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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总结】石家庄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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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 利用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 〔2017〕119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粪污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牢固树立“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兼顾、 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多元利用,属地管理、落实责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 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 使用方向,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行源头减 量、严格过程控制、强化末端利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 政策扶持,规范执法监督,突出科技引领,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长效机制,力争在环境保 护和循环经济上取得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 政策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形成政府、企业、社 会共同参与机制。 ——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坚持以地定养、以养定种、 为养而种的方针,打通畜禽粪污还田通道,推进种养循环 发展。 ——创新机制,科技支撑。围绕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探索不同养殖规模的治理 模式,降低粪污治理成本。 ——依法治污,堵疏并举。强化养殖企业主体责任, 完善监督执法手段,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提升污染防 治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 2017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 装备配套率达到 8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65%以上。 ——到 2018年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 装备配套率达到 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0%以上。 ——到 2019年底,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 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 配套率达到 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 ——到 2020年底,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 力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 殖污染,培育形成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兴产业。 二、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制度 (一)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省级有关要 求,各县(市)、区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由本 级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要与本地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牧养殖生产 布局,明确粪污防治目标,确定重点治理区域,细化污染 防治措施,提升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水平。(牵头部门:市 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农业畜牧局) (二)落实环境评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指导督促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 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或 登记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环保“三同时”制 度,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牵头 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市农业 畜牧局) (三)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 作负总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 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 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 污治理,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按照省级有关要求, 制定公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年 度重点任务,编制工作清单,抄送上级农业和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备案。县级工作方案要具体到养殖场,细化到建设 内容,明确治理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依法 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落实规模养殖场 备案制度和污染直联直报信息制度,按照国家、省要求构 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监管平台,加强对直 报信息系统的在线监管、实时监控,对上报信息不实的依 法予以处罚。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 排污口、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 证。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规模养殖场环境保护责 任,对不运行处理设施,偷排、漏排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 事故的依法处理,相关信息通过有关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环保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检 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实施销号制度和定期复核制度。 (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农业畜牧局)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养殖污 染防治的主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畜禽 粪污治理档案,按照“一场一策一方案”要求,建设与之 相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或 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畜禽粪污贮存设施要做到防雨、 防渗、防溢,确保污染物不外排。鼓励建设干湿分离,雨 水明沟排放、污水暗沟输送的雨污分流收集设施和粪便输 运系统。自 2017年底起,根据省农业厅总体要求,每月将 粪污治理设施建设、粪污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通 过直联直报系统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到 2019年底,所有规 模养殖场全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牵头部门:市农业畜 牧局,配合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构建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新机制 (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优化畜牧业养殖布局, 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大畜禽良 种推广力度,落实畜禽疫病防控措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定期开展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 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粪污进入 农田。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 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畜牧大县要科学编制种 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精准规划,促进种养业 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