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2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
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
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浙江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
办发〔2019〕5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温政办〔2019〕61号
)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区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稳定市场供
应,满足消费需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方向,强
化政策供给,创新体制机制,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
、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以新建、扩建和
改建规模养猪场为主渠道,持续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构建起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环境友好
、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格局,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2019-2021年的目标任务为:2019年
生猪出栏1.5万头、2020年产能达到3万头、2021年产能达到
5万头。按照“区负总责、镇街抓落实”的工作要求,镇街主
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镇街务必高度重
视,把稳定生猪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政策措施
(一)加快新建产能落地投产。按照“场区布局合理、
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
利用、整体绿色美化”要求,满足动物防疫条件,提倡运用
自动环境控制系统、自动喂料、自动清粪、智能监管等先
进设施装备,大力推广负压通风系统和综合减臭技术,选
择节水、节料、节能生产工艺,因地制宜选择采用集约养
殖模式,全力建成一批现代化美丽牧场。建设年出栏1万头
以上的规模猪场(简称万头猪场)1个、年出栏2千头以上
的规模猪场3个或年出栏1千头以上的规模猪场6个。各镇街
全力配合万头猪场选址及建设工作,同时按照全区生猪增
产保供任务分解完成辖区目标任务。
(二)挖掘存量产能释放潜力。规范执行我区依法依
规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
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不得饲
养生猪的规定。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荒
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生猪生产,扩大生猪产能。
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对防疫条件较好、粪污处理能力
有富余的规模场,鼓励其按生产设计能力及时补栏;对当
前停产空置的养猪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面评估
猪场复养的安全水平,指导做好引种复养、动物疫病防控
等工作,帮助养殖企业尽早投产。
(三)做好相关资金配套服务工作。省级财政对2019年
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建(扩建)的万头以上规模猪
场按每出栏万头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市级财政对完成万头猪
场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给予150万元/场的资金补助;区
级财政对完成省市万头猪场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镇街再
给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