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办〔2020〕1号
丰山镇、沙建镇、新圩镇、华丰镇、湖林乡,县直有关单
位:
《华安县九龙江流域渔业捕捞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保护,强化渔业捕捞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县九龙江流
域全河段渔业捕捞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时间、河段与任务
整治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4月15日。
整治河段:我县辖区内九龙江流域,重点是北溪丰山
大桥至北引桥闸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附近及国控上坂、洛滨
等断面水域。
整治任务:对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整治,严厉查处“电毒炸鱼”和非法捕捞河蚬行为,加强渔业
资源和九龙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二、职责分工
按照“行业指导、属地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
切配合”的原则和突出重点、堵疏结合、着力规范的思路
,由属地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村(居):负责有关法律、法规
宣传和本辖区船舶日常监管,负责调查摸底渔业捕捞船舶
,重点是非法捕捞河蚬船舶底数并登记造册,负责对查获
的需予拆解的船舶实施拆解。
(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
强乡镇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九龙江流域华安河段
水上执法巡查,对违法违规捕捞行为,按本方案的处置原
则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九龙江流域华安河段内
船舶排放污水、废油等污染物进行巡查检查监管。
(五)县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妨碍公
务或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相关部门移交的涉黑涉恶案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2日-1月10日)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有针对性地深
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重点船舶停靠点,采取座
谈会等多种形式,将《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宣传到每个村(居)、每艘船舶,增强
船主遵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
基础。
(二)调查摸底与自纠阶段(2020年1月11日-1月17日
)
各乡(镇)要牵头组织,深入九龙江流域沿岸村庄摸
清辖区内涉及渔业捕捞的船舶,重点是河蚬捕捞船舶的所
有人(经营人)、数量、习惯作业区域等基本情况,并登
记造册(详见附件1)。督促从事捕捞河蚬作业的所有人
(经营人)停止非法捕捞行为,限期自行处置非法作业船
舶。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6日-3月31日)
各地各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九龙江流域属地河
段巡查检查,突出对重点水域(国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源
保护地巡查,严厉打击船舶违法捕捞行为,特别是“电毒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