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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核心在于用权为公

 时间:2015-12-02 14:10:00 |  蔡宁 | 字体:【 】| 阅读: 119

原题:严以用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基,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核心所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在权力轨道上积极干事创业,是领导干部必须上好的一堂必修课,也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做到严以用权,要把握好四点。

权有双刃心存敬畏是前提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之得当,造福人民;用之不当,害人害己。严以用权,首先要深刻认识权力带来的责任和风险,对权力心存敬畏。

对领导干部而言,心存敬畏,是政治上的成熟,是对权力的清醒。敬畏权力,就是要敬畏人民。“民可载舟,亦可覆舟”。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用权必须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敬畏权力,就是要敬畏法纪。权力不仅意味着责任,也蕴含着风险。检察权作为重要的国家权力,用之得当可以维护公平正义,用之不当有可能会放纵犯罪而造成执法不严,也可能让无辜人员蒙冤造成司法不公。作为一名检察官特别是检察长,对行使检察权要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严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坚决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敬畏权力,就是要敬畏党纪。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的人,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必须坚持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牢记入党誓言,履行好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努力让党的形象在自己身上闪光和体现。

权为公器用权为公是核心

权为公器,权力姓公而不姓私。严以用权,核心在于用权为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公正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用权为公,就是要忠诚于党。做到心中有党,用权为党,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定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要把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做到站位全局、忠诚履职。用权为公,就是要一心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坚决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权为公,就是要公正用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权力使用的根本标准。检察机关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司法办案中,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查工作的价值追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抵制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

权有边界规矩用权是保证

权力是有边界的。严以用权,扎紧制度的笼子、划清权力边界是保证。

权力就像火车,只能在轨道上行驶,一旦出轨,就会酿成事故。许多落马官员,他们并不是不懂法、不知法,有的甚至还是学法出身、长期从事政法工作,其之所以知法犯法、铤而走险,说到底是无视党纪国法的边界,对纪律法律无敬畏之心。不论一个人的权力有多大、职务有多高,只要滥用权力,迟早要摔大跟头。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仅要完善法律法规、党的纪律规定以及各种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严格规范用权。一是严格依法用权。要恪守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决策、促工作、办事情,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要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二是严格依纪用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两个文件就是党员干部严以用权的重要遵循。三是严格依规用权。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司法办案的流程、规范,工作生活中不成文的纪律和规矩,也都是权力必不可少的遵循。党纪、国法、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规矩,共同编织成一个严密的制度笼子,为权力运行提供一个安全的轨道。笼子既是约束,也是保护。领导干部要自觉在制度的笼子里用权,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确保权力不越界、干部不出事。

权必有责敢于担当是关键

权力和责任从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严以用权,最重要的是要把权力用在为工作尽责、为大局服务上来。

严以用权与干事创业并不矛盾。现在有一些干部认为要求高了,当干部比过去难当了、做事情比以前难做了,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官不勤”、“为官不为”的问题。其实,党员干部勤政用权、勤勉干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消极懈怠、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贻误的是事业,辜负的是党的培养和群众期待。特别是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检察工作发展进入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碰到的难题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的干部不敢担当,一些改革措施可能就无法及时落地、一些发展目标就可能落空。职务是权力,更是责任,身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尽其责。为官避事平生耻。决不能做不敢作为的庸官、不愿作为的懒官和无所作为的昏官。党员干部必须把敢于担当作为重要党性原则,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敬业精神、拼搏进取,敢干事、愿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作者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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