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
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年02月21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的建议》,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
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
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
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
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
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
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村人居
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
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农业农
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战胜各种艰难险
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实践证
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驰而不息重农强农的战
略决策完全正确,党的“三农”政策得到亿万农民衷心拥护。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
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
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
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
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潜力后
劲在“三农”,迫切需要扩大农村需求,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基础支撑在“三农”,迫切需要
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
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
。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
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
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
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
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
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
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
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
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
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
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
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
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
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
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
,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
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
续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
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
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
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
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
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
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
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
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
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
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
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
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抓紧出台各项政策
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
空白。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
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
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
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
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
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扶
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五)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
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
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
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
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在脱贫地区重点建
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
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
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支持各地自主选择部分脱贫
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
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
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
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
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
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
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
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
助、临时救助。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七)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地方各
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
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
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
、肉等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
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
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
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
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鼓励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饲
料,稳定大豆生产,多措并举发展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
。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
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
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
贴比例。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
制,积极发展牛羊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
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促进木本粮
油和林下经济发展。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实施农产品进
口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保持打
击重点农产品走私高压态势。加强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
种防控。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
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
(八)打好种业翻身仗。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
资源、畜禽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国家作物、畜禽和海
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
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
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
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
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育种领域
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
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
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
体化发展。
(九)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
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
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
、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
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
“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
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
、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
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
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
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
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
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
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
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
定和监管。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
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省级政府耕地保护
责任目标考核。
(十)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大中
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
险水库除险加固。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完善农业科技
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布局建设一
批创新基地平台。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
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国家热带农业
科学中心。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高端智能、
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
机作业补贴。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
,提升防控能力。
(十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
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
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
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
企业标准“领跑者”。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
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
色产业集群。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
络建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
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
建设。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
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
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
(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
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创建现代林业产业
示范区。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稳步推进反映全产业
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
(十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
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持续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
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
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
广。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
治理示范县。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农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
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
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推进以长江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十年禁渔
令有效落实,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发展节水农业
和旱作农业。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
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巩固
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实行林长制。
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
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禁牧轮牧休牧,加强草原鼠害防治
,稳步恢复草原生态环境。
(十三)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
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
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
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
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
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
备导入小农户。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
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
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
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
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
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四)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
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
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
,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
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
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
建设,严肃查处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