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分别对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3家网站平台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这是《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后,网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一次执法实践。此次立案对进一步加大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众所周知,《网络安全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体现了依法治网的本质要求,是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不仅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更有利于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
一、依法治网是国际社会共同的做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公开场合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加强互联网立法,坚持依法治理。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绝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绝不能任其大行其道。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
从国际范围来看,依法治网是国际社会共同的选择。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90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网络安全。如2014年11月,日本国会通过《网络安全基本法》以加强日本政府与民间网络安全领域的协调和运用。2016年2月,美国推出《网络安全国家行动计划》,从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加强民众网络安全意识宣传以及寻求长期解决方案等五个方面,全面提高美国在数字空间中的安全。2016年7月,欧洲议会通过《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指令》,是欧盟层面首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立法。自2000年开始,印度先后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2006年和2008年出台了修正案,至此印度形成了以《信息技术法》的专门立法为中心,各部门法相关规定相辅佐,政府政策为指导的国家互联网管理法律体系。新加坡作为世界上推广互联网最早和互联网普及率最高并在网络管理方面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成功的经验就在于从立法、执法、准入以及公民自我约束等渠道加强网络管理,在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网民的网络遨游权利,等等。
可见,依法治网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在通过立法,加强网络空间的治理,确保网络空间安全。我国加强网络空间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恰恰是遵循国际通行做法。
二、 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并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的具体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必然要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必然要求。一方面,网络空间是现实空间的一部分,是现实空间的延伸和拓展。当今世界,互联网无所不至无处不在,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已融合成为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公共空间。另一方面,网络空间依然是人类活动的场所,且是为人类活动服务的。人类的社会活动越来越多地拓展到这个新空间,使其成为最大的公共场所。因此,网络空间并不是虚拟的,也绝非是“法外之地”。现实空间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同样可以延伸到网络空间。建设法治中国,必然要涵盖网络空间。
从本质上讲,依法治网就是用法治的思维,通过加强立法的形式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进程。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依法治网做到有法可依。
实施《网络安全法》,是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网络空间法制化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领域的发展和现代化治理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从此我国维护网络主权、国家安全有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
三、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并行不悖
在加强依法治网的同时,并不忽视道德教化的作用,而是将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实现两者相得益彰、相互补充,也是中国特色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国家治理方面,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了法治和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同样,网络空间治理也需要法律和道德有机结合。这一重要原则延伸到网络空间,就表现为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2015年12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正确处理了网络空间领域法律与道德、伦理与法治的关系,从而为我们坚持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相结合提供了基本遵循。从《网络安全法》内容来看,也体现了坚持依法治网与以德治网相结合的要求。如第五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检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第六条规定: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事实上,网络空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仅靠法治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使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辅相成、有机结合。众所周知,法治是外在性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靠外在规范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则不同,具有内在性、说服性的特点,强调人的内在觉悟和自觉。在网络空间治理过程中,两者都不可或缺。坚持依法治网,有助于实现网络空间法治化、规范化。坚持以德治网,有助于提高网民的网络素养,带来网络文化繁荣,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实际上就是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的具体表现。“管”网是依法治网的必然要求,正能量则是以德治网的目标指向。基于此,必须将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不断加强网络立法,打击网络犯罪,治理网络乱相,使网络空间秩序化、法治化,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网络空间要始终保持清朗,必然需要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治网相结合,只有德治和法治携手并进,既设定道德底线也划定法律红线,才能令人不愿突破道德底线,不敢触碰法律红线,才能有效构建网络空间的法律秩序、伦理规范、道德准则,建设清朗文明、安全有序、健康向上的网上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