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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恒:把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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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 标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工作新局面 ——在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乔 恒 (2018年 1月 18日)      这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 2018 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总结 2017 年民政工作,部 署 2018 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17年全省民政事业取得新成绩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吉林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平 凡的一年。我们经受了民政改革发展繁重任务和特大洪涝等 自然灾害艰巨考验,迎接了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 会两个继往开来重要会议的胜利召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 强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民政系统牢固树 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保障民生、 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统筹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标 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加快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根本 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 民政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导,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 级民政干部“四个意识”显著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担当有为,全身心投入到保障民生、落实 民权、维护民利的各项工作中,为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作 出了重大贡献。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民政部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民政政策落地生根。围绕党中央、 国务院在防灾减灾救灾、优抚安置、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儿童 和残疾人福利、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的重大部署,及时 出台配套文件,明确落实措施,加强跟踪问效,政策规定 全部落地。出色完成了国务院和民政部 7 项重点督查工作, 受到督查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了 5 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 务、3 项省政府民生实事和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 取得了 6 项改革成果。落实民政部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要求, 出台了 6 个省级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文件,指导 2 个市 (州)、8 个县(市)出台了具体意见。其中,敦化市委、市 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意见》, 是全国较早出台的地方文件。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民政直属 单位建设,民政直属单位的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不断改革创新,多项民政工作在全国产 生积极影响。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突出示范效应, 开展了 16 项改革试点和示范创建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全省 3 个区(市)被评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5 个单 位被评为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41 个社区 被评为 2017 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民政法治建设、救 灾减灾、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区划地名、社区 建设等 9 项工作在全国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加强基层民 政工作、救灾减灾、社区治理、殡葬改革 4 项工作经验被民政 部转发;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原省长刘国中、原副省长隋忠 诚,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副部长高晓兵、党组成员詹成付等 领导 9 次对我省民政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或表扬。中央及省 电视台、《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吉林日报》等媒体多次刊 播我省工作经验。   一年来,我们注重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四 化统筹”,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加快转变。法治化方面,民 政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精神得到弘扬。以省委、 省政府或“两办”名义出台民政方面的文件 13 个,省民政 厅出台规范性文件 24 个,各地出台民政政策文件 258 个。省 民政厅重新整合执法力量,成立了民政执法办公室,增加 了执法人员,聘请了法律顾问,民政执法能力得到增强。推 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 简化审批流程,民政软环境不断优化。标准化方面,民政系 统标准化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省民政厅投入福彩公益金支 持农村社区标准化和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两项试点工作, 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儿童家庭寄养、农村社区建设、婚姻登 记 4 个工作规范。在白山市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白山市 江源区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经验。社会化方面,社会力量参 与、支持民政事业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出台扶持政策, 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919万元, 推进 694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脱钩,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 加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省投入 1.2亿元,开 展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民政服务项目 89 个,累计受益 387万 人。省民政厅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签 定战略合作协议,在救灾、养老、社区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 合作;动员省小微企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派出优秀企业家担任扶贫村“荣誉村主任”,切实发挥社 会力量在产业扶贫中的优势,助力扶贫村早日脱贫;与吉 林大学第一医院达成共识,双方合作共建医养结合示范; 与九台农商行积极磋商,争取在养老、扶贫、救助等方面得 到金融支持。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养老服务,全省民办养老机 构达到 763家,占养老机构总数 55.2%,社会力量逐渐成为 养老服务业主体。长春市引进社会组织开展临时救助绩效评 价试点,长春市绿园区利用第三方力量开展低保家计调查 试点,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新途径。信息化方面, “互联网+民政”建设迅速推进。全省投入资金 1.07亿元, 实施信息化项目 42 个。低保、优抚、婚姻等 9 个应用系统实现 互联互通,民政、公安、社保等 6 个部门 9 项业务数据实现信 息共享,吉林民政大数据基础平台基本建成。省级社会救助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正式开展。全省 20%的县(市、 区)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智慧社区建设 长春市率先实现全覆盖。全省开通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平台 112 个,互动交流工作方便快捷,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年来,我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 10 个 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一是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有了新提升。省 及各地全部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 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取得 实效,2017 年所有市、县农村低保标准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 意见》,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全年 下拨各类救助资金 58.3亿元,132万城乡低保人员和 11.3 万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 分别达到月人均 484元和年人均 3734元,同比分别提高 8.8%和 9.4%。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 1300元和 900元,分别提高 30%和 28.6%。各类优抚对象抚 恤补助标准提高 10%以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救 助流浪乞讨人员 4500 人次。为 2万余名困难群众减免基本丧 葬费用 1900余万元。为 50万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4.84 亿元。募集善款 4.8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 150万余人次。二 是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夺取重大胜利。积极应对风雹、干旱、 地震和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放救 灾资金 7.2亿元,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政府 印发《关于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大幅度提 高倒房重建和房屋修复补助标准,进一步减轻了受灾群众 经济负担,全省 37564户因灾倒损房屋迅速完成修复、重建, 保证了受灾群众温暖过冬。首次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吉 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将自然灾害救助提升到新的高度;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 实施意见》和《吉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年)》,进 一步强化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推动救灾工作 “三个转变”,全面启动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三 是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实施意见》,省民政厅印发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专项 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作出安排。对照专项工 作领导小组印发的 115条标准,对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 行专项整治,问题整改率达 100%,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进 一步提升。四是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迎来发展新机遇。省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从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在 6 个方面明确了康复辅助器具产 业发展的具体路径。五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 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基层社 会治理创新能力实现新提升。第 10 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 举全面完成,选举质量、效果达到历史最好水平。长春市宽 城区推进“三社”联动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委深改组的肯定。 全省 324 个城市社区建立社工服务站,覆盖率达到 22.9%, 社工人才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六是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实现 新发展。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 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三后”问题联动保障机 制。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双拥模范城(县)常态化考 评机制,社会组织拥军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广泛开展建军 90 周年纪念活动,营造了浓厚爱国拥军氛围。7741名退役士兵 安置遗留问题全部“清零”,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 权益。七是儿童福利事业深入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农村留守 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省及各地 全部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困境 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全省救助管理机构全部增加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职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 取得较好成效。八是专项社会服务更加规范有序。第二次全 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完成,13 个试点县(市、区)全部完成 地名志编撰工作。开展县级所在镇设立街道办事处试点,制 定规范和标准,城镇管理模式进一步创新。印发《吉林省殡 葬事业发展规划》。大力倡导树葬、海葬,崇尚移风易俗新风 尚。加强清明节安全管理,实现了平安清明目标。九是民政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省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主体工程和内 部装修全部完成。全省投入资金近 70亿元,新建、扩建、改建 了一大批养老服务、救灾储备、儿童福利、殡葬服务、优抚安 置等民政基础设施,民政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省各类 养老机构达到 1383 个,养老床位达到 11.9万张。新建农村 社区 2335 个,总数达到 5425 个,覆盖率 58.1%。全省销售 福利彩票 34.6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 10.6亿元,为民政事 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十是民政防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全年组织较大安全隐患排查 5 次, 专项督查督办 3 次,整改安全隐患 200余处;采取新建一批、 整改一批、疏导一批、取缔一批“四个一批”办法解决养老 院安全隐患问题,关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非法养老机构、 农村福利中心等近 800余家,改造不合格养老机构 362所, 疏导安置老人近 1.5万人。坚持矛盾化解、积案处理与重点管 控并重,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重点人群和重点人员的信访 维稳工作,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期间,民政系统实现“零 非访”。扎实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省民政厅开展了 全省社会救助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联合省检察院开展了全 省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力整治群众身边的 腐败问题,为民政事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及时回应 社会舆情,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杜绝了舆论炒作。不断提高 应急处置能力,对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有效防止了冲击 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同志们,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科学领航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 强领导和民政部有力指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 大力支持、广泛参与的结果,也是各级民政部门团结一心、 奋力拼搏的结果。特别是广大基层民政干部职工立足岗位、 兢兢业业、辛勤奉献,用付出诠释大爱,用真心换取民意, 展示了新时代孺子牛精神。在这里,我代表省民政厅,向各有 关方面和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 敬意!   二、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征程, 民政事业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 要有新作为。我们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 斗姿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民生民政工作的新部 署、新要求,奋力开拓新时代民政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原则。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行动指南。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一是必须始终坚持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要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科学内涵,自觉把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民政事业发展全过 程、体现到民政工作各方面。二是必须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 盾的新转化。当前,我省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 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平衡”和“五个不相适应”。“三个 不平衡”,即:民政工作城乡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 同业务领域不平衡;“五个不相适应”,即:民生兜底保 障水平与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相适应,民政在加 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作用与中央对社会治理的要求不相适 应,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不相适应, 民政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与民政服务对象需求和社会期 待不相适应,民政队伍的思想观念、履职能力、工作手段与 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 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解决民政事业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公共服 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在促进 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民生保障 中的兜底作用,在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中的基 础作用,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对国防和军队 建设的支持作用,履行好民政使命。三是必须紧紧围绕中心 大局谋划工作。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只要各级 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就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 2017 年,省民政厅 14 次将民政工作提交省委常委会、省委 深改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讨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 导多次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 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和巨大动力。各级民政部门要 经常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推动各级领导树立“以造 福人民为最大政绩”的新型政绩观,强化“抓民政就是抓 最大民生”的思想认识,将民政工作纳入脱贫攻坚、乡村振 兴、风险防范等中心工作和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去谋 划、去推动,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制定、部门协调、资金投入、 工作督导、考核奖惩、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充分发挥 民政牵头的各类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 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必须不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实 现新时代民政事业新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是必由之路。要进 一步强化改革意识、改革责任、改革担当,用新的思维和新 的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敢于先行先试,围绕省委、 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儿童福 利、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优抚双拥、社区建设、殡葬改革、基层 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和示范创建工作,创造成功经验,提 供示范借鉴,实现点上突破、面上结果。   (二)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全面落实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永 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省十一次党代 会提出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 次党代会部署,全省民政系统要全面加强“五大民政幸福 工程”建设,推动“三个有力提升”,切实发挥好民政部 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实施“五大民政幸福工程”,就是要不断增强人民群 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实施幸福养老工程。围绕 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 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文 养结合、功能完备、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 系。着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一 体发展;着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工作短板 着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和康复 服务;着力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业,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 老服务领域;着力推进文化养老,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 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实施幸福帮扶工程。进一步建立完 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面提升救 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关爱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关爱保护工 作体系,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建 立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拓展儿童福利机 构功能,提高孤残儿童救助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 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增长机制,提升困难残疾人 康复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三是实施幸福社 区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激发居民自治活 力。加快推动社区网格化、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智慧 社区、“三社联动”等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增强社区便民利 民服务功能。突出地域特色、乡土特色和社区特色,努力打 造“一社一品”“一社多品”特色服务品牌项目。加强社区 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 有序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社 会化。四是实施幸福便民工程。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畅通行政区划信息查询渠道,提高区划地名信息化水平和 公共服务能力。深化殡葬改革,扩大惠民殡葬服务范围,倡 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加强婚姻管理信息网络化建设,为 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五是实施幸福公益工程。充分发 挥公益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政府推动、 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积极优化慈善公益事业发 展环境,创新慈善公益载体形式,培植先进慈善公益文化 培育慈善社会组织,鼓励开展慈善公益信托业务,加强慈 善公益网络建设,搭建慈善信息对接平台,以助力脱贫攻 坚为重点,积极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努力形成与社会救助 有效衔接,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具有吉 林特色的新时代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为群众提供更 多、更好社会公益服务。   推动“三个有力提升”,就是要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 的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一是推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 平有力提升。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 期”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农村低保制度 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推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和防灾减灾 救灾体制改革,在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上下功夫,编密 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一个不 少地进入小康社会。二是推动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有力 提升。全面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