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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林:在全区水利系统2012年上半年纪检监察暨水利水电阳光惠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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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水利系统2012年上半年纪检监察暨 水利水电阳光惠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西水利厅纪检组组长 于开林 (2012年7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上半年水利系统纪 检监察工作情况和交流水利水电阳光惠民工作经验,研究 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一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水 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天,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自治区纠风办副 主任于洁同志和水利厅党组书记钟想廷同志在百忙之中专 程出席会议指导,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 ,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2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 导下,我们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中央和自治 区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抓好水 利水电阳光惠民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 得了新的成效。 (一)抓重点督查,推动了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水利决 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今年,自治区纪委、监 察厅在全区部署开展了建设“五保工程”工作,并把加强对中 央和自治区关于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纳 入构建“五保工程”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利 厅党组高度重视“五保工程”推进工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 ,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自治区建设“五保工程”有关 文件下发后,水利厅和各市水利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 真安排部署,认真组织领导,成立水利厅建设“五保工程”工 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水利厅建设“五保工程”工作监督 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细化 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人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 推进。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督查。今年以来,水利厅实行厅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组成14个督查组,分别联系一个 市,实行全年负责对口督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上半 年,水利厅已组织各类专项检查7次,有效推进了“五保工程 ”工作的落实。如3月、4月下旬,分别由水利厅领导带队 ,组成14个检查组分赴各市,对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政 策措施、防汛备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进行了督查,为 确保各地安全度汛、扎实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贯 彻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对近200座水库防汛值班情 况进行随机抽查,均按防汛要求落实了防汛值班制度。5月 中旬,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由水利厅牵头对贵港、来 宾等市落实建设“五保工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上半年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分别对部分市水利局落实2012年广西 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工作责任状情况和中央重点小型水库除 险加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市水利纪检监察 部门联合行政(党组)开展了60多次专项监督检查。通过 开展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了中央和自治 区关于水利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抓源头治理,形成了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的 合力。在水利事业大发展的新形势下,水利厅党组更加注 重抓源头治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水利工作 之中,突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继续保持了反腐倡廉 工作的良好态势。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利厅和各市水 利局年初召开了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 项任务。水利厅及时调整了水利厅和各市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 了组织领导;印发了《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 见》,将年度反腐倡廉建设6方面35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 厅各部门(单位),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印发了《水利厅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 。各市水利(水电)局按照与水利厅党组签订的《2012年广西 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工作责任状》要求,将责任状目标层层 落实到所辖各级水利部门,厅属各单位与所属单位、部门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 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是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纪 委、水利部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在去年 我厅开展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由驻厅纪检组 监察室牵头,进一步研究制定水利厅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范水利廉政风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上半年,为 加强对水利厅本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努力从源头上预 防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印发了《水利厅重 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监督办法(试行)》,开展了厅本级重点 工程项目专项监督工作。厅属各单位、各市水利(水电 )局也注重加强风险防范,健全了一批管理制度,推进了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向深入开展。 (三)抓廉政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 性。紧紧围绕“廉政水利”这一主题,以纪念建党91周年活动 为契机,注重在提升层次、改进方式、创新载体上下功夫 ,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 “清廉为政、永葆纯洁”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 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以“七个一”为载体的廉政教育。上半 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在厅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坚持每天播 放一则廉政格言和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加强了日常的廉 政条例教育;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开展了廉政短信 群发活动,及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 要时刻牢记宗旨,警钟长鸣;对近两年新任和未参加轮训 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廉政教育培训,加强了领导 干部任前和任职廉政教育;在广西水利信息网开设“廉政水 利”信息专题,全面展示了各地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进展、动态。厅属各单位、各市水利(水电)局也结合各自 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反 腐倡廉宣传教育氛围。   二是领导带头推进“清廉为政、永葆纯洁”主题教育活动 。按照自治区要求,全区水利系统开展了“清廉为政、永葆 纯洁”主题教育活动。水利厅杨焱厅长为全厅党员干部作了 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廉政党课。水文水资源局、水利电业集 团公司通过视频网络系统,为水文、水利电业系统干部职 工作廉政专题报告3场,有8300多名党员干部通过视频系统 收听收看。各市水利水电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也结 合实际,为广大党员干部作了专题党课。通过各级领导干 部率先垂范,推动了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结合开展“解放思想 、赶超跨越”大讨论、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和创先争优活 动。厅机关、厅属各单位、各市水利(水电)局通过组织举办 专题讲座、研讨会、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 育和廉政文化课题研究等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 企业、进家庭、进院校,进一步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如 南宁市、崇左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 庭活动,与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向党员干部家属发 出“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倡议书,在局机关内营造了清 廉为政的廉政文化氛围。水利电业集团公司深入开展了以 “十个一”为载体的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廉 政文化内容。 (四)抓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 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认真 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实施 意见》,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重点领域 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印发了《2012年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地、各部门(单位)重点对去年底和今 年上半年新开工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节 水改造等民生水利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 题或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扎实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 ,以广西水利信息网为依托,建立了项目信息、信用信息 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招投标等重要信息。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建立 了施工、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水利厅钟想廷书记亲自组 织召开招投标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和评标 办法;加强了对水利厅和市水利局监管的项目开标、评标 全过程管理;及时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设计、施工、监理企 业的不良市场行为进行了公告,有效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 各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做到全程参与监督水利项目 招投标工作,确保了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核定我厅的公务车数量配备 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对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 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执行监管。巩固和扩大公款出国(境)旅 游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三是认真做好水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工作的行政监察。 按照《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开展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扩权 强县政策为主题的专项监察通知》要求,驻厅监察室及时 督促厅机关相关处室严格按照自治区扩权强县工作部署和 要求,将24项水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各市水利(水电)局也按权限及时下放水行政审批项目,认真 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对接、培训和指导,推动了扩权强县 政策的落实,为提高基层水利部门工作效率奠定了坚实基 础。 (五)抓监督制约,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严 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进一步筑牢了各级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抓好各级领导班子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现部分厅属企业 出现决策不民主、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厅党组及时调研 ,做出决策,有效防止了厅属企业重大决策的失误,促进 了各级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和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关 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 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两项法规。厅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均按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 重大事项。   二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严格执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监督。上半年,驻厅纪检组对25名处 级干部(其中18名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对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函询。对8名处级领导干 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是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的初步核实力度。驻厅纪检组 监察室注重畅通信访渠道,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 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 时向厅党组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报告,积极配合自治区纪 委监察厅、厅党组做好有关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反馈工 作。上半年,水利厅本级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16件(不含 重复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1件,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2件 ,转有关单位办理5件。 (六)抓水利水电阳光惠民工作,进一步树立水利部 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区纠风工 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水利厅2012年的政风行风和纠风工 作任务,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水利 水电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树立 了水利水电阳光惠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参与评议的水行 政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