实“能上能下”需要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可靠保证
实行“能上能下”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实行社会广泛参与。让“能上能下”新规落地,群众拥护是基础,党的领导是保障。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要增强责任感、提高执行力,切实把落实“能上能下”新规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保障中央决定不落空、不跑偏。组织(人事)部门要负起具体工作责任,精心谋划、周密安排,遵循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细化各项具体配套措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进行工作问责,杜绝阳奉阴违、选择性执行等现象。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升降去留,正确对待事业选择、组织选择、人民选择,为干部“能下”扫除思想障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深入调研,深化对干部管理规律的研究,为制定完善“能上能下”制度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依据。同时,要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帮助每一位“下”了的干部卸下心理包袱,解决好“下来怎么办”的问题。
领导干部上与下由谁说了算?主要依据是政绩作为,考核考察由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但归根结底还是由人民群众说了算。人民是国家的主体,领导干部的手中权力来自于民,权力的本质是为民服务。因此,“能上能下”机制从制定到实施,都要注重发扬民主,做到公开透明,广泛听取民意,争取广泛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干部的上与下体现党和人民群众意愿,才能确保干部的政绩是符合党和国家政策的政绩、群众认可的政绩,才能把老百姓认可、组织上放心的干部选拔出来,使公权力掌握在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干部的手中。
(作者单位:安徽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