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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目的不是“国退民进”

 时间:2016-01-25 14:32:00 |  记者 王锦宝 | 字体:【 】| 阅读: 118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各地陆续公布了改革的举措。如北京表示支持央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上海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在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强调,混和所有制改革能否做到优势互补还需靠实践来验证,而目前改革动力不足也是一大难题。以下为采访实录:

混合后并非只吸收优点而排除缺点

混和所有制改革的问题比较复杂。理论上,就是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自的优点、优势结合在一起。国有企业有公益性的优势,国家能够安排战略性的决策,另外还有融资、信誉等等方面的优势。但它也有弱点,灵活性不够,受到的管束较多,生产效率因此会受到影响。于是,设想把民营企业引进来。这样,民营企业的活力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结合在一起,岂不是两全其美。

大家都说国有企业垄断,一家独大,带来垄断利润,如果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就能分享垄断利润。我认为这个想法没有太大道理。让民营企业分享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不能作为一个长远的考虑。从根本上说,还是如何混合的问题,像转基因产品一样,设想把两个东西结合在一起,只结合二者的优点,缺点都排除了。这种想法能不能实现,还是要靠实践来证明,弄不好二者的缺点都有了,优点反而排除了。那么,也就没有达到混改的目的。

混改的目的不是“国退民进”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采用国退民进的方式?我认为这不是混改所能做到的。因为国有企业在绝对量上,要求保值增值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也没有一项制度规定,减少国有企业资产的绝对量。既然绝对量不能减少,又要求保值增值,那么国有企业肯定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退。所有制改革,只能是相对的退,就是让民营企业做得更大,国有企业的比重在减少,而不是绝对量的减少。这种逻辑能否通过混改来实现,同样需要实践。

过去的逻辑是谁改革谁就得益

大家担忧自己的改革方式跟顶层设计能否一致,弄不好达不到改革的效果。既然大家怕承担改革的风险,就只好等待观望了。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改革逻辑不同于以往,改革开放三十年内的改革,基本是谁改革谁就得益。所有的制度设计,最后的结果,都会使得改革者获得利益。例如,原来的国企不允许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国有企业变成公司后,通过减员增效,就可以追求利润;过去不能给工人发奖金,现在可以;企业上市以后,高管的工资由董事会来决定,而且一定要比原来的高很多,特别是金融改革以后,企业进一步做大,以国际的标准作参照来划定高管的收入。这些改革能给改革者带来好处,所以改革的动力非常强劲。

现在动力不足在于要触碰既得者的利益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是顶层设计,体现了国企改革的全面性。但是,改革究竟从哪里突破,需要企业来具体操作。允许试错,如何试?谁有动力试?现在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就在于,国企似乎没有过去改革那样的主动性和动力。

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势必会触碰既得者的利益。改革对我没有好处,那我为什么要改革?加上现在的经济下行的压力,企业考核方式、工资总额规定也在调整,当利润下降的时候,工资总额肯定要减少,所以国有企业改革到了一个非常纠结的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突破点在哪里?过去思路很明确:搞活,谁搞活,谁就得益。现在这个逻辑不存在。国有企业改革,它的制度设计是公共产品的设计理念,所以不能用生产私人品的方式来进行改革。而过去是用生产私人品的方式来推进改革,只要对你有利,对社会也有利。现在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完善国有企业的体制,为了更公平,为了体现国有企业的公益性、战略性以及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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