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的落脚点在于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可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则会祸害群众。如何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正确处理五对关系。
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习近平同志说,“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是作为一名党和国家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从政道德底线”。权力为公,是光明大道;权力为私,是地狱之门。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公权私用、损公肥私……公权力的“地盘”被围追堵截,所剩无几。公权是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用权当知权为“公器”。每个官员都要以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为座右铭。用权为公,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手中的权力再大,心不能乱想,嘴不能乱吃,手不能乱伸,脚不能乱走,身不能乱动,笔不能乱签。不论官大官小,凡事只是一个“公”字,把公权改为私姓是决不允许的。管住权力,监督得力,权力才会安分守己。对待公权,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使用公权,要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下。
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尽责是行使权力的目的。多大权力就要担多大责任,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作为。权力本身具有两重性,用好了可以造福人民,用得不好就会危害百姓。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就必须做到有权有责、权责相称、权责一致;有权无责、权大责小、权责分离,必然导致不作为和乱作为。正确把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是领导干部素质高低,担当强弱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好“三严三实”要求,就必须恪守从政之德,筑牢思想防线,把准法纪高压线,正确行使权力,把“严以用权”作为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做到职权一致、责权对等。要敢于担当责任,做到为民用权。不到湖边雁不落,为官莫忘责任重。用权为民还是以权谋私,始终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峻考验。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一个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对人民负责的干部,才会把手中的权力用在人民身上、用在办实事上。要扎实履职尽责,以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模范为镜,发扬“老黄牛”精神,能担重任、敢涉险滩、勤于耕耘,不用扬鞭自奋蹄。
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唯物史观认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义,否则就是不义。利有正当之利和不正当之利,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之利,反之就是不正当之利。坚持义利统一的原则,摆正各种义利关系。我国市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义利统一成为必然的趋势和方向。但义利之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也会有矛盾的对立,因此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反对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当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各种诱惑、算计,各种讨好、捧杀,往往会使领导干部成为被“围猎”的对象。防止成为被“围猎”的对象,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戒、心中有法,行得正、坐得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郑培民“不给别人一丝送礼的理由,不让自己有一丝腐败的念头”,因而定力如磐、雷打不动;杨善洲“一辈子把‘后门’关得紧紧的,而为人民服务的‘前门’始终敞开着”,故而一生清廉、一生平安。领导干部应该亲商、爱商、敬商、助商,对企业家多支持,但绝对不能官商勾结、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古语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怕物质诱惑多么炽烈,就怕内心自律溃败;不怕监督存在“留白”,就怕不能战胜“心贼”。要正确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别让自己掉进唯“利”是图的歧路和“见利忘义”的错路。
处理好近与远的关系。为官用权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习近平同志一直在倡导“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他在正定就开始讲“功成不必在我”;在福建宁德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欲速则不达”“过犹不及”的道理,克服经济建设中急躁情绪和短期行为,做长期艰苦的努力;在浙江时他多次指出,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他在《之江新语》中谈到,“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显绩”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即使有“显绩”,充其量也只是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 现实生活中,因为显绩看得见摸得着,专注于显绩的干部,更容易出成效、被关注、受重用;而潜绩看不见摸不着,费时费力、难以形成轰动效应,那些默默无闻打基础、踏踏实实抓长远的老实人,常常与荣誉无缘、与提拔无份。从这个意义上讲,用心抓潜绩,不但需要有思想深度、超前眼光,更需要有无私品格和高尚境界。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一任,既要把经济增长作为显绩,又要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指标和实绩作为潜绩。要甘于奉献,着眼地方长远发展,要甘于追求潜绩,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守得住青山绿水,留得住后世政声。
处理好小与大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贯穿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严和实是一件一件事情、一点一点修为积累起来的,必须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小事之中有党性、小节之中有原则。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无不是从养痈遗患一步步走向病入膏肓的。有人认为吃点喝点不为过、收点拿点不犯法;有人习惯用“只有这一次、大家都这样、不是我一个人”开脱自己。党员干部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小节”,一边是违纪,一边是违法。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对自己要求更严,“每天砌一块好砖,人生才会有一面好墙。”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恶事。要严守规矩,搞一次特殊就会丢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会多一份差错、谋一次私利就会留一个污点。一切按法纪办、制度办和规矩办,方能不逾矩、不越轨、不犯规。要慎独慎微,居不妄想,行不妄做,心不妄动,思不妄发,自觉将自己置身于阳光之下、组织之下、人民群众的目光下,坚守道德底线、远离法纪红线、提升信念高线、划清交友界线。
(作者:湖北黄冈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