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茂志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
话提纲
(2017年 10月 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
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
故教训,全面提升危化品安全水平。2016年 11月 29日,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
〔2016〕88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 3年的危险化学
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
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又一制度性安排,是
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的顶层设计,也是着眼于标本
兼治、重在治本的系统解决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重要举措,也
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
具体措施。
省政府办公厅于 2017年 4月 6日印发了全省《危险化学
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开展为期 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
全综合治理。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市安委办组织起草
了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
方案》),经市政府十一届五次常务会议通过,市政府办于
2017年 6月 21日印发。7月 11日,市长贾君同志组织召开全
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危险化
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我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安委办组织
召开这次专题推进会。刚才传文同志简要传达了《实施方
案》并通报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勃
利县、新兴区、公安局、交通局和工信委做了汇报,可以看
出多数部门和区县对安全生产是重视的,有所作为的,为深
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但仍然存在一
些问题和不足。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
治理,我提四点意见:
一要加快辨识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内
容第一方面第 1项全面摸排风险,第 2项重点排查重大危险
源要求 2017年 11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迫,刻不容
缓。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我市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
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编制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
行业品种目录》中 68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加快辨识进
程,分析危险源和风险点,全面摸排风险并建立主管行业领
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避免“想不到、看不到”现象发生。
负有重大危险源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本行业重
大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