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受到更多的重视。无论是全国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还是各级政府举行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听证会,无论是街道社区举行的居民议事会、恳谈会,还是近些年兴起的网络论坛和微博问政,都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体现。其商谈、讨论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层面,既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又有影响群众具体利益的各项决策,还有各种极为普通的社情民意。协商民主的实践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层面有效展开和深入推进,使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的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通过协商渠道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和表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布局是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经济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层面的和谐,政治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政治层面的和谐,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文化层面的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层面的和谐,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生态层面的人与自然和谐。从这些方面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概括为经济和谐、政治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和谐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的“五位一体”。
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正相关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协商促和谐,在协商中实现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可行的途径选择。“协商民主本身就是以和谐为核心价值观,以求同存异、体谅包容为原则,以建立平等协商、对话、协调的机制为保证,以达成各方利益表达、各种矛盾化解为重点,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取向。可以这么说,和谐是协商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①]将协商民主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层面的实践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五位一体”相对应,就形成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良性互动的五个维度,即经济维度、政治维度、文化维度、社会维度和生态维度,从这五个维度向外延展,不断健全和发展协商民主,就可以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和谐。
一、经济维度:通过经济层面的协商民主实现经济和谐
“经济和谐指的是不同经济主体利益关系调和。经济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在实现经济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②]当前中国社会,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的扩大而产生的经济不和谐现象比较突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体对于提高收入、提升生活质量和水平的呼声与要求正日益强烈。尽管政府出台了很多缝合差距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政策的延迟效应,并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扭转这一趋势。
经济层面的不和谐使得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日益凸显。可以说,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没有公平正义,也没有人民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当然,“经济和谐并不是没有利益差别和收入差距,而是能够通过民主手段使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都能有效整合到公共政策中去,促进社会公正。”[③]社会公平体系一般包含着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和规则公平。而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规则公平。如果规则不公平,制度不合理,规则和制度有利于设计者、制定者自身,那么这种规则和制度就是不合理的,就容易对受这种规则和制度影响的群体造成实质上的不公平。规则公平贯穿于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经济层面的协商民主,即通过对经济规则的共同商讨与确立,使得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得以彰显,从而实现经济和谐。
另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因其协商主体之界别的广泛性(包括文艺界、科技界、经济界、教育界、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等)而成为不同经济主体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机制的重要载体。尽管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协商主体来自不同界别,代表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有着不同的经济利益诉求,但他们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都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即发展先进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政治维度:通过政治层面的协商民主实现政治和谐
在当代中国,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社会公众越发产生强烈的自主参与政治的要求,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进行权利表达和政治诉求的主观愿望越来越强烈。而民众的自由、平等、参与等政治要求需要表达与沟通的渠道,这一渠道就是政治层面的协商民主,它使公民得以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参与政府的立法和决策过程。通过合法的、畅通的民主渠道而不是体制之外的非法渠道充分表达意见建议,然后对各种意见建议进行聚合,从而提升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可以说,政治层面的协商民主因为能够推动政治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动力源。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实现政治和谐的重要保证。“所谓扩大,就是要在完善现有的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出新的政治参与形式和方式;所谓有序,就是公民政治参与必须在法治范围内进行,政治诉求的表达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和途径展开。”[④]有序之“序”就是宪法和法律倡导的基本精神、规定的基本原则、确定的具体规范。有序是协商的保障,保持有序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关键;如果无序,协商不仅无果,而且还有可能导致政治紧张甚至引发政治危机与政治动荡,破坏政治稳定。
“中国发展协商民主,必须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出发,基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逻辑。”[⑤]现阶段,以人民政协为主的协商民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架构和设计,也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协商民主因其平等、对话、沟通、协调、兼顾等运作方式,能够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既维护了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又照顾了少数群体的合理诉求,从而在实现政治和谐进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和谐中显示出自身独特的政治优势。在协商民主中,政府不再是完全的意见领袖,而是各利益群体意见和建议的桥梁与中介。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一个基本保障。通过政治层面的科学、依法、公开、平等之协商民主机制的倡导、引入和发展,保证广大群众自由、平等、参与等政治权益的实现,尤其是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的有效行使和充分实现,人们才会有生活的幸福感,而幸福感就是一种和谐感。民众不仅要在公共领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还将私人领域的要求通过协商民主的形式在合程序性、合法的范围内得到审视、确定并合理地实现。人们得到尊重,政治地位提高了,诉求被听取了,就是政治和谐的重要体现。
三、文化维度:通过文化层面的协商民主实现文化和谐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里规定了这样的“文化权利”: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人人有权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对于我国来说,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权利的享有和文化权益的实现是文化和谐的重要内容,文化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和价值共识。而这种文化和谐需要通过文化层面的协商民主来实现。
过去,由于缺乏有力的政策、措施和手段,也由于对文化层面的协商民主不够重视,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并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政府只是一厢情愿地“送文化”,不考虑群众的需求和接受度,群众只是被动接受。现在,我们要实现从“送文化”到“选文化”再到“育文化”的转变:通过协商民主,让群众提意见、说想法、搞创新,真实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把过去“自上而下”的文化发动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文化自觉,把“育文化”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以人民政协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是推动文化和谐的重要载体。一方面,由于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协商主体来自不同的党派、阶层、组织和社会团体,所以,他们代表的文化形态也各不相同,代表不同文化形态的多元协商主体在协商过程中的反复讨论、沟通、理解、妥协,并最终达成共识,正是文化和谐的体现。另一方面,人民政协在组织上具有的广泛性、包容性、党派性等特点以及在政治上的特殊地位,使其在实现文化和谐的过程中大有可为。它不仅能够促进政党意识形态的和谐,而且能够推动宗教文化的和谐,还能促进民族文化的和谐。[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通过文化层面的协商民主,能够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氛围。
四、社会维度:通过社会层面的协商民主实现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与冲突的社会。当前的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流动、分化和组合日益加快,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趋于复杂化,有限范围内的冲突成为一种社会常态。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社会边缘群体,甚至一些群体逐渐被边缘化,这些边缘群体往往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由于整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不能得到充分表达,他们往往存在一种普遍的被剥夺感。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整个群体会出现集体失语状态,于是进一步导致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忽略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更为严重的是往往还会形成对该群体的歧视以及对该群体利益的侵夺情况。长此以往,这些弱势群体就会变为社会自身的一种潜在的内压力,就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形成巨大的阻力,如果这种内压力得不到缓解和释放,就会形成巨大的反弹力和破坏力,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而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理想,是一种让多方主体的利益主张在公共决策中能得到有效表达的民主方式。通过协商民主,各利益主体将团体、组织和私人的部分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从而能够有效化解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的矛盾和冲突,实现社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协商民主与社会和谐之间能够形成良性互动。
当前中国社会,如果不同的群体和阶层之间没有有效的沟通渠道,就容易给社会带来潜在冲突的危险,甚至在一些刺激因素的导引下,潜在的冲突变成了显性的对抗。这就需要有一种新的机制介入其中,通过沟通乃至博弈,产生一种新的能够为各群体所接受的利益分配格局,以实现利益的再平衡,化解冲突和对抗。“协商民主就是这样一种机制,它把更多的利益主体纳入到决策领域和决策过程中来,在分歧中求协调,在差异中求一致,在对立中求妥协,在冲突中求共存。这样,弱势群体的利益一方面更加受到关注和重视,另一方面,由于弱势群体在政治上和社会上受到了平等的对待,他们的不满和仇恨也会减弱,从而实现强者和弱者的和谐相处。”[⑦]
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以协商民主为依托,尊重社会主体的多样性、差异性、独立性、选择性和矛盾性,从而激发各种社会力量,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人际关系和睦,实现有效的社会整合,使整个社会在计划、协调和控制方面更有组织性,有效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最终形成全体人民在差异和分化基础上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五、生态维度:通过生态层面的协商民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绿色GDP、绿色交通、绿色出行等绿色概念的倡导,人类对自身活动的反思性、人们的环保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更加关注环境生态系统对自身所造成的影响,不管这种影响是显见的还是潜在的。于是,人们在要求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还希望拥有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当政府经济发展的硬杠杠与群众环境保护的软要求发生矛盾时,协商民主就有了施展的空间。“协商民主把协商主体从政治精英扩展到广大公民;从选举环节扩展到决策过程。协商民主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协商,公民参与不仅局限于投票,或者请愿、陈情或社会运动,而应该在充分掌握信息、发言机会平等与决策程序公平的条件下,对公共决策进行公开的讨论,进而提出可行的方案或意见。”[⑧]通过公共协商和讨论,以消弭矛盾,弥合分歧。
近年来,环境风险事件有所增加,生态系统的脆弱性问题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社会生活中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强,尤其是SARS危机、禽流感的爆发、松花江污染以及巢湖、太湖蓝藻风波等环境危机事件的发生要求我们要有新的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新的治理模式就是让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事件中来,以协商民主的形式展开争论、沟通、交流与协调,这也充分体现了公众在环保意识增强的基础上要求参与环境治理的民主意愿。在不同利益主体参与对话,进行理性的论辩和说理之后,选择并实施一种能够达成最大共识、体现最大愿望、符合最大利益的最优环保方案,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作者单位: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①]余敏江.和谐社会构建的协商民主维度之探析[J].江西:求实,2008年第4期,第76页.
[②]刘蕾.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辽宁: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10期,第28页.
[③]刘蕾.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辽宁: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10期,第28页.
[④]戴桂斌.协商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J].湖北:襄樊学院学报,2008年第12期,第8页.
[⑤]杨弘,肖克.论中国协商民主的价值取向[J].吉林: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第36页.
[⑥]刘蕾.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辽宁: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10期,第30页.
[⑦]余敏江.和谐社会构建的协商民主维度之探析[J].江西:求实,2008年第4期,第78页.
[⑧]戴桂斌.协商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J].湖北:襄樊学院学报,2008年第12期,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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