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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上能下”之制 除“为官不为”之弊

 时间:2015-10-22 09:40:00 |  崔楠楠 | 字体:【 】| 阅读: 225

编者按: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要“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如何发挥好“能上能下”机制作用,治理“为官不为”?本期邀请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打破“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官念”

“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过去一段时期,由于能上能下尚未常态化、机制化,一些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不犯大错,就可悠哉游哉地一路高升,于是个别人将“不为”奉为生存法则,顶礼膜拜之。

“为官不为”从根本上说,是机制不顺的伴生品,正是由于能上不能下,让不为者钻了空子,有了可乘之机,最终引发了“不为病”的肆意泛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剑锋直指“为官不为”。“不为”不再是“保险箱”,反而成了被下课的硬伤,不为者的“平步青云”之梦不攻自破。

能上能下是官场生态的净化剂,对治理“为官不为”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用起来,将“缺钙”、不为、失职的干部换下来,奖惩分明,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消除“为官不为”便指日可期。此外,“能下”还能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收了不为者的位子,断了观望者的念想,激发干部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唤起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铁交椅”不再四平八稳,“乌纱帽”也不再高枕无忧,“不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不为病”自然不治而愈。

(崔楠楠)

科学认定“无为”表现,让“下”者服气

让能上能下机制成为“为官不为”者的“撒手锏”,就要健全考核体系、完善干部考察方法,科学认定“为官不为”的表现,对该不该问责、适不适合担任现职进行科学研判,解决好“谁该下”的问题。根据干部存在不作为问题的不同原因、不同情节、不同后果,分门别类对症下药,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不同方式进行组织处理,解决好“怎样下”的问题。对组织调整下来的干部进行教育引导、跟踪管理,帮助他们认真反思、深刻反省,按照人尽其用、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合理安排,督促其在新的岗位上积极作为,解决好“下后怎么办”的问题。

履责要担责,失责必问责。对那些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庸官懒官太平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做到谁在混日子就打谁的“板子”、摘掉谁的“帽子”,谁在“为官不为”就让谁不能为官,切实解决不想干、不愿干、不敢干、干不好的问题,树立“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消除“为官不为”落后状态,在履职尽责中奋发有为。

(江西省上饶市委组织部 胡军)

让“下”成为新常态

干部能上不能下,客观上是缺乏认定标准,主观上还是决心不大、落实不力,一些干部更因此放松自我要求,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人。”要想使铁规发力,必须狠下心来、动真碰硬,把鞭子真正打到庸官、懒官身上,让“下”成为新常态。

6种“下”的渠道、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构成了干部“下”的“高压线”,各级党组织应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绘制周严的落实“路线图”,包括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安置机制、重新起用机制等等,及时推动干部“下”的落实,取得立竿见影、徙木为信的效果,让广大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上动真格的决心。

要坚决打破“多栽花少栽刺”,“不犯错误不该下”的思维定式,彻底转变“没有功劳有苦劳”的迁就照顾思想,对需要“下”的干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步骤进行认定,对认定准确的,坚决“亮剑”,不留情面,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亏,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推进能上能下决不能搞“一阵风”、搭“花架子”。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全社会达成共识、形成自觉,真正触及广大干部的灵魂,促进干部担当有为、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执政环境。

(湖北省枣阳市委组织部 马红伟)

不能“一下了之”,激励“下”者争有为

《规定》的出台,打通了不作为干部“下”的通道。让干部“下”,并不是一“下”了之、一棍子打死,而要通过一定措施让“下去”的干部也有希望,能知耻而后勇,让不下的干部感受到压力,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积极性。

推动“下”的机制落实更顺畅,要在加强与“下”的干部沟通交流、做好思想工作基础上,为“下”的干部提供保障。加强学习培训。尤其是对那些“不会为”的干部,加强理论教育、法治教育、能力教育,提升“敢为、有为、会为”能力,实现人岗相适、在其位谋其政。注重监督激励。继续做好考核督促和激励鼓励工作,对影响期满、符合政策规定、确实表现好的干部,也要给予他们与其他干部一样“能上”的机会和舞台。统筹考虑使用。干部在这个岗位上“下”去了,不一定不适合另一个岗位,要根据干部的品行、能力、性格等安排合适的岗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经常谈心交心。干部受到处理,难免有委屈甚至有怨气,要欢迎“下”来的干部经常到组织部门谈心交心、“倒倒苦水”、反映问题。让“下”的干部感受到组织部门“家”的温暖,增强继续工作的动力。

(山东省滨州市委组织部 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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