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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刚:马克思恩格斯如何讲“政治纪律”

 时间:2016-11-17 10:34:00 |  卢刚 | 字体:【 】| 阅读: 212

建党95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不管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取得了世所公认的伟大成就。回顾95年来的艰辛创业之路,从毛泽东同志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到邓小平同志的“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始终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党员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就政治纪律有相关的理论论述,而且还亲身参与严明党内政治纪律的实践斗争。不忘初心,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让我们回顾一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如何讲政治纪律。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治纪律的理论论述

十九世纪的无产阶级运动,内部宗派林立,外部又面临强大的敌人。出于对“内忧”和“外患”的考虑,马克思和恩格斯尤其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对于无产阶级运动及其政党组织的重要性。

首先,十九世纪无产阶级运动的“内忧”,指的是当时内部宗派林立的现状。无产阶级运动在刚诞生尚不成熟的时候,难免具有一定的宗派性质,甚至曾经在一个历史时期,宗派还是无产阶级运动前进的杠杆。但是,当无产阶级成熟起来之后,宗派就不再是一个杠杆,而是一个阻碍了。正因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强调,为了形成无产阶级政党的团结统一,必须消除宗派,严明政治纪律。但是,当时国际工人组织内部的无政府主义理论家,比如巴枯宁,向来坚决反对无产阶级运动的权威主义倾向,并反对在第一国际内部执行严格的政治纪律。巴枯宁声称,既然工人运动追求的未来社会是一种自由自治的联盟,那追求的手段也必须符合自由自治的原则,因此“应当抛弃在它(第一国际——引者注)身上出现的任何会导致权威主义和专政的原则”。巴枯宁所代表的无政府主义势力,在当时的国际工人运动中有着很大影响,严重阻碍了各国工人运动力量的整合。

对于巴枯宁的这个观点,恩格斯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批驳。他明确指出:“没有任何党的纪律,没有任何力量在一点的集中,没有任何斗争的武器!那末未来社会的原型会变成什么呢?简而言之,我们采用这种新的组织会得到什么呢?会得到一个早期基督教徒那样的畏缩胆怯的而又阿谀奉承的组织……而这种革命方法无产阶级是无论如何不会仿效的!”后来,恩格斯又对这里强调的“党的纪律”做了进一步说明,“我说的纪律,是一种成了习惯的团结统一,即旨在实现一定目的的那种精神和肉体的结合,——这种结合能够让一切作为一个整体来行动”。很明显,能够“让一切作为一个整体来行动”的纪律,就是指的“政治纪律”。马克思对这一点讲得更加明确,要想消除无产阶级运动和第一国际内部的宗派,必须执行“严格的铁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

其次,十九世纪的无产阶级运动,还面临着一个强大的外部敌人。正如《共产党宣言》里面讲到的:“为了对这个幽灵进行神圣的围剿,旧欧洲的一切势力,教皇和沙皇、梅特涅和基佐、法国的激进派和德国的警察,都联合起来了。”

当外部面临强敌的时候,内部的团结就显得尤为必要。恩格斯曾经打过一个比喻:我们无产阶级政党就像在大海上航行的一艘船,到了危急关头,“大家的生命能否得救,就要看所有的人能否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换句话说,到了紧要关头,整个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服从无产阶级政党中央委员会的意志。只有这样,无产阶级政党才能“作为一个整体来行动”。

在面临强大外敌的时候,如果还有人鼓吹反对政治纪律,反对所谓的权威主义,那么这些人要么是糊涂,要么是别有用心。恩格斯词锋犀利,讽刺这些人糊涂到这种程度,那就和别有用心的叛徒没什么区别了。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实践斗争

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在理论上阐述了严明政治纪律的必要性,而且亲身参与了严明政治纪律的实践斗争。这些斗争,主要体现在他们于1864年创建国际工人协会的活动中。

首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章程和决议“一个字都不能改”。为了保证协会的支部和会员,能够与协会中央委员会保持高度一致,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要求,对于协会的章程和决议,各级支部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个字都不能改。

1864年颁布的《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协会的奋斗目标: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任何阶级统治。但是,法国巴黎支部翻译的法文版章程中,悄悄地删掉了“消灭任何阶级统治”这一句。被改动的还不止这一处。章程里面还有一处原文是“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但是,法文译本里面删去了“作为手段”这个短语。这不仅仅是词句上的改变,对于中央委员会的章程和决议,任何一个字的改动,都是一种对内涵的歪曲和篡改。基于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所以他们向伦敦代表大会提交了一个决议草案,要求谴责法国巴黎支部的行为,要求巴黎支部立即改正自己的错误,“委托总委员会颁布新版的章程,附入与章程有关的各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总委员会应提供符合原文的法文译本”。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执行党内政治纪律方面,可以说是雷厉风行。

其次,打击党内团团伙伙,一个宗派都不能留。为了防止国际内部出现宗派,《国际工人协会组织条例》第五章第三条规定:所有支部和小组,今后不得再用宗派名称,如实证论派、互助主义派、集体主义派、共产主义派等等,或者用“宣传支部”以及诸如此类的名称成立妄想执行与协会共同目标不符的特殊任务的分离主义组织。后来根据1869年的巴塞尔大会的决议,中央委员会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力,比如开除支部的权力,并且有权决定是否接纳新的支部。这些规定都进一步增强了中央委员会的权威地位。

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在协会组织条例上明确要求消除党内宗派,而且还亲身参与了粉碎巴枯宁宗派的实践斗争。在国际工人协会内部,有这样一个巴枯宁自己的秘密组织,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国际社会主义民主同盟”。表面上来看,这个同盟是国际工人协会的一个集体支部,但其实它有自己的纲领,也有自己的章程,而且还有自己的中央局,在各个国家有自己的地方组织,也有一些民族局。同盟的一些分子,不仅秘密渗入了一些领导岗位和一些支部,而且还企图攫取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权。巴枯宁分子甚至叫嚣,中央委员会不应该推行什么政治纪律,不应享有高度的权威,中央委员会只要承担“一个简单的通讯局”的职能就足够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巴枯宁分子的行动当然是一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很明显是在挑战中央委员会的权威。所以,他们迅速写了大量的文章,比如《论权威》《所谓国际内部的分裂》《桑维耳耶代表大会和国际》《国际工人协会和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等文章,从政治上、理论上和组织上全面揭露和批判了巴枯宁集团的无政府主义和分裂主义,深刻阐述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马克思指责社会主义民主同盟是妄图在国际工人协会内部建立一个“国际中的国际”。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不懈斗争下,巴枯宁宗派的阴谋被粉碎了,很多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分子也被开除出了国际工人协会。

总而言之,关于严明政治纪律,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有理论上的相关论述,而且还亲自参与了严明政治纪律的实践斗争。在无产阶级运动的各个历史时期,在面对党内各种宗派的时候,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排在首要位置。他们在向党内拉萨尔分子下的宣战书中,坚定地写道:“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思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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