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不仅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更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个人认为,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当从根本抓起,做到内外兼修,真正让它成为自己的思维习惯、行为标准和价值追求。
心中要点亮一盏灯,做到坚定信仰把好方向。人生如航海,信仰是灯塔。面对生死考验,李大钊、夏明翰、刘胡兰等先烈视死如归、舍身成仁,为的是心中的信仰;面对利益诱惑,周永康、徐才厚等人堕落变质、触礁翻船,根子是信仰坍塌、灵魂扭曲。时代在变,但共产党人的信仰永远不能变,变了就断了根、丢了魂。在复杂严峻考验面前,党员干部要从灵魂深处回答好“信什么、为什么、干什么”等根本问题,在学习中,我从《信仰的味道》这篇文章中找到了答案。正因为这种无以言喻的精神之甘、信仰之甜,无数的革命先辈,才情愿吃百般苦、甘心受千般难。”我想我们共产党人只要在信仰之灯的指引下,人生的航船就可以穿越迷雾,劈波前行。
眼前要立起一面镜,做到严以律已防微杜渐。军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武装集团,必须要高度纯洁和集中统一,才能担负起光荣而又神圣的使命,这就要求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要想让自己管住自己,就得在自己的眼前立一面镜子,每天早晚照一照、紧一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古训有云:“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能使党员干部红脸出汗、剜疮排毒,重要的是理论理想、党章党纪、职能职责、先进先辈的“镜子”照得真、照得实。问题时时都有,镜子经常得照。党员干部只有以毛囊里找黑头、表皮下查粉刺、肌体内挖病灶的决心勇气常照镜,才能让问题无处遁形。然而镜子立不好同样影响效果,我觉得我们党员干部要多立像焦裕禄那样的镜子,只有他那种心里装着别人唯独没有他自己的无私境界和吃别嚼过的馍没有味道的创新精神,才能真正引起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共鸣、反省和反思。
身旁要常备一盆水,做到严以修身两袖清风。日常生活中,一个人身上有灰尘了,就要用热水洗洗澡,以便清灰除垢;脑门太热了,就要用凉水冲冲头,以便清醒提神;走路太久了,就要用温水暖暖脚,以便活血解乏。现实生活中,党员干部要常备一盆水,经常用热水“搓搓灰“,做到防微杜渐;用凉水“降降温”,让头脑不犯迷糊;用温水“活活血”,及时除怨气,让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迸发。老子曰:“修之以身,其德乃真”,这就是告诉我们:“人任何时候都要加强修身立德,把不干净不纯洁的东西去除掉,始终保持一份高尚的情怀”。作为一名党和军队培养的领导干部,不能总是想着自已的得失,而是要有担当。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思想认识问题,就必须保持知足、感恩的心态,牢牢掌握三个辩证法:一是职务上“快与慢”的辩证法;二是待遇上要讲“增与减”的辩证法;三是名利上“得与失”的辩证法。掌握好了它,就等于得到一盆清水,保你淡泊名利、宁静而致远。
头顶要高悬一把剑,做到严以用权正色做官。这几年,无论是在军队还是在地方,都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落马,有的还锒铛入狱,在他们的忏悔中总会说到,没有抵住金钱、美色和权力的诱惑,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发生偏移。但在我看来,他们是没有把法纪这把利剑悬于头顶,不能时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无数事实证明,受不了法纪的约束,也许就免不了铁窗后的忏悔。党员干部应常思法纪之威,强化法纪硬如铁的思想,牢记“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纪之上的特权,任何人触犯了法纪都要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自觉置身于法纪的约束之下,形成敬畏法纪、遵守规则的觉悟,培养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的习惯。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自古以来,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绳。毛主席告诫全党,要做人民的勤务员,不要做官当老爷。习主席强调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做到时刻谨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丝一毫都不乱用,特别是在干部使用、经费管理等敏感问题上,要始终坚持公正用权,绝不损公肥私,更多的把精力和权力用在提高全县民兵预备役工作水平上,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