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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报/2020年/5月/21日/第 007版
案例
规范放贷要打好“组合拳”
陕西银保监局 王小韦 温祥静
在利息收入仍占银行收入大半的时代,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核心经营行为。提高发放贷款行
为经营能力,预防和遏制发放贷款常见的《刑法》第 175条规定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
证罪(下文称“骗贷罪”)、第 186 条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下文称“违法放贷罪”)等犯罪行
为,在践行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改革和防范风险背景下,有利于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
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有利于预防涉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案件,有利于提高金融经营管理
和监督管理水平,有利于保护银行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假资料是诱发犯罪的温床
通过法院司法文书裁判网上公布的大量外部骗贷罪和银行内部人员违法放贷罪案件,不难发
现诱发犯罪行为的共同事实基础是贷款申请材料虚假。下面以具体案例说明:
案例一:银行放贷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法院裁判文书显示:为获取甲银行贷款,某装修
公司实际控制人 A某,要约某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事务所实际控制人 B某收取
审计费后,在既未要求 A某提供装修公司财务凭证等会计资料、也未到营业场所核实经营状况的
情况下,就为 A 某出具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审计报告》。甲银行负责贷款贷前调查的
工作人员 C某收到 A某提交的贷款申请、《审计报告》等资料后,在未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进行核
实验证的情况下,直接提交给该行贷款审理委员会并在
会上介绍 A某的装修公司有实体、有实力、可放贷。A某获取甲银行 200万元贷款后,用于
归还欠款和个人挥霍,造成甲银行 200万元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经过公安侦查,履行法律程序
后,一审法院判决甲银行工作人员 C某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1年,并处罚金 2万
元;判处会计事务所实际控制人 B某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 9个月。甲银
行工作人员 C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下发一个月后,针对上述事实,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甲银行做出取消其董事长
任职资格五年、对机构处以罚款 20万元、对工作人员 C某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借款人构成骗贷罪。法院裁判文书显示:D某为获取乙银行贷款,伪造了面积达 1.2
万亩的土地承包及经营合同,办理了额度 50万元的乙银行贷记卡。同时,介绍其他 50余名自然
人如法炮制伪造了土地承包及经营合同并办理乙银行贷记卡。乙银行基于 D某提供的上述申贷资
料,向 D某指定的生产合作社发放贷款约 1900万元。贷款逾期后,乙银行向 D某催还无果,遂
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诉、审理,一审法院认为 D某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手段骗取银行贷款
1900万元,贷款到期后,尚有 76%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未归还,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给银行造
成重大损失。据此,一审法院判决 D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 30万元,判
令其向乙银行退赔犯罪违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