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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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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9-04-15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 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 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18〕14号)要求, 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 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 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 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 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18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 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 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 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 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 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 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 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 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 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 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 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 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 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 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 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 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 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 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 建筑面积原则上 1至 3人户控制在 40-60平米以内(1人户 不能低于 20平米、2人户不低于 30平米、3人户不低于 40 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平米,不低于 13 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 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 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 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 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 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 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二是严格面积计算。农村危房 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 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 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 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三是严格控 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 倒排工期,加快危改进度,务必于每年 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 6月底竣工验收,8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