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的《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发表,讲话表明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在谈到“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这一点时,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了这样一句古语——“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三爷”是谁?这句话是指什么?原来,“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是清朝官场上流传的一句谚语。这里所说的“三爷”,并非指一个人,而是指“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 三种人。这句话的潜在含义是说,权力一旦被“三爷”利用,就难免狐假虎威,大搞权钱交易,如果官员一再对其任意放纵,最终不免落得个“废职亡家”的结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作风建设时引用这句古训,旨在告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注重家风问题。家风是指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的传统风尚。良好的家风就如同阳光雨露,呵护并滋养着成长中的幼苗一般,对每一个家庭成员道德品行的培养、能力素质的提升都是至关重要的。
说到好家风,东山县原县委书记谷文昌就是一个共产党人注重家风建设的典范和楷模。尽管谷书记已经去世30余年,但是,他清白持家、简朴本分、为民奉献的良好家风却成为一段薪火相传的民间佳话,既被当地人以“先祭谷公,后祭祖宗”的祭祀礼仪来追忆,又被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奉为典范楷模去深学、细照、笃行。
然而,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亦不乏有忽视家风、淡忘家训之辈。从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有的一人当官、全家敛财;有的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有的裙带攀附、鸡犬升天……不少都带有“全家腐”甚至家族式腐败的特征。现实中上演的这一幕幕“家族式腐败”活剧,透露着令人惊愕、叫人痛心的荒唐,却也在无形中唤起人们发自内心深处的质问和反思:党员干部该如何正家风?
古语有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做不到的,就不要奢望别人能做到。所以,正家风首先要做到正己修身。要有“一颗红心向着党”的忠诚,有“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担当,还要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清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禁得住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本色。倘若领导干部公私不分,心存杂念,凡事不管对错只论亲疏,只想着“封妻荫子”“近亲繁殖”,任由“公权”被亲情绑架,只会自食苦果。正所谓“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领导干部就是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家人、亲朋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标杆,堂堂正正,坦然阳光。
其次要管好身边人。为官者不仅要做“手电筒”,用自己的清正廉明去照亮身边人,还要勇于拿起“整容刀”,剔除身边人利用自身职权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的“毒疮”。古语说得好“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对于身边人的不正之风,一定要下大决心加以遏制,不论是自己的至爱亲朋,还是身边工作人员,一旦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所以,为了避免出现“废职亡家”的悲剧,领导干部对身边人,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所有党员干部都应该谨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身体力行,涵养好家风,传承好家风,以好家风带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作者单位:中共文安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