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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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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走访慰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让阳光照耀到需要的地方、小康路 上不让一人掉队”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镇X年春节慰问 工作,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爱心送达到困难群众手中 ,确保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xx县 X年春节慰问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慰问工作实施 方案如下: 一、慰问时间 X年2月3日至2月8日 二、慰问对象和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优抚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 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 庭。 (3)有两个(或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 (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 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 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 、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 )的非常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等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4万元的低保 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 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1万元以上2万元以 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 (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 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 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 、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 )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等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1)年度内患病且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的困难家庭。 (2)有两个(或以上)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困 难家庭。 (3)因灾因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特殊困难群体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每人慰问1000--2000元)由县 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打卡发放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伤 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慰问标准2000元/户 );军队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2000元/户,其中:现金 1000元、物资1000元);5-10级伤残军人、企业退休伤残 军人(慰问标准1200元);参战人员、带病回乡、烈士子 女、铀矿开采、企业军转干部(慰问标准1000元);无军 籍职工(慰问标准1000元)。以2017年12月在册人员为准 。 2.孤儿慰问(每人慰问4000元),打卡发放。 3.一次性生活补助。 (1)全县低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实行打卡 发放。 (2)全县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由民政 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集中供养的每人600元 ,由各敬老院统筹,按400元/人的标准至人,200元/人的 标准添置新冬衣、被;散居的每人1000元,打卡发放)。 4.X年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成员意外死亡的困难家庭 ,每户慰问2000元;近5年来家庭成员见义勇为殉职、抗洪 抢险殉职的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由县民政局从 机动资金中列支)。 (四)佐证材料 1.重度、中度、一般困难家庭均需提供佐证材料交村 (社区)存档备查(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必要的 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必须是X年1月1日至X年1月 22日之间的;因灾因事故等原因造成重大开支证明材料 )。 2.原则上申请慰问对象家庭必须为本镇户籍的困难家 庭。 (五)政策性慰问 1.基层老干部、老党员:慰问资金由县委组织部准备 ,慰问对象及标准由县委组织部确定,由镇组织办对接。 2.道德模范:慰问资金由县委宣传部准备,慰问对象 及标准由县委宣传部确定,由镇文化站对接。 3.劳动模范:慰问资金由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及 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由镇工会对接。 4.计生失独困难家庭慰问:慰问资金由县卫计局准备 ,慰问对象及标准由县卫计局确定,由镇卫计办对接。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下拨困难户慰问190.3万元(包括一般、中、重度 慰问对象)。 2.县下拨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6.72万元。 3.县下拨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