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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体系

 时间:2015-10-28 13:55:00 |  左雯 | 字体:【 】| 阅读: 1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的理念,这是国家层面对生态文明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近年来,我省实施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等,环境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但应认识到,农村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城乡环境差距不断拉大。面对新的形势和压力,河南必须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城乡生态环境良性互动,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建设美丽河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良好生态是全面小康的关键一环

长期以来,河南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我省人均占有资源相对较少,为了追求土地增产,化肥、农药过量施用,造成土壤退化和地力下降,提高单产难度增加,而重金属超标和农药残留带来了食品安全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农村环境治理,既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实需要。

河南不仅要保障粮食安全,还肩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和使命。目前,河南的环境现状与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如今年郑州空气质量连续6个月排名在全国倒数10名以内,2014年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碧水蓝天成了稀缺资源。因此,弥补生态建设缺口就尤为重要,特别是要补上农村环境治理这一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冲刺阶段,在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城乡环境差距不断拉大。回顾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发展战略和各种资源大多数向城市倾斜,环境保护和治理也不例外,城市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城市环保投入不断增加,城市环境治理趋于改善。而农村在为工业化城镇化无私贡献了粮食、土地、劳动力之后,还要承受城市和工业对农村的污染,和城市居民一样呼吸着雾霾空气、吃着被污染的水,更糟糕的是农村环境治理长期受到忽视,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差距将可能成为最严重的城乡差距。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一体化,改变现有以城市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模式,形成农村与城市并重的环境保护和治理体系,使农民和市民都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城乡环境治理重点、难点在农村

在农业生产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城市转移到农村的污染三大污染源的共同作用下,农业已经超过工业成为全省最大的面源污染源,带来了土壤污染、土质退化、水体污染等严重的环境问题。以化肥为例,2013年全省农用化肥施用折纯量达到696.4万吨,平均施用量为850千克/公顷,远高于411千克/公顷的全国平均水平和225千克/公顷的国际施用标准,近15年来农业生产污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垃圾围村、污水横流、蝇虫乱飞现象依然存在。此外,长期的污染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河南是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治理省区之一,百姓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农村环境治理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污染容易,治理难,我省农村环境治理是一个极其艰巨、复杂和漫长的过程。河南是农业大省,农业面积大、人口多、农村面广分散,各地区情况不同,问题不同,不可能“一张药方治全省”。而农民普遍环保意识淡薄,他们更加追求经济效益,比如对于城市转移出的污染企业照单全收、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生活垃圾随处丢弃,这种观念和生活习惯短期内难以改变。此外,农业污染不像工业是点源污染,如果一个工厂污染,直接关停就可以切断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是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中自觉或者不自觉地产生的,具有长期性、隐藏性和分散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很大。

我省的农村环境污染何以会达到如此严重的地步?其根源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长期“重城市轻农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城乡分割的环境治理模式,环境治理的重点一直是城市和工业,农村环境治理基本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二是大多数法律法规是针对城市环境保护建立的,农业和农村污染的检测、管控和保护体系尚未建立。三是与城市专设环保机构相比,农村环境治理机构不健全,基层环保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四是农村环境治理长期投入不足,造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相当薄弱,乡村基础设施严重短缺。

“城乡共治”是构建统一环境治理体系的核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农村环境治理迫在眉睫,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体系,其核心在于“城乡共治”。

完善城乡一体的环境规划。以科学的城乡环境规划为引导,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城市与农村环境同治的顶层设计,把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放在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统筹城乡环境治理资金。将农村环境治理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投入力度,逐步增加投入比例,彻底扭转长期以来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观念。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解决农村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维护运营资金来源问题,保障环保基础设施建好并能运转。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如通过激励奖励调动农民将秸秆综合利用,使农民能够在减少污染的行为中获得明显的经济利益。

增强城乡居民主体意识。积极引导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来,环境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切实利益,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为之付出努力,要增强城乡居民的主体意识,增加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权。特别是农民要树立保护自己家园的责任感,从最基本的事情做起,比如适量使用农药化肥、抵制城市污染企业转移到农村等,积极探索建立村庄自治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同时,要培养农村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

健全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制度。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对省内污染严重的区域如豫北、豫西地区联防联治。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环保大部制,逐步实行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体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健全乡村环保机构,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环保机构,使环境管理链条真正延伸到最基层。充实乡村执法队伍,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权威统一的城乡环境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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