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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中国反腐成绩的国际评价

 时间:2015-10-19 13:45:00 |  王洁 丁琪 | 字体:【 】| 阅读: 146

2014年“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显示,中国在175个国家中排列第100名,名次比2013年下滑20位。无论中国官方还是民间都对“透明国际”的排名感到不能认同。从数量上看,2014年中国处理的各级贪腐官员总数都比此前历年高;从质量上看,反腐更是深入各个角落,并且依法追责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显示反腐无禁区。可是,与近年来“透明国际”对中国的排名相比较,中国反腐败成效不仅没有使中国在清廉指数排行榜上的名次上升,反而使得名次下滑。当下,在全国反腐风暴持续发力之时,对“透明国际”公布的有关腐败感知数据进行深入探讨,有利于澄清部分错误观念,提升民众对党和政府的反腐信心。

清廉指数与反腐成绩之间的背离

从中纪委历年报告所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打虎拍蝇”反腐行动深入展开之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更是直线上升。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72万件(次),立案22.6万件,结案2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万人,其中涉嫌犯罪被中央纪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中管干部有30多人,“打虎”数量创30年纪录。这些数据均表明,被依法依规处理的党员人数在增多,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在加大。但为何在“透明国际”给出的清廉指数排名上,中国的名次不升反降呢?在此,我们需要对“透明国际”及其发布的清廉指数排名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关于清廉指数的测评数据。作为一个以推动全球反腐为己任的非政府、非盈利、国际性的民间组织,“透明国际”每年11月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反映的是腐败印象指数,而非腐败的真实现状。“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其英文为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表明该指数评估内容是对腐败的感知,翻译为贪腐印象指数更为合理,但在国内被通译为清廉指数,掩盖了贪腐印象指数的本意。贪腐印象指数的名称表明,其衡量的是人们对腐败的主观感知印象,这种主观性认知与感受,与感知主体、感知对象、感知内容和感知能力都密切相关。此种侧重于主观性评价指数的缺陷在于,泛泛的主观感知与印象既没能区分不同类型的腐败和不同部门的腐败,更难以全面正确反映客观实际腐败情况。

关于清廉指数的来源数据。清廉指数的数据主要源自一些独立机构的调查报告,即综合使用其他机构的调查数据来形成腐败印象指数。腐败印象指数本质上只是对数据进行技术加工,而不是直接用自己设计的问卷来调查以取得第一手数据。例如,2014年的清廉指数是“透明国际”基于全球范围内13家独立研究机构的调查报告计算出来的结果,包括世界银行、德国贝塔斯曼基金会、英国《经济学家》杂志、美国“自由之家”等,而中国的清廉指数主要基于其中9个机构的评价数据。囿于各国对腐败定义没有统一标准,并且接受调查人员不可能对其他国家的实际情况都深入了解,这样的调查难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因此,仅仅基于主观调查得出的清廉指数有其天然不足。

但是,清廉指数体现了公众对腐败的感知,意义仍不容小觑,其对我们理性认识中国的反腐成绩仍有必要的借鉴价值和警醒意义。

不能用腐败的印象指数评价实际存在的腐败情况。对腐败的感受是主观的,实际存在的腐败则是客观的,二者难以做到完全一致。既然“透明国际”公布的数据仅仅是表明被调研的对象对中国腐败的感知,就不能就此作出中国腐败正在恶化的结论。何况,腐败犯罪的案发具有滞后性。党的十八大之后的反腐行动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存量反腐,也就是说,那些被绳之以法的犯罪官员并不是在2014年才开始实施贪腐犯罪行为的,诸多贪腐官员的贪腐时间长达10年甚至20年。因此,不能笼统地将现在反腐行动惩治的贪腐官员数量都计算在2014年度。

但是,腐败案件的发生或者查处会对公众的主观感知产生影响。由于“透明国际”的评价主要针对2014年的可见性现象,因此,构建在反腐风暴数据之上的印象必然是腐败严重恶化。譬如在英国,由于议会成员开支问题受到关注,其腐败印象指数由2007年的8.4分降到2008年的7.7分;在新加坡,由于公共单位近几年发生多起贪污案件,其腐败印象指数排名从2013年的第5名降至2014年的第7名,但这些国家分数下降并不必然表明其腐败恶化。对重拳反腐造成的公众对我国腐败印象指数下降的事实,我们应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消除腐败产生的元机制,赢得群众对政府清廉的信心。反腐目标可分为治标与治本。治标是近期目标,即“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趋势,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亦即王岐山同志所强调的“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治本是远期目标,强化“不敢腐”氛围,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亦即清除导致腐败的土壤,改善政治生态,促进社会肌体恢复健康。因此,党和政府当下所实施的反腐行动的效果主要体现为拔除党和政府肌体上的毒瘤,“治病树、拔烂树”,避免政治生态恶化。这有利于提振公众的反腐热情和信心,但尚未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元机制,要改善公众对我国腐败的印象指数还必须在“治本”上下大功夫。

改善公众对我国腐败感知的建议

“透明国际”对中国的清廉指数排名虽然存在不科学、不客观的方面,但它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要重视公众对腐败感知的主观心理问题。党和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对反腐败成果的展示改善公众对腐败的认知,从而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惩治腐败的社会环境。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对反腐败个案成果的展示,消除社会误解。有必要加强反腐发言人制度建设,通过发言人定期与媒体沟通、公布更多案件信息、实行案件的公开审判等方式来消除各界对中国反腐败工作的误解。对涉嫌犯罪的贪腐官员进行公开审理是反腐败个案成果展示的重要途径,包括审理过程与裁判文书的公开,甚至可以邀请境外人士旁听庭审。司法公开不仅能展示现阶段的反腐败成果,还能展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所积累的司法文明。厄瓜多尔中央大学教授拉斐尔·金特罗认为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应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宣传,让更多国家、更多人了解、理解和支持中国的反腐工作。

加强对反腐败制度成果的宣传和应用,提升政府公信力。法治是治腐的根本之策,现在党和政府已经开始将权力逐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些正在逐步编织的“制度之笼”中有两个特别具有威慑力。

其一是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工作的原则、项目、对象范围、方法、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抽查的功能在于,一旦发现抽查结果与报告事项不一致,将会立即导致任职污点,并会依据相应情况作进一步处理,能有效震慑和惩治贪腐行为。

其二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自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方面会使贪腐官员掩盖不合法财富的渠道变得狭窄,另一方面也为越来越多的不合法财产固定证据,倒逼官贪腐官员不敢再继续贪腐。

此外,官员财产公开是所有在“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靠前国家使用的基本制度。2013年2月,荷兰政府推出一项名为“透明执政”的决定,把所有高官的公务开支报销单放到网上全部公布,让公众一睹庐山真面目。究其新意,首要是每一笔开支都有详细说明用途,细化到每张发票。

积极参与反腐国际合作,引导国际社会正确认识中国反腐情况。在对反腐败成果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方面,党和政府不仅可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更需要积极参与“透明国际”的调查研究,同时审慎研究并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感知指数、腐败测量标准以及反腐败评价体系,在国际反腐领域取得话语权。

在具体的反腐败工作上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一方面向世界展示中国的反腐败态度和决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治理国内腐败。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反腐执法合作网络;2015年3月“天网”行动启动,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集中公布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这种跨国合作的方式不仅可以推动中国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可以增进境外国家对中国反腐败的了解,展现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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