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2020〕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
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全省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进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
,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在全省基本构建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到2025年全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
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推动我
省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开展统一调查监测
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组织实施全省自然资源调
查,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
和开发利用状况。推进实景三维山东建设,优化实时动态
、陆海统一、二三维一体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构建统一
、精准、权威的三维空间基准,建设实景三维模型,提供
多源化、多尺度、多视角、可量测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2025年年底前完成)
三、完善评价体系
研究建立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编制自然
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全覆盖动态遥感监测,健
全全省自然资源数据和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及时发布自然
资源调查、评估、评价、监测成果信息。深入推进自然资
源评价评估,开展矿产资源开发调查评价和工业用地绩效
调查评估。(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长期任务)
四、厘清权责边界
组织实施省级和市级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
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梳理全省山水林
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制订自然资源资产分类清单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本底
调查和分析评估,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妥善解决区
域交叉重叠、保护资源分割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2024年年底前完成)
五、明晰产权权能关系
探索研究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
的衔接机制。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
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深化宅基地所有权、
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推进存量宅基地有偿退出
。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
度,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
农村厅、省海洋局分工负责;长期任务)
六、推进统一确权登记
建立适合我省特点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制和工
作模式。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内自然
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
库,突出与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林草资源、水资
源等专项调查信息的实时关联,推动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
统一管理,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省自然资源厅负
责;2024年年底前完成)
七、推进产权流转顺畅有序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全省推开土地
二级市场建设,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
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省自然资源
厅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二级
市场流转试点。(省海洋局负责;2025年年底前完成)
八、完善收益管理制度
明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省、市、县三级收益分配
比例和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支持力度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分工负责;2022年年底前完
成)建立完善山东省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矿
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按照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