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中之竹 胸中之竹 手中之竹——从郑板桥画
竹之论中领悟写作之道
近日读书,读到《郑板桥集》中的《题画》一文:
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
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
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云
乎哉!
我自幼学画,素描、水彩、国画都学过。其中,学得久一些、画得多一些的是
国画,画到了大学二三年级。后来,随着精力转移到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和文稿写
作上,画笔就被搁置了,但因为过去有那么一段“画缘”,欣赏画作、学习画论的
爱好并没有彻底丢荒。然而,也许是因为心心念念的缘故,这些年我天天与文字打
交道,常常眼中看的是画论,心里想的、领悟到却是写文章的心法技法。这倒不是
因为我有什么特殊的天赋,而是像郑板桥所说的那样,“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
同草隶然”(《题竹兰诗》)。大道相通,相通的不止是画法书法,文法亦然。
前面所引的郑板桥画论,讲的是从竹子千姿百态的自然景象中得到启示、激发
画意,经过“眼中之竹”,转化为“胸中之竹”,进而借助笔墨,挥洒成“手中之
竹”,也就是“画中之竹”。后人解读这段精辟的画论,有将“眼中之竹”“胸中
之竹”“手中之竹”分别对应理解为自然物象、审美意象、艺术形象的,也有对应
理解为艺术体验、艺术构思、艺术表现的。这样的理解,都很有道理,也让我深受
启发。
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习惯使然,读到上面这段画论的时候,我
的理解和领悟,仍然聚焦在机关文稿写作上。在我看来,郑板桥所观所画所论之竹
,具有广泛的象征意义、指代意义,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理解和替换为所看所写所论
之文。在写作实践中,对“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我们不仅可以
从形貌和过程上有所区分,更应准确把握其机变之方。
——善于洞察“眼中之竹”,从“具象”到“抽象”。我在这里所说的“眼中
之竹”,指的是作为例文范本来学习的文稿。我们提高机关文稿写作能力,学习借
鉴是最有效的方法,平时要多找一些高水平的文稿来研读、分析、揣摩,从中领悟
为文之道。
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很多“考公”入门的机关新人,进了单位,首先面临的
问题不是环境适应,而是学习适应——既要适应全新的学习内容,又要适应迥异于
学校时期的学习方法。在学校,教材都是现成的;所学的东西,老师会主动讲、认
真教,不懂还可以随时问。但到了机关单位,每个人手上都有自己的工作,越是能
干的往往越忙,越是水平高的往往离新人越远,不可能像老师教学生那样,手把手
地教,不厌其烦地讲。这就需要新人摆脱有问题找老师的依赖心理,学会自主学习
、独立成长。
自主学习,首先要解决好教材的问题,把从学校“领教材”“买教材”变为自
己“找教材”“编教材”。机关单位“盛产”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