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与领导干部关系紧密,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造福人民,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做到严以用权,必须心中有戒,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群众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严以律己,用权为民。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点明了人民公仆履职的准则,用权的标尺,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何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指明了方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认清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看透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中心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用权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方面的纪律规矩,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让广大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规范权力运行。“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对公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是产生用权不严的深层原因。严以用权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让制度法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十八大以来,从习近平总书记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因此,我们必须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下大力继续抓好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重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将干部履职行为全程置于组织有效监督之下,形成整治违规乱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干部队伍就散一尺。要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准则,违反了这个准则,也就严重影响了党的团结统一。要严格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标准,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交心谈心,找准存在问题,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净化灵魂、锤炼党性。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坚决克服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警示教育、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各种形式的党内生活真正成为教育干部、锻炼干部的“大熔炉”。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不让权力越轨逾矩,是廉洁从政、成就事业的重要保证。历数近年来查处的大小贪腐案件,无一不是任性用权、缺乏监督所致。因此,要牢牢把握“依靠群众”这一有效途径,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织密干部群众监督之网。要围绕全面推动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沉下身子、走进群众,向群众请教,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组织工作运行过程和结果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反馈,进一步提升群众监督效果。要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强化对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全程督导,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审批、城市建设、财政支出的监督审核,并适时向群众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