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深化改革要求,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及人民期盼,内蒙古包头市委市政府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三个四”工作模式,即:做好四篇文章、建立四项制度、明确四张清单,极大地释放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极大地提高了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赞誉。
“四篇文章”推进改革实施
结合地方实际,注重做好精简、整合、规范、提效“四篇”文章,找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第一,做好精简文章。主要是从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中介服务三个方面入手进行改革。一是大幅精简审批事项。采取取消和下放两种方式,将市本级承担的审批事项由269项精简到43项,精简幅度达84%,承担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由42个减少到21个,精简幅度达50%;所属旗县区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3-27项,精简幅度达70%。二是大力简化审批程序。除对部分复杂项目保留“技术审查、专家论证、听证、现场踏勘、重大事项政府研究”等必要环节外,其他项目的审批程序一律简化为“受理、审批”两个环节,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6天压缩至4天,审批时间缩短75%。三是加快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加大对行政审批涉及的290多家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资质资格、收费行为的清理规范力度,建立了中介机构清单,制定了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
第二,做好整合文章。主要以整合监管信息和创新审批模式为突破,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整合监管信息。在商事登记方面,将企业登记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134项前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后置,并建立了工商登记信息网上推送和监管平台,工商部门在颁发营业执照的同时,通过平台将商事主体的相关信息同步告知后置审批和监管部门,实现了商事主体准入、经营、监管的信息共享和登记注册的联合审批,企业登记注册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二是创新审批模式。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上,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能,由政府出资委托规划部门牵头,集中组织开展区域性的环评、水评、能评、地震安全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协调配置水、电、气、热、通信等各类管网设施,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节省了费用。比如,北梁棚户区、昆区南部区、新都市区近70平方公里实行区域性评估评价,整体时间缩短近1年,节约资金近1个亿。三是实行联合验收新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联合验收,部门到企业的次数减少80%,在30个工作日就可出具联合验收合格书;整合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图审、消防图审、气象图审职能,推行施工图集中审查机制,解决企业“多头跑路”问题。
第三,做好规范文章。重点从规范审批主体和服务方式入手进行改革。一是规范了审批主体。为审批事项和数量较多的16个市直部门单设了行政审批科,增加了领导职数,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审批科长进行书面授权,做到了行政审批与日常监管的科学分离,实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杜绝了行政审批“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 二是规范了审批服务工作。在审批的前置要件、业务办理、便民设施、服务礼仪等方面实行标准化,在内蒙古率先建成了一表申请、一个回执、一份权力清单、一口受理、一次性缴费、一口送达、一个平台支撑、一个公章办结的“八个一”标准化服务体系,将便民高效服务体现在了细微之处。经国家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测评,包头市政务大厅服务满意度达到97.73%,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做好提效文章。重点从实施网上审批和集约审批方面进行了探索,极大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一是全面开展了网上审批。建成了集网上预约、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效能考核、音视频监控“五位一体”的电子化政务大厅,开通了免费WiFi、微信平台、官网及手机版网站、审批进度在线查询等功能。依托审批云平台,建成了市、县、乡三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的目标。二是实行了工业项目集约审批。大幅减少评估评价,精简和调整前置审批,建立联合审批新机制,审批时限由改革前的360个工作日缩短至29个。开展了行政审批进园区、进重点项目活动,印发了《包头市园区工业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暂行办法》,建立了园区代办、市县大厅帮办制度,组建了200人的代办员队伍,依法、全程、无偿为企业进行现场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
“四项制度”保障改革运行
在推进改革中,我们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为改革有序有效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了定期听取群众反馈制度。把每月15日、30日确定为企业和群众接待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以及媒体对包头审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根据群众和企业的反映,已为40多家企业和个人解决实际问题60多件。
二是建立了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市政务中心每季度对21家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改革举措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对各旗县区审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年对全市审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是建立了定期联审联办制度。定期组织市县两级审批工作人员深入全市各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现场开展行政审批联审联办服务,为企业解答政策法规和办理行政审批手续。2014年以来已先后8次深入新都市区建设、北梁棚改等重点项目现场,为100多家企业现场服务。
四是建立了定期调度分析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行政审批调度分析会,组织市县两级审批工作负责人共同分析各行业领域行政审批工作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四张清单”巩固改革成果
对改革并经实践检验后确定的审批事项、权责界限、收费项目等内容进行具体的清单化管理,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使审批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界限清晰、可操作性强,用规范透明的权责清单巩固改革成果,保证改革举措长效化、常态化。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 对涉及21个部门的43项行政许可权力进行明确,并列出清单在网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管好用好政府这只“有形之手”。
二是建立投资领域负面清单。按照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原则,建立投资领域“负面清单+备案”审批制度,初步建立了15大类649项负面投资项目清单,其中限制类229项、禁止类420项,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放活市场这只“无形之手”。
三是建立行政许可责任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对改革涉及的42个市级部门、26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对各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的批后监管责任和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后的监管责任分别进行明确。其中,对保留的43项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围绕加强日常监管、避免管理缺位等方面明确责任;对取消的128项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围绕防止重新设置项目等方面明确责任;对下放的81项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围绕加强对承接单位行使权力的指导和监督等方面明确责任;对改变管理方式的17项事项,主要是围绕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处罚权的监管等方面明确责任。
四是建立涉企涉民收费清单。按照“能减则减最大限度为群众减负松绑”的原则,对市县两级涉企涉民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收费项目由原来的140项减少到69项,每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6000多万元。对取消的殡葬服务、婚姻登记及各类工本费、管理费等收费项目都列出了清单,对各级保留的69项收费项目均明确了收费主体、列出了明细和具体数额,并通过网上发布、公告栏等形式进行了公示。
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些启示与体会。一是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把精简审批事项作为核心内容。运用好取消和下放两种手段,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把下级政府能办理的事项下放给基层,就可以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减负,最大限度地释放发展活力。二是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把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作为根本方向。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整合审批资源,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就可以冲破既有的利益保护壁垒和程序性障碍,使行政审批制度真正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三是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终极目标。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围绕企业和群众的需求来谋划思路、制定措施,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真正改在群众心坎上,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与认同赞誉。
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上级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对比较宏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存在尺度把握不一致的情形,部分行业、领域的具体审批事项名称、内容、数量不统一,建议对行政审批数量和具体事项名称、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要素进行全面细化和标准化。二是地方结合实际探索推行的具有地区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大厅一站式审批的运行管理模式,目前仍缺乏具体的政策支撑,存在法律和制度瓶颈,建议本着因事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给予基层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和授权,为推进整体改革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