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廉 ” 副 市 长 落 马 的 启 示
时下,一些领导人不负责任地乱拍板、乱表态,使得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形象工程”等“浪费工程”大行其道,严重威胁着行政资源的平稳运行。有的
一年建设,十年还账;有的巨额资金瞬间流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留
下沉重包袱。
报载:原娄底市常务副市长易佑德,不随便接受吃请,生活俭朴,不喝
酒、不吸烟,不在外洗头、洗脚,也不唱歌跳舞,被同事戏称为“四不市长”。
这个所谓的“清廉”副市长已经落马。他不是因为其清廉遭逆淘汰,而是因为涉
嫌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2003年 4 月,易佑德召开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决定使用 9600万公
积金购买国债。恒信证券公司娄底服务部获悉后,即申请委托管理公积金。该公
司如愿获得了 8200 万元公积金后,由于非法操纵的股票崩盘,这笔资金打了水
漂,两年多了,至今仍不能追回。2006年 5 月,易因涉嫌滥用职权而被执法人
员带走。
做这笔生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请示,市政府副秘书长、管委会委
员袁某,管委会副主任申某,均批示同意,易佑德在这份请示上签字说:“同意
两位意见”。于是,这笔巨额资金流出去了。
“在廉洁自律方面比较‘硬扎’”的官员很珍贵,因滥用职权而落马实
在是很可惜,不过,与其造成的巨大损失来比,易副市长又罪有应得。这件事也
给身处高位的领导干部提了个醒:滥用职权带来严重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如今,某些领导存在着两种错误认识。第一种错误认识是:只要公家的
钱不装入自己的口袋,就不会出事。官场中流行一句话:“只要人不睡错床,钱
不装错口袋,就不会有事”,意思是,只要没有作风问题或经济问题,官位就不
会掉,更不会坐牢。